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1] 一些對民主社會戰爭的研究

當平等的原則不僅在一個國家中有著發展,並且在它的若幹鄰國中也在同時發展時,就像我們今天看到的歐洲一樣,那生活在這些不同國家中的人民,盡管他們的語言、習慣和法律不同,但是他們卻在一點上是相同的,那就是他們都很懼怕戰爭,都很熱愛和平。[2]就算統治者們有著野心和怒意也沒用,因為人們對戰爭的冷漠和人民的仁慈之心會使他們不由自主地平靜下來,丟掉手中的劍。戰爭便變得少了。

隨著平等在數個國家中同時發展,並將這些國家的公民同時地推向了工商業,不僅他們的喜好變得相似,他們的利益也交織在一起,因此如果一個國家對其他國家施加傷害,那傷害會反彈到它自己身上,這樣所有人都會認識到戰爭對於獲勝的國家和失敗的國家造成的苦難會是相等的。

因此,從一方面來說,在民主時代很難將各個國家帶入戰爭之中;但是從另一方面來說,如果兩個國家開戰而想不把其他國家卷入其中幾乎是不可能的。所有國家的利益都是糾纏在一起的,他們的觀念和需求是如此的相似,以至當一個國家受到波及時,其他國家不可能還保持平靜。所以戰爭雖然變得更少了,但戰爭一旦發生,它的範圍將會變得更大。

正如我剛才所說的相鄰的民主國家之間變得相似的並不只是一點兩點,他們最終幾乎所有方面都會變得相似。[3]

這種國家之間的相似對於戰爭來說是有重要的影響的。

當我問我自己為什麽十五世紀的瑞士聯邦可以讓歐洲最大最強的國家顫抖,而如今它的力量卻是和人數成正比時,我發現,瑞士人變得和周圍國家的人非常相似,而周圍國家的人變得和瑞士人非常相似了。像這樣,由於他們之間的區別只是人數的不同,那如果開戰的話勝利必然是屬於人數較多的那方了。因此在歐洲所發生的民主革命造成的其中一個後果就是使人們在每場戰役中都很注重兵力數目的優勢,迫使所有的小國納入大國之中,或者至少政治被大國控制。[4]

由於決定勝利的因素是人數,這就使得每個國家都在盡最大的努力讓盡可能多的人參與到戰場上。

要是人們能征召組建起來像16世紀的瑞士步兵或者法國騎兵那樣的比其他所有部隊都優秀的精銳之師的話,那就不需要考慮征召大量的士兵了。但在這種士兵們都是相互平等的時代,這是不可能的。

這種帶來新需求的原因也同樣提供了滿足這種需求的辦法。正如我所說的,由於所有人都是相似的,那他們都是一樣弱的。而民主國家的社會力量天生就是比其他國家強。所以當這些國家想要將男性公民征召入伍時,他們也確實有這種能力做這樣的事,這就是說在平等的時代裏,軍事精神雖然弱化了,但軍隊規模卻在擴大。[5]

在同樣的時代裏,戰爭的方式也因同樣的原因發生了改變。

馬基雅維利[6]在他的《君主論》中寫道:“征服一個由君主和各巨頭作為領導者的國家要比征服一個由君主和奴隸領導的國家難得多。”為了不冒犯到任何人,讓我們用公職人員來代替奴隸這個詞,我們將得到一條可以適用於我們這種情況的真理。

一個大的貴族制國家想要征服它的鄰國或者被其鄰國打敗是非常不容易的。它擊敗不了這些鄰國,是因為它永遠不可能集結自己所有的軍事力量並使他們長時間地維持在一起。然而它也不會被其鄰國打敗,因為它的敵人們在各處都會遇到小型的防禦工事,阻礙他們的前進。在貴族制國家中作戰就像在一個全是山地的國家中作戰一樣,戰敗的一方隨時可以找到新的據點,重整軍風,並固守這個新的陣地。

而在民主國家中的情況就截然相反了。

民主國家可以很容易地將它們所擁有的兵力全部投到戰場上,並且當國富丁旺時,它就很容易成為獲勝的一方。但是一旦它被打敗,領土被占領,那它的贏面就所剩無幾了,並且要是它的首都被占領,那整個國家就滅亡了。這一點很容易解釋,由於每個公民個體都是孤立且很弱小的,所以沒有誰在戰爭中可以自保或者支援他人。在民主國家中,只有國家才是強大的,一旦國家的軍事力量因軍隊的戰敗而被摧毀,政府的力量因首都被占領而癱瘓,那剩下的就只有一群沒有秩序,也沒有力量同入侵勢力做鬥爭的烏合之眾了。我知道人們可以通過賦予地方自由,組建地方實權來減少危險,但是這種措施通常起不到什麽作用。

人民不僅沒有能力再繼續戰鬥下去,恐怕他們連戰鬥的欲望都提不起來了。

根據各個文明國家共同采納的國際法律,戰爭是不能以占有個人財物為目的的,目的只能是取得政治權力。而只有在為了達到第二目標時,才能偶爾破壞私人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