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洪應利用“應密”策劃殺宋與趙無關(第2/3頁)

應夔丞是江蘇駐滬巡查長,其職責“專在稽查匪情”,[163]屬於內務部管轄範圍。由前述1月14日趙秉鈞函送應夔丞密電本的情形可知,趙秉鈞對於內務部秘書洪述祖並不信任,因此才要求應夔丞“以後有電直寄國務院趙”,由國務院秘書程經世譯呈或親自譯電,以免洪述祖借機招搖,同時也說明趙秉鈞對程經世是信任的。甚至有人稱,程經世“貌甚美”,趙秉鈞對其“昵愛如拱璧”。[164]然而,按照2月22日洪述祖致應夔丞函所述,卻成了趙秉鈞因為擔心程經世“不機密”,而將“應密電本”交給洪述祖“一手經理”。這一明顯矛盾,說明洪述祖2月22日函有極大可能是為了欺騙應夔丞,防止其以後仍然通電國務院,從而避開趙秉鈞、程經世,將秘密限於二人之間。同時預示著洪述祖正在醞釀大動作。果然,2月22日以後約有半個月,洪、應之間沒有任何函電往來。其間洪述祖做了一件很耐人尋味的事,就是於2月27日將家眷由北京搬至天津宿緯路自置房內居住,[165]似乎在做某種準備工作。而到了3月6日,洪述祖即在致應夔丞函中指示其可以乘機對宋下手。洪述祖的這一做法相當陰險,應夔丞後來始終以為殺宋是中央的意思,就與他相信了洪述祖2月22日來函有關。

實際上,從2月4日洪述祖致應夔丞函我們就可以看出,洪述祖早就試圖將趙秉鈞、程經世排除在外,以便他和應夔丞進行某種密謀。當時洪、應正與趙秉鈞、袁世凱謀劃構陷“孫黃宋”之事,洪在該函中寫道:“望弟以後用‘川密’與兄,不必再用‘應密’,緣(經)程君之手,即多一人也,且智老處手續不甚機密。”洪述祖別號“觀川居士”,“川密”為其自用密電碼,由此可以看出洪述祖早就居心叵測。

這就是說,趙秉鈞所說洪述祖借去“應密電本”而未繳還應當是實情。不過洪述祖“借”的理由——“謂得應秘電,請假秘電本一用”,很可能也是其編造,用以欺騙趙秉鈞的。首先,應夔丞以“應密”致電洪述祖,與趙秉鈞要求其“以後有電直寄國務院趙”不符。其次,應夔丞手中早已有“川密電本”,他要給洪發密電,何以不用“川密”,而用“應密”?他明知洪述祖手中並無“應密電本”,何以仍要違背趙秉鈞的指示,用“應密”發電給洪?可見,洪對趙“謂得應秘電”,不過是謊言,目的是要將“應密電本”搞到手,以便進行接下來的詭謀。他借而不還,就是因為他要利用“應密電本”;而趙秉鈞借而不取,則是因為他本來就是被動卷入構陷“孫黃宋”陰謀當中的,而且以他豐富的官場經驗和警察工作閱歷,不難判斷出,這不過是洪、應借機騙錢的把戲,因此,洪述祖來借“應密電本”,他正好借機退出。只是他沒有料到,洪、應二人接下來會利用“應密電本”,演出殺宋慘劇,從而使他陷入更大的嫌疑當中。

但問題是,應夔丞也為洪述祖所騙,始終以為殺宋是中央的意思。應之所以信洪,與洪的特殊身份和過往的表現有關,“超然百姓姚之鶴”有段話講得最有說服力。他說:

蓋洪犯之所以取信於應犯者,其資格則內務部秘書長也,其歷來函電則均稱奉有命令也,即此已足堅應犯之信心矣。而又況介紹赴京謁總統、叩總理,代為謀幹一切,悉有事實為之證明。此洪犯之所以驅策應犯者在是,而應犯之所以甘為洪犯鷹犬者,信洪犯並信洪犯之確能直接政府也。[166]

正因為應夔丞相信殺宋是中央的意思,因此他在向洪述祖發電匯報刺宋情況時,屢屢使用了“乞轉呈”等字樣。如3月14日電:“梁山匪魁,頃又四處擾亂,危險實甚,已發緊急命令,設法剿捕,乞轉呈候示。”[167]3月21日淩晨電:“廿四十分鐘所發急令已達到,請先呈報。”[168]3月21日上午電:“匪魁已滅,我軍一無傷亡,堪慰。望轉呈。”[169]這樣一來,國民黨人便認定袁、趙為幕後主使。

對此,趙秉鈞在宋教仁被刺後一再否認洪述祖曾經呈閱相關電報。當《新紀元報》記者問他:“洪、應來往函電,君一無所知否?”趙秉鈞答道:

余以菲才,總攬國務,綆短汲深,日苦不給,安有余力,問此閑事。假令果預其事,則洪、應電中必將鄙人意見攔入,何以應與洪電中有“請轉呈”字樣,而洪與應電中絕無一語涉及。如果呈閱,彼豈無言。此中消息,明眼人自能知之。余以暮年當此重負,如何能堪。脫非總統公誼私情,余早掛冠在野。余既求去不能,顧反冒死力爭,天下寧有是理。且余所轄內務中不乏異才,余如果欲殺宋,何至煩及素不相識之應夔丞,為此疏略卑劣之暗殺事耶?諸君明達,定能辨別。余傷好友,即微牽涉及余,余亦將澈底窮追,以慰逝者在天之靈,況與余有密切之關系耶![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