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洪假收撫共進會與應建立詭秘關系

洪、應二人在辛亥鼎革以前的經歷雖然沒有交集,卻有許多驚人相似之處。應夔丞是浙江人,絕大部分時間在上海活動,洪述祖是江蘇人,也長期在上海生活。應夔丞曾在安徽擔任緝捕差使,洪述祖則在漢口擔任過警察局長。應夔丞在江蘇、河南兩次被清廷革職,洪述祖則在台灣和直隸兩次被清廷革職;特別是二人都曾因陳夔龍奏參而革職,應夔丞是在陳任江蘇巡撫時,洪述祖則在陳任直隸總督時。辛亥鼎革時,二人又都參加了推倒清廷的活動。所有這些,都使二人有了不少共同語言。尤其重要的是,二人都自認為有功民國,卻未被授予相匹配的職位,因而心有不滿,這就使他們很容易為牟取私利走到一起。而在性格上,二人也很類似,都是“素不安分”之人。洪述祖“最長於口辯”,“心術險狠,尤有敢作敢為之膽量”,其“才足以濟其奸”,[140]應夔丞則“口才甚辯”,“夙以冒險為天職”,[141]這就使他們容易一拍即合。隨著洪述祖擔任內務部秘書,二人的人生軌跡出現了交集的契機,原因是袁世凱就任臨時大總統後,深感“南北各省黨會林立,意見分歧,殊難取締”,[142]應夔丞作為長江流域幫會頭目,“屢以共進會名義恫嚇政府”,[143]於地方治安影響甚大,而整治地方治安恰為內務部職責。於是,洪、應二人借政府欲解散共進會之機,逐漸走到一起,並為了各自的私利展開合作。

二人合作首先出於洪述祖之主動。先是,洪述祖在1912年6月擔任內務部秘書後,因招權納賄,擅自“挖補公文”,任用私人,大受同僚攻擊,也引起總長趙秉鈞不滿(詳下文)。恰好其時趙秉鈞正準備整頓偵探局所,計劃於北京設“中央偵探總局”,於各江海要卡、通商碼頭及各邊省分設支局,“於東亞各國著名通商口岸分設偵探”,“以期辦事靈活”。[144]洪述祖遂“請派赴東南,調查水上警察,藉以出京;趙亦冀其離部也,遂漫許之”。[145]趙秉鈞本人後來曾在致北京《民立報》記者函中提到此事,有“洪任秘書以來,到部未久,即有各報攻擊,洪擬引退,旋委調查水上警察差”等話。[146]《神州日報》對此亦有記述,謂:

洪到部後,招權納賄,無所不為,其名譽甚劣,同署皆反對之,洪亦不能安於位,遂擬出京一次,暫避風潮,且要求趙總理委一外差,以全面子。時南方正倡辦水上警察,趙總理即派洪赴長江各省調查水上警察,並預先支給兩月薪俸,以為洪之此去,必不再回署也。[147]

調查水上警察是趙秉鈞賦予洪述祖的職責,但從後來洪述祖南下後的活動來看,他實際上還負有袁世凱給予他的使命,即收撫共進會。《亞細亞日報》說他是“自告奮勇”,“往滬勸其投誠”。[148]當然,這兩項使命有著共同的目標,都是為了整頓沿江沿海的治安問題,而當時對沿江沿海治安構成威脅的主要勢力之一,便是以應夔丞為會長、由青紅幫和公口等秘密社會改組而來的共進會,其黨徒遍布上海、浙江、江蘇乃至湖北、四川等長江流域許多地方。因此,洪述祖要完成其使命,就不能不與應夔丞打交道。然而,洪述祖與應夔丞並不相識,於是便有了介紹人總統府軍事顧問張紹曾的出現。刺宋案發生後從應宅搜獲的第一件證據,便是張紹曾的親筆介紹信,寫於1912年9月17日,由洪述祖帶往上海面交應夔丞。至於張、應結交,則是源於1912年4月初張奉袁世凱之命擔任長江宣撫大臣,南下“謀取消揚州分府,並策江浙統一”時,應夔丞曾“因賈賓卿統制之介紹,力任助理”,二人同赴揚州商辦。[149]揚州都督徐寶山很快致電袁世凱,同意“取銷揚州分府,以為中央統一先從省治統一之倡”。[150]是年6月,應夔丞籌備成立共進會,得到張紹曾支持,名列19位發起人之一。[151]在介紹信中,張紹曾寫道:

茲有內務部秘書長洪述祖先生南下公幹,因不知台端住址,特函介紹。洪君於民國之建設多所規畫,當道鹹依賴之,倘來造訪,或有就商事件,務請照拂一切。[152]

根據《大公報》“車站紀事”,洪述祖於9月20日離津南下,[153]面見應夔丞,由此開始二人的合作。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其時各部只有“秘書”,並無“秘書長”名目,[154]張紹曾介紹信稱洪述祖為“內務部秘書長”,有三種可能:一是張並不知各部沒有秘書長名目,全憑洪自我介紹;二是張雖知各部無秘書長名目,但因洪自稱秘書長,也就不便於信中揭破;三是張自以為洪述祖為秘書長,而洪亦不予糾正。總之,“秘書長”一職必為洪認可無疑,可見洪與應結交,一開始便有招搖撞騙嫌疑。在洪述祖返回北京大約半個月後,應夔丞曾有一電給洪,稱“致前中央特派員”,[155]可知洪此次南下,還有一個響亮的名頭——中央特派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