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二九章 內外勾連百尺嘆(二十四)(第2/2頁)

眾人聽著遠處城墻傳來的陣陣楚人攻城的聲音,看著這些絲毫沒有回頭張望城墻的墨者,看著那些被煽動起來的民眾,終究沒有任何反對的話。

適從懷裏摸出一張紙,說道:“今日之事,墨家眾人共商大義,同於巨子,巨子遣墨家書秘吏擬定抄錄,為此罷兵事,定出如下盟誓之言,還請諸位靜聽。”

“其一,今日之事,各為商丘百姓與宋之社稷,均無罪。十年之內,眾卿、大夫之封地、官職保持不變,若有逝者,不在十年之約之內。”

“其二,十年之內,國君與卿、大夫不得相鬥。凡有背盟者,墨家必替鬼神而罰。”

“其三,此次內亂戰死之人的撫恤與葬禮,由君上與參與之六卿大夫同出。”

適念完後,眾人均是松了口氣,以為這就是墨家想要的全部條件。

極為簡短,也只有短短三條,聽起來只是一個盟誓的內容,是為了雙方都能接受。

宋公是可以接受的,因為他現在力量很弱,弱到今天才知道自己根本鬥不過這些貴族。

至於說保持十年之內封地俸祿與官職不變,他縱然有心,那也無力。順水推舟之事,正合心意。

至於背盟,他是巴不得墨者相助的,在他看來自己十年之內恐怕還沒資格背盟。

司城皇一系所想,也相差不多。

如今他的私田封地與封邑占據優勢,十年積累,縱然不會讓自己的優勢變大,那也不會減弱。

況且,自己的目標從不是現在叛亂,而是按照皇父鉞翎所想,利用三晉援兵,問宋公請求政事的懲罰權。

至於其余六卿,也明白這種機會失不再來,現在已經失敗,那麽不被處置就是最好的結果。

墨者提議罷兵,那麽就是希望三方都能接受,這條件看起來是有利的。

至於最後出錢安葬什麽的,那都是小事,可以忽略的小事。

只是在場貴族均不曾想,怎麽可能會有對三方都有利的條件?

適見眾人並無異議,便道:“墨家以利天下之心,促此盟誓,不知道諸君何意?”

眾人點頭之後,適又掏出一張紙,只是這張紙卻比剛才的大的多,上面密密麻麻地寫滿了字。

適念道:“既說到,這次罷兵是為了商丘百姓,而國人有幹政之權,也有獲利之心。”

“墨者只是促三方罷兵,並無他意。”

“可民意不可違,昔年夏桀與日同喪、衛侯出國、莒子被逐,均是違背了民意。”

“現,商丘之民眾,為自身之利,特提出以下要求。君上既已答允,卻還不知道具體如何,請聽。”

民眾多不識字,更不可能列出一二三四五,有些東西只是墨家的宣傳與引導。

在場眾人聽了適這樣一說,這才明白過來,只怕今天這件事沒這麽簡單,根本不可能有三方得利之事。

適清了清嗓子,念道:“經商丘民眾共商,委托墨者整理,特提出如下要求。”

“其一,君上不得私自開戰,商丘民眾拒絕服對外征伐之不義之戰,但對守衛之戰必盡全力。”

“其二,鄉校,鄉射,墨者祭堂,議政之市井酒肆,不得封閉禁毀。”

“其三,商丘之公田軍賦,攤入私畝,固定稅額,君主不得隨意加稅。”

“其四,凡國有政,需君主、卿、百姓共商。立詢政院,分為上下。”

“君子院,六卿皆任,天地春夏秋冬之官,各選四人。君上可自選六人,非士與大夫不得為任。”

“庶人院,以商丘城三萬戶,以鄰裏劃分,選鄉間有望者六十人。”

“凡開戰、加稅、征伐、勞役、制法、分封、收封邑等事,皆由詢政院共商。”

“具體細則,與戰後再商。凡大事,需君子院與庶人院相合同義,方能執行允許。”

“其五,非有緊急事,每年春祭之時舉行一次。庶人院之選,三年一次,期間俸祿與上士同。”

……隨著適一條條念下去,宋公子田的臉色並沒有難看,在場貴族也沒有目瞪口呆,都城國人有參政權,這是春秋時代就有的傳統,小司寇的職責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