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民主時期的文學特征[1]

走進美國的書店,看到書架上擺著的美國出版的圖書,你會覺得書籍的數量很多,不過知名的作家卻非常少。[2]

首先進入視野的是一大堆介紹人類基礎知識的初級讀物。而其中大部分是先在歐洲出版,隨後由美國人將其翻印出版並加以利用。其次,是那些數量龐大的宗教書籍,比如,《聖經》、布道集、醒世故事集、教義辯論書和慈善團體報告等。還有一系列的政治小冊子。在美國,各黨派並不出版互相駁斥的著作,但是一直以驚人的速度印發小冊子,而這些小冊子在出版的當天就被人們遺忘了。[3]

在所有這些晦澀的人類思想產物當中,你偶爾會見到的一些較優秀的作品,但是這些作品數量極少,並且這些作品的作者為歐洲人所知或應當為歐洲人所知。[4]

盡管美國可能是當代文明中最不關心文學的一個國家[5],但還是有很多美國人對精神方面的產物保持著很濃厚的興趣。並且,即使他們並非終生致力於這方面的研究,也至少會成為他們業余時間的一大愛好。不過,他們閱讀的大部分書籍確是英國提供的。[6]幾乎所有重要的英國書籍都在美國被翻印。大不列顛的文學天才還將他們的光射入了新大陸的深處。在那裏,幾乎每個拓荒者的小茅屋中,都會有一些莎士比亞的巨著。我記得我第一次閱讀封建時代的戲劇《亨利五世》,就是在一間小圓木屋中。[7]

美國人一直在從英國的文學寶藏中汲取精華,而且可以說他們還在自己的國土上發展了英國文學。[8]在美國從事文學創作的人數本來就不多,而其中的大部分人原本就是英國人,所以,在表現手法上,美國的文學往往具有英國文學的特征。因此,他們把貴族制國家當前流行的文學思潮和風格,也轉移到自己的民主制度裏來。他們借用其他國家的方式粉飾自己的作品,因此很難再現本國的現實,所以他們的作品很少會受到大家的歡迎。

對於美國的公民來說,他們也認為本國作家的作品並非為他們而寫,通常他們只是在某一作家在英國出名以後,才開始高度評價這位作家。這就像畫家被迫放棄判斷自己作品真假的權利一樣。[9]

所以,從嚴格意義上講,美國的居民還沒有文學。我認為,只有美國的新聞記者才稱得上是美國作家。雖然這些人算不上大作家,但他們說的是美國人的語言,而且他們的目標聽眾就是美國人。至於其他的那些作家,在我眼中,他們更像是外國人。美國人對這類作家的看法,和我們對文藝復興時期模仿希臘羅馬文學作家的看法是相同的,只對他們表示不可思議,不過卻沒有引起普遍的共鳴。這些作家沒有起到移風易俗的作用,僅僅是快慰了人的精神罷了。

我之前已經講過,這種情況的根源絕非在於民主,而是在於民主無關的某些獨特的環境條件。

如果美國人沒有深受當下的社會狀況與制度的影響,並且移居到其他國家,那麽,我可以完全肯定,他們也將會有屬於自己的文學。雖然他們目前如此,但我仍然相信總有一天他們會產生出自己的文學。不過,在性質上,這種文學與當代美國書刊所表現出來的有所不同,而是具備自己的特點。想要預先描摹出這個特點的輪廓也是可能的。

如果一個貴族制國家的文學得到很好的發展,而這個國家的智力勞動跟政務工作一樣,全被一個統治階級所掌控,那麽它的文學活動也會和政治活動一樣,幾乎全被集中在這個階級或與它關系最密切的幾個階級的手中。這樣一來,我就足以得到解決其余一切問題的鑰匙。

我們可以看到,假如少數幾個人同時在做著同樣的工作的時候,並且這些人基本保持不會變動的話,他們就更容易彼此了解,共同制定出所有人都必須遵守的準則。如果這幾人從事文學的從業者,那麽,不久後這種精神勞動會被他們置於一些明確規定的守則之下,大家都會嚴格遵守這些守則。

如果這些人一直占據著世襲的社會地位,那麽他們就會自然而然地產生這種傾向:不僅采納一些固有的規則,還可能會遵從祖輩遺留下來的他們為自己制定的規範。他們的規則可能會嚴格而且嚴遵傳統。

由於他們不必為日常瑣事而勞心費力,主要原因在於:一方面他們從未這樣做過,他們的父輩們也從未這樣做過,因此,他們好幾代人都能一直專心地從事智力勞動;另一方面,對於他們來說,文學就是一門藝術,他們純粹為了文學本身而熱愛文學,並且還學會了以學者的角度感受人們與這些規則相融相依的滿足感。

然而,上述的情況還不能代表整體:我所說的這些人,他們一輩子都生活在富裕與舒適之中,所以當然會精心挑選享樂並且熱愛精致優雅的消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