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趙屢請辭職自證清白被袁拒絕(第2/5頁)

但趙秉鈞並未打消辭意。4月12日,他對來訪的北京《民立報》記者表示:“余與鈍初交極厚,終不負鈍初於地下。以余刻下處境之難,寧為嫌疑犯入獄,不願再一日居此地位。”[85]

國務院秘書長張國淦對於趙秉鈞當時的動向,也曾有如下一段記述,他說:

趙對我從來不提宋一字,宋被刺後,除於國務會議時自言自語外,次日遞辭呈,移住法國醫院,數日後又回本宅。某日,約我往(相處年余,此是初次),見面時,神色張皇,對我連揖不已,言:“有一事要君幫忙。”問何事,趙言:“此時只求免職,才可免死。”我說:“何至如此。”因欲得知宋案內幕,即問宋案究竟如何。趙言:“此事此時不能談,但我不免職非死不可。芝泉(段祺瑞)軍人,事事好辦。”我茫然不解。次日,趙又親筆致我一函,更反復言之。在我所得於院方(指國務院——引者)者如此。[86]

此段記述中,趙“於國務院會議時自言自語”,發生在3月21日獲知宋被刺消息時,前已述及。“次日遞辭呈”,說明趙最早在3月22日,也就是宋教仁身亡當日便提出過辭職,比各報所載3月28日提出辭職早了一周。“次日遞辭呈,移住法國醫院”兩事連記,極易讓人誤解為趙3月23日入住法國醫院,但實際上趙入住法國醫院是4月17日,也就是武、應二犯4月16日、17日由租界當局移交中國方面之時。《民立報》曾刊登“京函”,對當時趙秉鈞的處境進行過詳細報道:

趙秉鈞十七日忽入東交民巷之法國聖明拉病院,以養病為名,實則別有所為。記者向各處探訪此事真相,據深知趙氏之某君雲:宋案發後,趙氏曾表辭職意,而袁慰留之,謂彼自有辦法,兼以四圍狀況亦不許其辭,遂勉強留任。而其後案情日明,關系日多,趙之境遇遂日陷於困難。辭職既不見許,故決計假養病名遷入醫院,實際上則為變相之辭職也雲雲。又,宋案發現以來,趙氏之態度,聞大異囊昔,其原因系以洪述祖故而受嫌疑,已無有逃避之能力,故日在憂急之中,今入病院,實有不得已之苦衷雲。[87]

可知趙秉鈞入法國病院實為“變相之辭職”。該報記者又探訪趙秉鈞進入病院後的情形道:

趙秉鈞移入聖明拉病院後,十八日記者特往該院詢問趙入院後情形。據醫員雲:趙自謂胸中如有塊壘,神經尤亂,心緒不寧。十七日投藥十余次,夜間似未安眠。一二時後猶見醒坐,若甚焦慮。經醫士力勸其安養,十八晨始少平和。大約一周間後可以復元也。[88]

結合張國淦所述及《民立報》的報道,我們可以了解,趙秉鈞在4月中下旬間心緒極壞,內心極為不安。由於洪述祖逃走,趙秉鈞受到輿論猛烈攻擊,承受了很大壓力。他屢次提出辭職,想以此自證清白,但遭到袁世凱及總統府絕大多數秘書和其他國務員反對。顯然,趙秉鈞非常擔心,這樣下去,自己最終極有可能成為袁世凱向國民做出交代的犧牲品。他不像段祺瑞那樣手握軍隊,而是孤立無援,因此,他才不得已請關系並不很密切的張國淦幫忙活動免職之事,並且說出了“此時只求免職,才可免死”的話,可見其內心的惶恐及希望自證清白的急切心情。當張國淦問他宋案內幕時,他說“此事此時不能談”,約有三層含義:一則他對袁世凱與刺宋案究竟有何關系,心中並無確定答案,因此無法說出個所以然來;二則他心中很清楚,洪述祖刺宋與構陷“孫黃宋”陰謀失敗有關,而他也曾卷入構陷陰謀,並且洪、應所用“應密”電本為他所送,這讓他難以說清自己與刺宋案的關系;三則他正擔心袁世凱欲犧牲自己,若所言對袁不利,或被袁抓住把柄,處境將更糟糕。因此,在主動辭職自證清白未能實現的情況下,請求免職以保全自身,就成為趙秉鈞的選擇。

很幸運,在北京大學歷史學系所藏档案中,我們找到了四份經總統府修改過的、內容大體相同的《趙總理呈請解職文》底稿,其中兩份末尾有“四月廿號已清”字樣,說明草擬及修改時間就在趙秉鈞進入法國病院之後。呈文雲:

查該二員(指洪述祖、應夔丞——引者)雖經薦引,素乏私交,謂其才有所長,委以一定之事,其出範圍之外,自非長官所期。至於犯法行為,更難代負責任。惟該二員嘗以職務關系,曾與函電往來,而語不涉私,事可指實。其在該二員互相交通事件,則非所知。蓋個人意思之與機關意思,司法問題之與政治問題,本截然兩事,各不相蒙者也,理最普通,原易索解……惟是悠悠之口,愈傳愈訛,隨時辯解,則不勝其勞,坐任紛紜,則欲甚其惑。故秉鈞在職,實於政府威信總有妨害,即司法檢查,亦難以間執其口而折服其心,勿寧暫離政局,使個人行為與機關意思,司法事件與政治問題,兩不相蒙,斷絕關系,庶幾政府之威信、司法之尊嚴兩無所損,不至因此一案影響治安,而秉鈞亦得靜養調攝,以圖後效。為此呈請大總統,解去秉鈞國務總理、內務總長本任,另行派員代理。[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