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王阿法出庭作證及其後不知去向(第3/3頁)

而這,也就是應夔丞為何要在共進會外尋找“槍手”這個關鍵角色的原因。古董字畫商王阿法是應夔丞死黨吳乃文友人,到上海不久,是個生面孔,其身份很難讓警局或捕房與刺案聯系起來,恰好吳乃文又介紹他到應夔丞處求事做,於是便成為應夔丞物色槍手的目標之一。只是王阿法膽子太小,即使應夔丞以重金收買,王阿法也沒敢答應。由於刺宋計劃已在進行當中,應夔丞只好一方面威脅王阿法,不準其泄密,另一方面急忙派人物色到武士英。此人同樣非共進會中人,但由於當過兵,膽子自然大了許多,於是槍手就此確定。實際上,當時就有人認為,那些懷疑共進會殺宋的說法,是“誤以應夔丞之私人行動,有涉該會團體”,並提出,殺宋果真是共進會團體行為的話,“何以應不求刺客於會員,而旁求力大膽大之人,卒乃得一與該會渺不相涉之武士英乎?”[23]案發後,共進會總部被查抄,副會長宋伯飛等堅決否認該會與刺宋案有關,要求歸還被查抄的文件,[24]此事自然不會有結果,但從那些文件中也的確看不出刺宋是共進會組織行為,故而程德全等人在處理刺案時並沒有采取擴大化舉措。

由此可見,要理解應夔丞何以找王阿法、武士英這樣的人充當槍手,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一方面必須對刺宋造意者有準確把握,另一方面必須對應夔丞本人和共進會的歷史有深入理解。而恰恰在這兩個方面,百余年來一直都缺乏深入研究。曾有論者以民初幫會與國民黨之間關系緊張來解釋宋教仁被刺原因,顯系似是而非、隔靴搔癢之論。

應夔丞被捕後,王阿法先後三次出庭,接受會審公廨審理官及被告律師詰問。但因洪述祖和趙秉鈞遲遲不能到案,對應夔丞的公判一再推遲。1913年7月2日,上海地方審判廳發出通告,定於7月16日繼續開庭公判。到了7月15日,上海地方檢察廳檢察長蔡季平派法警郝雲往傳證人王阿法,屆時來廳候質,但因王阿法“居無定所”,[25]郝雲未能找到,遂到原告宋方氏所延律師高朔處詢問,高律師要其往國民黨上海交通部調查,不料交通部也不知王之下落。於是,郝雲又到原告律師金民瀾處打探,金民瀾允諾代為探訪。[26]此時“二次革命”業已爆發數日,上海戰事方烈,對應夔丞的公判不得不中止。不久,應夔丞越獄而去,對應夔丞的審理就此不了了之,王阿法也自此從人們視線中消失,不知所往。不過,對於破解宋案而言,他的使命業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