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一章 新俗舊禮(三)(第3/4頁)

“這三個月內,不能同房,就是為了檢驗貞操,檢驗一下這女子婚前是不是有了別人的孩子。”

“所以,如果三個月內女子死了,那就算不得自己的妻子,算不得自己家人,要把屍體送回娘家安葬,哪怕相隔千裏也要如此。這便是婚禮。”

“他們既然認為貴者恒貴、賤者恒賤,那自然是要保持血統純正的。”

庶俘羋撓撓頭道:“我好像是聽過這樣的規矩,但沒想到如此繁復。但是泗上沒有這樣的規矩呀,民眾也沒有覺得不妥……”

中年人忍不住再次笑道:“王公貴族言,庶民,賤人也。泗上沒有貴族,只有庶民,以至於仲春之月,男女戀愛,不由媒妁,哪裏還會在乎這些東西?許多人一輩子連個女人都沒睡過,他們會去在乎這種禮法?”

“是故,校介說,貴族有貴族的道德、庶民有庶民的道德,貴族有貴族的規矩和禮,庶民有庶民的規矩和禮。”

“是故,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王公貴族和庶民,已然不是一族,又怎麽可能有一樣的規矩?”

“王公貴族所用的雅音,你聽得懂嗎?”

庶俘羋搖搖頭。

“王公貴族所用的餐刀餐叉,你會用嗎?”

庶俘羋又搖搖頭。

“王公貴族書寫的文字,你認得嗎?”

庶俘羋再搖搖頭。

“王公貴族的衣裳,你穿過嗎?”

庶俘羋仍舊搖頭。

“遠方夷族的語言,你能聽懂嗎?”

“不能。”

“遠方夷族的餐具,你會用嗎?”

“不會。”

“遠方夷族的文字,你看得懂嗎?”

“不懂。”

“那麽,牛和馬可以交合生出小牛嗎?”

“不可以。”

“那你和貴族有婚配生出孩子的可能嗎?”

“沒可能。”

“那麽,非我族類,其心必異。不能交合生出後代的牛馬,是一個族嗎?”

“不是。但……如果我要是娶了貴族女人,其實是可以生出來孩子的吧?這和牛馬還不一樣吧?”

中年人輕笑道:“能。那我要是把太陽拉近了,冬天就不冷了。二十年前,你不過是氓隸,你能娶到貴族女人?”

庶俘羋撓頭一笑,中年人又道:“凡聘,必以儷皮,攜雙雁。你在泗上見過去下聘的時候,帶著兩只大雁嗎?”

庶俘羋再撓頭之後道:“大雁只有春日易得,就算是現在想抓,卻也沒有啊。我倒是見過下聘的時候,趕著兩只大白鵝的,但是一般婚宴的時候就吃了呀。”

中年人笑的不可自抑,笑道:“是故,貴族婚禮,必以春。所謂,嫁娶必以春者,春,天地交通,萬物始生、陰陽交接之時也。既然春日結婚,那自然是有大雁的,可以射獵作為聘禮,貴族六藝有射嘛。”

“然而,庶民婚禮,卻多在秋冬。秋冬何來的大雁?《詩》中有言:‘將子無怒、秋以為期’,氓的婚禮,這就跑到秋冬去了。”

“庶民為何多以秋冬為期?因為庶民不需要大雁,需要的是秋冬正好忙碌了一整年,糧食收獲,有所余糧,也能沽上一翁酒去宴請親朋,正好舉辦婚禮。難不成在忙著收割、種植、除草的季節結婚?”

“這便是校介所言的,人只有解決了衣食住行之後,才能從事音樂、道德、禮儀。而禮儀,往往又和衣食住行的物質有著一定的關系,這就需要我們窮究天帝之志,總結出來德與物質的關系。這也就是子墨子‘節葬’、‘節用’、‘非樂’的精髓——天下民眾還在為衣食住行發愁困苦的時候,卻有人厚葬、侈靡、鼓樂,他所以才反對,而不是反對音樂本身。”

“貴族不稼不穡,人家當然可以在春天結婚了,庶民不能在春天結婚,所以說是賤人嘛,禮不下庶人嘛,這春天結婚是天地之禮,你們庶民卻不遵守,這不是無禮嗎?”

庶俘羋心中憤怒,可是卻更加疑惑。

“如您所言,那麽,貴族的禮,是一種顏色?可什麽是水呢?比如現在婚禮,也要用聘禮,最好是鹿皮,或是皮子做的靴子之類的,即便平民之家也多如此。那這到底算是色呢?還是算是水呢?”

中年人反問道:“子墨子去世之時,下葬了嗎?”

庶俘羋點頭道:“下葬了。”

“子墨子去世之後,墨家服喪了嗎?”

“服喪了。”

“子墨子去世,墨家服喪三年了嗎?”

“並沒有,子墨子有言,服喪三日。三日之後,一切照舊,不要影響正常生活。”

“子墨子去世,禽子、校介等人,可穿喪服了?”

“穿了。”

“子墨子去世,禽子、校介等人,可按照所謂的弟子之禮,批的麻是一匹經線為四百八十縷、穿的麻衣可是經線是二百十四縷的?”

“不是。為示兼愛,麻衣不論親疏,一並相同,都用的經線為四千八百縷的正常麻布,以為將來還可以做衣服、當包袱皮、給孩子做件衣裳,而不是只能用來披麻戴孝的三升六升的粗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