第三章 異同

商隊一過了臨武關,便逐漸看到了村社。

商隊並不在村社停留,也不再村社零售,而是會選擇在城邑中心大量售賣給本地的商人,再由楚國本地的商人轉賣。

作為湘江的上遊和珠江的上遊,南嶺地區重要的分水嶺,商隊需要在臨武將貨物運送到湘江上遊的河道,再從那裏沿著河道輸送到最遠的洞庭地區,船隊也有免稅節。

途經村社的時候,也有不少本地的居民在道路上駐足觀看。

這裏的人真正的楚人不多,多數還是原本蒼梧等地的夷民。

臨武算是一個典型的楚國邊疆城邑,雖然臨武邑創建的時間到現在不過十幾年時間,是座新城,但論及統治方式卻很古舊。

楚王編練了新軍之後的變法,是一方面收攏中央權力;一方面又相仿西周分封將許多封君趕到邊疆地區。

一些根深蒂固的大家族的封邑,楚王也不能輕動,只能采用折衷的方式。

一方面認可那些大家族封邑的世襲權力,一方面又在封地的基礎上建縣,妄圖將中央的手伸到那些大貴族的封邑之內。

而一些軟柿子,在變革初期就直接趕到了邊疆地區,在邊疆地區不可能實行有效的直轄統治,只好放權,使得他們在邊疆地區擁有治權、法權、稅權、開戰權等等權力,也算是國中之國。

因為貴族勢力的強大,楚王的集權變法很是妥協,形成了三級機構。

中央直轄區實行軍功爵獎勵通侯、執圭、柱國等明顯的非世襲的軍事貴族新人;大貴族家族縣公封君類似漢代的封國不斷往裏面摻沙子;邊疆區類似於西周初年的封國管不到也不管任你們折騰。

臨武是十幾年前墨家的人出仕幫著楚國編練新軍變法之後才屯兵的地區,憑借楚國的軍事和文化的雙重優勢,對邊疆區蒼梧洞庭之地的還在用石頭木頭和青銅的夷民是碾壓般的優勢。

臨武君也是楚國的新封君,原本的封地在江漢平原,而且原本也不是封君,但是還有食邑。

在攻占蒼梧等地的過程中臨武君立下功勛,得以成為封君,收回了原本的食邑,將臨武封給了他。

用爛地換取中央直轄區的好地,既可以加強中央集權,又可以拓展邊疆,楚王變革的算盤打得不錯,總體來說還是尚賢那一套,所謂“有功則賞、三代無功收其爵”。

然而在變革初期,只能先做“有功則賞”,不可以做“無功收爵”,他要是敢這麽做,屈、景、昭三族會立刻叛亂清君側,即便做的已經足夠妥協,仍舊出現了屈宜咎叛逃三晉這樣的大事。

臨武君是楚國莊氏,名啟,王族的遠支,羋姓。得氏源於楚莊王,謚號為旁支旁系的姓氏也屬正常。

臨武君莊啟來到臨武的時候,一同遷徙來的還有三千戶楚人,構成了臨武城內的主體。

依靠神權祭祀作為基層組織的基本結構,城內五十戶為一裏,每裏都有自己的土地神廟,所謂祭社。

在楚國富庶地區,裏的管轄範圍更大,所以各個裏祭祀的祭品也各不相同。

大裏用牛、中裏用彘、小裏能用豬就用豬,用不起就不用。

而在城內又有大型的“稷”壇,這是五谷之神,由各個裏來進行一同獻上貢品再由貴族主持祭祀。

五十戶為一裏,仍舊是按照原本的組織結構,形成類似於村社的制度,要先耕種公田,然後才能耕種自己的私田。

戰時需要從軍,也需要為封君履行封建義務,包括打獵、築城、修繕等等。

城外,則依舊采用夏君夷民的統治方式,繼續維系原本落後的氏族公社,但是收買原本村社的頭領人物,給予他們經濟特權、允許他們多占村社土地,以此維系在當地的統治。

臨武君的主要統治力量在於城內,城外的話他的命令達不到最基層,但是可以通過被收買的村社頭領進行稅收、征兵、服勞役等活動。

在一些更為邊遠的地區,甚至還有當地的統治者直接“率眾而投”直接被封為封君的情況。

臨武城也算是一個標準的古典殖民城市,和西周分封天下時候的態勢差不多,長久來看這是同化的最好辦法,只是可能需要的時間太長。

被封在臨武不過十年,伴隨著鐵器、牛耕、火藥等技術的傳入,十年時間土地兼並的情況已經相當嚴重。

這種土地兼並在銅器時代的速度是微乎其微的,但隨著鐵器牛耕等的推廣,兼並速度大幅提升。

因為作為貴族,需要的不是勞役地租、可以控制的服兵役的人口,而不是本地的富庶。

所以對於農夫的束縛不可能放松,荒地有的是,可任他們逃亡,民眾倒是活下去了,然而貴族的力量卻被削弱了,作為貴族這是不可容忍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