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二章 新俗舊禮(四)(第2/3頁)

庶俘羋連忙道:“我可沒要搶親……”

中年人笑道:“是,你沒去搶親,但你要是真的做男女相戀不問父母之言,對於現在的風俗和道德而言,你就是搶親。我再說一遍,這裏不是泗上,這是高柳,不一樣。”

“道義上、情理上,規矩上,我肯定是支持你。但是支持歸支持,該走的程序還是要走。”

“聘禮啊、納采啊,這都是要去做的。當然了,納吉也得做……你也知道,咱們墨家的納吉,只有吉、沒有兇。”

納吉就是占蔔,這是從商代就留傳下的習慣,如果要是蔔到了大兇之兆,一般也就等同於婚事告吹。

墨家本身是有自己的祭祀鬼神系統的,這件事的處理就遵從“堅守規矩、尊重傳統”這八個字——所有的婚事占蔔的卦辭,全都是吉兆,走這個形式,但卻不走其實質。

庶俘羋嘟著嘴,嘟囔道:“這不還是最終要看人家裏的意見?這和咱們泗上的規矩可不一樣。”

中年人勸道:“你也要體諒。這若是在泗上,什麽都好說。但在這裏,必須要考慮影響。正因為你情況特殊,所以我才如此重視。”

“你將來一定在高柳嗎?”

“你父母在高柳嗎?”

“你將來若是回泗上了呢?”

“你和人家私情定下,人家家裏就是不同意,這算不算咱們墨家的人仗勢欺人?”

“按泗上之法,被撫養是權力,贍養是義務,這是男女通用的。你若是回了泗上,怎麽履行贍養的義務?這都是些問題,都需要解決。”

“不過話說回來,人家父母也未必就不同意。你先找人去下聘禮,就按照這裏的規矩,鹿皮也好、羊皮也罷,依你的財力兩張。”

“沒有大雁,提一對大白鵝去,采禽采禽嘛,沒有禽,怎麽納采?”

說到這,中年人又笑道:“真要是依著禮,其實下聘用雁本身就是僭越了。大夫才能用雁,士要用野雞,庶民用布匹……只不過咱們泗上不講這些規矩,所以一般家裏下聘都是提著雞鴨鵝去的。”

庶俘羋愕然道:“原來詩中所唱,氓之蚩蚩,抱布貿絲……竟是這個意思?”

中年人點頭道:“是這個意思,但是咱們不講禮,所以不深究抱布貿絲蘊含的等級規矩。”

“這要是按照禮法,凡是下聘用雁、鵝的庶民,都是僭越大罪,得被上五刑的。”

想到自己結婚的時候,中年人不由笑吟吟的,他結婚的時候是在泗上,用的是一塊玻璃鏡子作為聘禮,那可是直接算作是諸侯級別的變種的圭。

而且當時年少氣盛,覺得天子可選,賢者居之,所以結婚那天喝的酒,是用郁金草汁液混合了黍米做的,以等級制度來推,這是天子結婚才能用的酒——他的行為不啻於八佾舞於庭,甚至更過分。

年輕氣盛之時,不是想做天子,而就是宣告著一種叛逆:你天子喝得,老子我也喝得,你來泗上打敗我們的義師來抓我呀。

庶俘羋不太懂民俗和規矩的區別,卻依舊苦惱,問道:“這下聘納采,是我自己去啊?還是找人去?那按照規矩,到時候我還必須要有家裏人在場,可我就一個姐姐離得近,在雲中……那我找誰?”

中年人逗著庶俘羋笑道:“別找我。這事不關宣義部管,我也就管管你們的流程風俗婚禮過程,具體的事你得找組織部的人給你辦。我會和那邊溝通的,具體下聘的人,會找人負責的。以後這樣的事多了,組織部那邊是得安排些專門的人管這些事。”

“我們宣義部就是主持一下婚禮。能用的用,不合我們規矩的、不利於天下之民、不利於兼愛、平等之義的,一概不用。”

“你去找組織部的人吧。剩余的我們來安排。”

“你說,你年紀小,我們按著年齡算你長輩,可高柳這些和你父親同輩的人,都是身居高位,也不好出面,倒像是去以勢壓人似的。”

“沒得辦法,這事組織部那邊解決吧。”

庶俘羋臨走之前借了些錢,中年人放下那些紙沖著城尉道:“險些忘了正事。明日把這幾張報貼上去,仍舊在城中念念。”

……

雖然庶俘羋對於女孩子說的求婚之事只回答了一個“好”字,再無多說,可女孩子相信情郎定不會騙她。

回家之後瞞過母親,洗了衣衫和身體,不想兩日後母親卻把她叫到一旁,問道:“前日你去聽講義聚會了嗎?”

女孩子心裏一咯噔,前日自然是沒去,不但沒去,還做了一些似乎不該做的事。

她也是個聰明伶俐的,知道母親不會無端發問,趕忙嬉笑著道:“原本是想去的,不曾想……”

當媽的臉色微黑,哼聲道:“不曾想去和墨家的少年去玩耍了?你這不是不曾想,你這是早有所謀。這件事我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