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1] 民主對家庭的影響[2]

我前段時間才考察了在民主制國家中,特別是在美國,社會條件的平等是怎樣改變公民之間的關系的。

我想做更深層次的理解,深入家庭內部。我的目標不是尋找新的事實,而是展現已知的現狀是怎樣與我的話題關聯的。

每個人都發現,在我們所處的時代,家庭中的成員之間有了一種新的關系,父子之間的距離被縮小了,父輩的威嚴就算沒有消失,也至少變少了。

一些相似的,但卻更顯著的情況也在美國發生。

在美國,像羅馬和貴族社會裏定義的“家庭”字眼那樣的家庭是不存在的。[3]這種家庭只是在孩子出生的頭幾年才會出現。父親在家裏說一不二,不允許有反對意見,而子女的弱勢和他們的利益需求,還有父親的不可否認的權威性,又使得這種家庭專政是合理的[4]。

隨著美國的孩子長大成熟,父親對子女的約束和服從的要求一天天松懈。掌控自己的思想以後,美國的年輕人很快就能掌控自己的行為。嚴格來說,在美國沒有青春期這一說法。一個人從小孩子長大成人以後,便會顯露出自己的個性,走上自己選擇的道路。

要是你覺得這個過程是會伴隨家庭的爭執,孩子需要對父親限制自己的自由暴力抗爭的話,那你就錯了。同樣的生活習慣,同樣的生活原則使得子女更加獨立自主,他們的父親會認為這種獨立是他們不可否認的權利。

因此你可以看到,當前者逃離這種專政以後,他們的忿恨之情不會持續太久。後者也不會因為失去了這種專政的權利而感到苦澀和惱怒。父親對於他們權利的限期眼光看得很長遠,當到了這一天時,他可以毫無壓力地放下這種權利。子女對於什麽時候能掌控自己的生活也能預見得很清楚,所以到了他們獲得自由的那一刻,他們也不會猴急著沖向新生活,他們知道,這是屬於他們的,沒人能奪走。[5]

去論證這種家庭發生的變化是如何與我們眼下即將完成的社會和政治的革命緊密聯系在一起的,或許是有用處的。[6]

有那麽一些特定的社會原則,有的人人必須遵守,有的卻沒有它的立足之地。

在貴族制和等級制度森嚴的國家中,權利從來不會下放到被統治的人群中。由於人與人之間有相互依賴的關系,所以只要你做出限制,其他人就會跟隨你的命令。這一點也同樣適用於家庭,適用於其他的組織,只要那個組織存在首領的話。在貴族制社會中,嚴格來說,只有父親才與社會發生直接的關系,而子女只能通過父親來與社會聯系。社會管理父親,父親管理子女。所以說父親擁有的不僅是物質的權利,還有下達政治命令的權利。他是家庭的發起者,也是家庭的維持者,同時,他還是家庭的治安者。

在民主制國家中,由於政府的權利對待每一個人都是平等的,每個人都需要遵循同樣的律法,所以並不需要這樣一類中間人。在法律眼中,父親只不過是比子女年長一些並且富裕一些的公民。

當社會條件極不平等,並且社會將維持長久的不平等時,人們心中就會產生向上爬的心理,就算法律沒有賦予一個人特權,他也會在民俗與輿論中得到這些特權。[7]而相反的,當人與人的差別不大,並且不存在永久的差異時,成為上層階級的概念就會弱化並變得模糊。立法者就算想將服從命令的人的地位置於比發號施令的人的低,那也注定是徒勞的,民俗會將兩人的關系拉近,並將兩人的地位置於平等。

因此要是貴族社會的立法沒有賦予家族家長特定的權利的話,那我可以保證這種權利會比民主制中的立法機構的權利更受人尊敬,也更被廣泛需求,因為我知道,不管法律怎樣制定,上層人士的權利和地位相對於民主制社會更高,而下層人士更低。

當人們沉溺於過去的記憶,而不是專注於現在的生活,當人們更關注祖先的思想而不是他們自己的思想時,那父親這個角色就是過去與現在的一種自然和必然的紐帶,是這兩條鏈條相接的鏈環。[8]因此在貴族階層中,父親不僅是家庭中政治的首領,也是傳統的承載者、習俗的傳承者、道德的仲裁者。他說話時你得洗耳恭聽,你與他相處時得畢恭畢敬,對他的愛要帶著敬畏之情。

當社會制度變得民主,當人評判事物的善惡只是將過去的信條作為參考,而不是將之作為規範時,父親施加於子女的權利和法律賦予他的權利就會變得小一些了。

民主所帶來的遺留觀念的分家對父親和子女關系的改變或許是最明顯的吧。

要是在一個家庭裏,父親擁有很少的財產,那通常他的子女和他的生活處境就會一樣,並且從事同樣的工作。生活的習慣和需求拉近他們的距離,使得他們不得不在任何情況下都保持聯系。因此他們之間一定會產生一種家庭的親密感,使得家長的權威性沒那麽強,這是他們之間在形式上畢恭畢敬的重要原因。[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