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終卷) 定鼎 第一十八章 巡政(一)(第2/3頁)

見陳華文及高宗庭、王成服、孫尚望等人將他的話記下來,林縛心裏感慨,跟陳華文說道:“你便送到這裏吧,莫要耽擱了回廬州的行程!”讓陳華文告退。

陳華文下車去,與隨行的廬州官員及隨扈退到路旁,車馬隊緩緩啟行,往北面壽州行去。

林縛還繼續留高宗庭、王成服、孫尚望三人在他車裏商議事情。

林縛說道:“田制新稅政頒發下去,雖有些議論,但還在可以控制範圍之內,我想接下來大力去推動改市商稅了,下面的阻力應該會小一些……”

高宗庭說道:“主公革新市商稅,將傳統的榷稅拆成場稅與市商稅兩塊,地方將得到很大一塊的利益,至少在府縣以下不會有阻力……”

傳統榷稅的大宗,有鹽鐵茶馬酒諸類,這些以往都是內庫的收入來源,與戶部及地方無關,故而鹽鐵使、茶瓷等稅監使,大多是宦臣充當。以兩淮鹽場為例,每年鹽稅收入高達兩百萬銀,皆入內庫。以浮梁茶業為例,江西浮梁府茶事最盛時,年產五百萬斤新茶,茶稅最高時一年能征四十萬兩銀。

除了榷稅之外,過稅厘金也歸入內府,由內府派宦臣到各地設稅卡監收,這也是元越中期侍臣勢力膨脹,郝宗成、張晏、劉直等侍臣能制衡外臣的一個關鍵原因。

宦臣勢力過度膨脹,使得宦臣與外臣勢力之間的爭鬥就格外的血腥。而宦臣充當稅監橫行地方,不受中樞監管,而皇帝不諳世務,給幾個宦臣操弄在手裏,又如何有效地去掌握宦臣勢力?從而導致種種弊端。最終造成龐大的榷稅、市商稅收入給權貴、地方勢力及宦臣分享,僅有一小部分歸入內府的局面。

林縛要實相權,最根本的,就是要將天下能夠收歸中樞,統一調撥的歲入,都集中到樞密院去。當然,樞密院之下,在支度司之外,新設立稅政司、礦監司、工坊司,是將財權在樞密院內部進一步分散掉。

新的市商稅,林縛將大幅調低榷稅征收幅度,以場稅的形式並入工礦稅一體征收,但允許地方官府額外從入境銷售的鹽茶等商品裏,以二十抽一的比例征收市商稅。

王成服笑道:“僅以鹽事一項,地方官府總計能額外增加一百萬銀元的收入。新市商稅實施之後,分攤到各縣,每年能多兩千到一萬銀元不等的財力用於地方支度,府縣怎麽會反對?”

林縛說道:“我們要在縣之下多設巡檢司,設鄉司管理地方事務,打破以往王法不下縣的格局,不想方設法地給地方增加收入怎麽行?”

要使新政能夠貫徹下去,就要在縣之下增設鄉司,將政權的觸手滲透到鄉村去。

眼下新舊更替,新政容易實施,以巡檢司、鄉司直接掌握縣域以下的地方政權也容易,但根本上就要有錢,要有財力支撐中樞政權向縣域以下進行滲透。

眼下江寧直接控制的縣就有五百余個,要在縣之下設六到十個巡檢司、鄉司,直接增加的吏員就高達三五萬人之多。再考慮到以後的機構膨脹,新帝國的官僚群體將很輕易地就突破十萬人,甚至二十萬人的關口。把傳統的中樞歲入都投進去,都養不活這麽龐大的官僚群體。

但實際上,以傳統的自然經濟,是能夠養活這麽龐大官僚群體的。戰前,在朝廷正式委命的官吏之外,地方上存在大量的鄉勇、鄉卒,其供養就是來自於地方,而舊制官員的私吏,其供養也主要來自官員對地方的盤剝。

林縛掌握江寧之後,設厘金局加強對進入江寧的商品厘金征收,去年就征得六十萬銀元,兩年時間就歸還了江寧府之前對淮東錢莊的戰事善後借款。這還是江寧人口大幅下降近三分之一,傳統的江寧士紳勛貴階層受到戰事嚴重摧殘後的結果。要在戰前,此數怕是要再增加兩到三倍還有可能不止。

然而,在戰前,內府在江寧設稅監司,一年厘金收入不過三五萬兩銀,相差整整兩個數量等級。這不是說江寧之前的商貿活動不旺盛,而是多達數百萬兩銀計的市商稅給地方鄉族、勛貴以及稅監司的官員貪占過去。

市商稅征收很難,除了幾個直轄府外,其他府縣的市商稅,林縛打算全部歸入地方稅源,使地方以新征的市商稅來供養縣以下增設的鄉司。同樣的道理,在縣以下增設諸多鄉司,也是要能進一步壓制地方鄉族勢力,將行政觸手滲透下去,擴大對市商稅的增收。為此,稅政司將要在諸府縣之下增設市稅廳,初步厘定三十余種能夠征收的市商稅種,以擴大地方財政稅源。

而所行的新田稅,基本田稅收歸中樞,而階差田稅,即戶均四十畝田之外額外增收的部分,林縛將其全部劃歸地方財政稅源。

林縛實際上就是要使中樞委派下去的地方官員,成為對抗地方鄉族勢力,抑制土地兼並的主力,而不是要他們跟地方勢力勾結起來。再往下推,就是異地任官制的貫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