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權傾 第一百四十章 笞刑(第3/5頁)

三十鞭鞭鞭見血,顧天橋傷痕累累的給拖進來,林縛才鐵青著臉說道:“刑也用過,是不是可叫家人延用醫藥,莫要殞了性命?”

笞刑過後,按制許家人領回,張玉伯還真不能要了顧天橋的性命,那樣只會於事無益。

“事情未竟,天橋還撐得住。”顧天橋不顧背上鞭傷,堅持要留下來。

“這些年未見,你的脾氣倒變得又臭又硬,這血淋淋的留在堂上,成什麽體統?”林縛呵斥著,又吩咐隨行扈衛將顧天橋攙下去用藥,不要說背上的鞭傷了,大寒天赤身在堂上時間一長也會凍出毛病來。

這邊將顧天橋拖下去用藥,林縛問張玉伯,說道:“這今後不管誰違法亂紀,我都請求張大人鐵面無私,以法刑治之。不過刑也用過了,這事情似乎沒法解決,王爺、張大人、沈大人,有什麽善策?”

沈戎與元鑒海陰晴不定,雖說顧天橋挨了三十鞭子,但於事無補。肖密將話都摞在那裏,東陽鄉黨明天會讓城裏的米行敞開來供應,但敞開來也就幾萬石米糧,根本就解決不了城裏百余萬口人之饑。以傳統的律制已經無法制約東陽鄉黨,他們不哄擡物價,不囤積,只是甩手不幹這行當了,能奈何之?又不能強拿官府跟朝廷的名義壓他們。

“城內百萬余口吃食,不能沒有維系,舊制不成,應立新制……”張玉伯說道。

“這新制應該怎麽立?”林縛應了一聲,問道:“我也有些困頓了,或許王爺回宮裏請太後擬著旨以為新制……”

律令為制,皇上擬旨詔令可為制,太後擬旨要算家法。但當世皇室家法跟國法不分,太後擬旨也勉強能算為制。但是東陽鄉黨今日停業,可以收回官府許其經商的告帖,也沒有強令別人行商的道理。

元鑒海僵在那裏,他雖貴為海陵王,但處理這種具體實務,倒沒有什麽經驗。在東陽鄉黨面前,又擺不起王爺的威風來。

“市糧關乎百萬生計,我等與堂下諸人都責無旁貸。”林夢得坐在林縛側首,沉默了半天,這時候插話道:“依下官拙見,所立新制,暫行於江寧,可許堂下諸人一起議論。所謂新制,也是權誼之對策,大家一起商議,總能找到共識。這新制立了之後,大家也都有依照。總不能大家鬧翻之後拍屁股走人,真就不理會城裏百余萬口的死活吧?”

沈戎蹙著眉頭,沒有說什麽,總覺得事情不合宜。

要是眾人聚起商議對策,也沒有什麽。要是議論新制再請旨詔行,這性質就有些不一樣的。林續祿、孫文炳等人跟淮東有密切的關系,林縛也許能輕易地舉薦他們為官,但他們此時是商賈身份,商賈雖非賤民,但幹政總受限制,何況議制又是國政之根本,怎麽能讓商賈之人摻和進去?

“王爺以為如何?”林縛問道。

元鑒海也沒有覺得有什麽不妥,說道:“林夢得所言倒合本王心意。”看向張玉伯,說道:“張大人,我看這事就這麽辦,兩天之內,你們議定新制將折子遞進宮來……”他只是在享受發布號令的快感,沒有想過裏面有什麽區別。

張玉伯想著林縛所言“大公”與“大私”的話,知道事情這麽做很不合規矩,但只要能妥善解決這事,解決百萬民眾的吃食,也就顧不得合不合規矩。

林縛看向林續祿他們,問道:“你們覺得呢?”

林續祿地位雖重,但以往還不能直接站出來幹涉政事,只能在幕後與他人一起幫林縛,幫他父親謀劃,這口子一開,倒是有了“直接參政”的名義。再者林夢得此時說話,必是林縛的意思,哪能不允?

“那便如此,我等也不願看到江寧滿城生靈塗炭。”林續祿說道。

林縛點點頭,說道:“兩天時間太久了,民心難安,我看你們今夜便留在此間。”站起來,看向張玉伯,說道:“還有,以後府衙有什麽難決之事,也可以循此例,不要動不動就鬧出這麽大的動靜來!”

“遇事不決,問策鄉老”,倒不是什麽新鮮事,但這不是必要的程序。當世府縣長官的權限極重,即使遇事無制可依及舊例可循時,依舊能任心獨斷。真要照林縛這句話執行下去,府縣長官就沒法獨裁專斷了。趙舒翰心頭暗想,難不成林縛欲動國體?

趙舒翰的心思藏在心頭,林縛發號施令,威勢比海陵王要重,張玉伯、藩季良等人也都應許。

林縛讓林夢得留下來,他與高宗庭先回去。

這寒夜出來,也怕驚憂民眾,林縛倒未乘馬,與高宗庭同乘馬車而歸。

在馬車上,高宗庭小心翼翼問道:“大人欲革根本?”

看高宗庭小心翼翼地樣子,林縛心想自己要說一個“是”,大概高宗庭會說出一萬個理由來勸阻自己,搖了搖頭道:“山河破碎如此,哪裏再經得起大的動蕩?續祿他或許不願離開江寧,但薦他在江寧為官,顏面上太難看,總得找個借口叫他有機會參政,也算是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