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二章 新俗舊禮(四)

庶俘羋似乎明白了,但其實還不是很清楚。

聯想到剛才看到的那張書寫著人身攻擊的內容,又想主管宣傳的這名上級忽然如此重視,不由問道:“難道就是因為那些說我們是夷狄的攻訐中傷,我們才這樣重視的嗎?”

中年人聞言,大笑道:“那些攻訐算個屁。”

笑過之後,嘆息一聲又從一堆紙中抽出了另一張,抖了抖道:“南鄭、漢水那裏的土改和移風易俗出了點問題。”

“所以,上面作出決定,移風易俗要圍繞八個字。”

“堅守規矩、尊重傳統。”

“很難做啊。哪些是底線?哪些又是不涉及到底線的傳統?這還需要再商量。”

這些紙應該是才被送到這裏不久的,庶俘羋雖然聽著對方輕描淡寫地說了一句“出了點問題”,但再一想若是南鄭漢中那裏的問題很小,斷然不會如此重視,以至於急匆匆地向各地下發指令。

“應該是因為土改和移風易俗,導致南鄭那裏出了什麽叛亂吧?”

暗暗想著,心說若不是有大規模的叛亂,也不會如此。他雖沒去過巴蜀漢中,但卻從書上知道那裏的情況比這裏要復雜的多,墨家在那邊投射的力量也不是很足,可能某些事幹的太過火了,那裏畢竟還有一些淫祀、女巫等祭祀習俗的。

隨後想到當初和自己關系不錯的那個叫馬奶的胡人墨者,聽說上次和索盧參一同去了泗上後便去了南鄭,也不知道那日他喝醉之後發的那些牢騷,有沒有得到解答。

心思輾轉,終又回到現實,庶俘羋便問道:“既要堅守規矩,那其實這婚姻就算是成了?兩情相悅,一如仲春之月男女私戀……就算她父母反對,是不是也可以成婚啊?”

中年人一拍手道:“問題就在這。按照泗上的規矩,是可以的。但是……我們不能用泗上的規矩來執行這裏的法度,我們在這裏不曾制民法,只有刑罰,所以泗上的一些法這裏不能用。”

“民法和刑罰和區別,這就在於……”

話到一半,戛然而止,中年人沒有在糾結這個在泗上爭論了、辯論了將近十年的問題,轉而說道:“不說那些。你作為墨者,又是軍官……如果人家父母就是不同意,我們這像是什麽?不好交代,尤其是我們宣義部不好交代。”

“你知道‘娶親’的‘娶’字,倉頡造字的時候怎麽寫嗎?”

庶俘羋也就學過賤體字,君子六藝中的六書卻並不清楚。六書不只是文字,而是文字的內涵,這一點不說庶俘羋,便是泗上絕大多數覺得自己可以通文識字的人也不精通,也就庠序大學中有那麽個科班專門學習這些東西。

中年人也不等庶俘羋搖頭,提起毛筆,在紙上寫了一個“太古”倉頡造字時候的“娶”字。

左邊是一個跪著的女人,兩個耳朵重點地放大,右邊是一個斧鉞的斧子,象征著戰爭和征伐。

字若尋本溯源,很容易看明白這是什麽意思。

庶俘羋低頭看了看紙上的那個“娶”字,奇道:“割耳朵,這是計算軍功的辦法。有人跪在那裏,右邊是斧子,是說……娶的本意,是搶?”

這個字實在是太明顯,明顯到沒有學過六書的庶俘羋一看這個字就能夠理解其中的含義。

中年人笑道:“正是如此。娶者,軍功征伐而掠。”

“豈不聞,《易》之六二言,屯如,邅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

“也就是說,太古之時,騎馬逡巡,可能是敵人,也可能是來娶親的。你也知道,咱們墨家說,同姓不婚,那是為了防備生出來養不大的孩子。”

“是故上古之時,妻子都是從別處搶來的,這便是娶的本意。”

“什麽是法?什麽是德?咱們墨家辯術中的‘在’字,就說的很清楚,堯的政策,用現在去看過去,那是善政。但將堯放到現在,不但不是善政,還是惡政。”

“太古之時,嘗無君矣,其民聚生群處,知母不知父,無親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別,無上下長幼之道,無進退揖讓之禮,無衣服履帶宮室畜積之便,無器械舟車城郭險阻之備。”

“那時候,民聚聲群處,知母不知父,那就是法,那就是德。包括搶親、搶走女人,這都是被天下所承認的法和德,是被認可的。”

“那你現在這麽做,會怎麽樣?你說,堯舜時候也是搶親,我現在就搶了……那恐怕是要被槍決吧?”

庶俘羋哪裏懂什麽《易》,哪裏知道什麽是六二,什麽是屯卦,可中年人所言的那些東西,都是墨家道義和邏輯說知的結果,也就是說在太古時候,搶親是被法律保護的,是被承認的,而現在則是要被槍決的。

由此說明所謂堯那時候的仁政是基於當時,而若是放到現在妥妥的惡政一樣的道理——道德、法律、善惡都是隨著時代變化的,世上沒有亙古不變的永恒的、普世的、萬世不易的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