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代言(第3/4頁)

現在沒有第二種可能,那就只能靠暴力,那就更簡單了。

看是庶農、手工業者、商人、墨家的意志讓世卿貴族和王侯服從,還是反過來王侯世卿大夫的意志讓庶農、手工業者、商人和墨家服從。

這一切論證、理論、合理性、階層代言,都完全不同於法家的法的基礎,也不同於儒家的禮的基礎,而是墨家自己的另一套完全不同的體系。

可能在殺人者死、傷人者刑這個結果上,能夠達到和法家近乎相似的結論,但本質上則是完全不同的推論過程,或者說法是結論還是起點;法是眾人之利、還是君之私器的區別。在殺人者死傷人者刑這件事上,也堪堪算是《周易》中所言的“天下同歸而殊途,一致而百慮”。

但是墨家的這一切,與儒家的理論都格格不入,與此時天下的主流說法也完全是另起爐灶。

所以,若論殺人者死傷人者刑,吳起說墨家之法與秦地之法“天下同歸而殊途,一致而百慮”,適可以點頭表示同意。

以墨家的辯術,這就像是不能說因為羊是白的、雪也是白的,就認為羊就是雪,而雪就是羊。

但是墨家可以說,羊和雪有共同點,那就是都是白的。

然而,吳起談及到“繪事後素”和“先質後文”的相似的道理時,適除了不置可否外,絕對不能做簡短的回答是還是不是,因為這是個頗為嚴肅的政治問題。

即便如今墨家勢大,儒家因為尚未與“天命、天人感應”融合,雙方非是同等對手,但考慮到雙方可以矛盾到儒家稱呼墨家為禽獸,墨家弟子稱呼孔子為“孔某”這些細節,適的身份敏感,也不能夠輕易回答。

於是,適敏銳地轉開話題,說道:“若事真成,墨家也可遣派一些精通測繪、粗通禺知語的年輕人去秦地,你們也要有所支持。所花費用,自由秦出;所得圖冊,墨家與秦各得其一。墨家也可以派遣一些知曉水利修建的人入秦,以興渭谷。”

吳起被適忽然而然的轉移話題弄得一愣,但既然談到了正事,他也就側耳傾聽。此時他的身份是“被聘的途中”,而不是已經為秦之卿相,所以他不便多說什麽,最終還是那幾名叛墨拿主意。

不過在他看來,這是一件好事。

見秦人並未反對,這就算是大方向定了下來,之後的事便是邀請這些人參觀一下冶鐵作坊、商定具體的交換方式、援助數目等等內容。

本身這種交易就是附加了諸多政治條件的,秦人有秦人的底線、墨家有墨家的底線,雙方在底線問題上死咬不放,坐地起價就地還錢,在底線之外卻又不斷交換更多。

十余日後,泗上、淮北、海陽等各地的民意代表和墨者們齊聚彭城,即將召開這一次同義制法的會議之前,與秦人的商談也基本落下了帷幕。

屆時,秦人將在認同墨家提出了一些改善民生、有利於民的條件之下,獲得墨家的技術支持。

秦人放棄在褒谷以南的幾座城邑,人口戶數不變,交於墨家管轄。墨家將派遣一支大約兩百人的隊伍入秦,進行冶鐵作坊的建設和指導。

泗上這邊會再出十幾名善於測繪畫圖、或是跟隨索盧參西行過的人,前往秦國,在秦人的資助下進行對義渠、禺知以及過禺知之後的荒漠綠洲路線的測繪工作。

秦人則始終不松口允許墨家入秦講學這件事,勝綽等人出身墨家,自然知曉墨家的煽動能力,故而嚴禁講學,這是底線。爭論無果,此事便也擱置,同去秦國的那二百多人則盟誓遵守秦地的律法,如果違禁必須要被驅逐出秦境,但是秦人不得依據秦國的法律懲罰那些人。

墨家之法,殺人者死、傷人者刑,與勝綽等人在秦地進行的法律有些相似的地方,但也有極為不同的地方。

墨家法度嚴苛,家法更不用提,而且去秦待遇優厚,想來普通的作奸犯科應該不會出事。

那這個要求與不松口,考慮的依舊是墨家講學、煽動、傳播的問題,雙反無奈妥協,也保證了墨家的人只要做的不太過分,便無大礙,而且最多也就是被驅逐到南鄭。

等到這些細節都基本定下來、泗上各地的民眾公意代表們齊聚彭城、吳起等人準備起身穿越楚國回秦國的時候,適終於授意墨家的宣義部著重宣傳一件事,以最快的速度傳播到天下各個巨城大邑。

標題自然是“墨家為了秦川百姓之利,傳播鐵器稼穡之術”,但內容卻是“曾經的魏西河守吳起與秦人一同來到泗上,經楚去秦,墨家之適與吳起談笑風生”等內容。

在這篇消息的最近處,還有一條別有用心的消息:“索盧參在邯鄲見趙公子章,與秦人使團辯財富的來源”。

若是平時,這最多也就引發一些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