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1] 宗教在美國如何能夠利用民主的本能[2]

在前一章節中我已論證,倘若沒有教條性信仰,人則無法生存,而且,人也非常渴望擁有這樣的信仰。此外我還想再多說一句:在我看來,宗教領域的教條性信仰是所有教條性信仰中最被渴望獲得的。即便你是一個只關注現世利益的人,你也能很容易地得出這一結論。

無論人的一切行為具有何種特殊性,我們幾乎可以肯定地說,這些行為都來源於人對某些義務所持有的一般觀念。而這些義務包括人對上帝、對自己與人類的關系、對靈魂、對同類應負的責任。沒人可以否認,這種一貫觀念就是其他事物的共同來源。[3]

所以,對於上述的和其他的一般性義務,人們希望抱有固定不變的觀念,因為如果對這些基本問題的觀念發生動搖,人們就會讓自己的行為聽任偶然因素的支配與控制,變得混亂和軟弱。

所以,對於我們所有人來說,都應該持有固定不變的觀念,這是非常重要的。不過,遺憾的是,我們每個人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在理性上努力去獲得這種觀念,這就讓問題變得更加困難了。

那些能夠完全擺脫俗世瑣事、觀察細致、工作認真並且經過良好和長期訓練的人,才有可能發現這些無比重要的真理。

即使這樣,我們依舊能夠看到,這些哲學家自己也經常陷入無知的迷霧之中,當他們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時,指引他們的智慧光芒也會越發變得黯淡,甚至可能熄滅。雖然他們竭盡全力探尋真理,但最終找到的仍然可能只是數量不多並且相互矛盾的觀念。長久以來,人們的思想就陷入在這些相互矛盾的觀念之中,飄零搖擺,無法真正地掌握真理,甚至也無法發現新的謬誤。大部分人無法去做如此艱苦的研究,即使一些人具備這種能力,他也可能沒有空閑的時間或者興致。

在我看來,這是一個極其罕見的問題。在所有的科學研究中,有一部分知識對所有人都有用,並且人們憑借自己的能力能夠掌握這些知識;但有一些知識只有少數人才能去學習和理解。大部分人在後一種知識上的理解和應用可以說是非常間接的。不過,雖然他們無法親自去探索這種知識,但這種知識對於他們的生活實踐來說卻是非常必要的。

所以,關於上帝和人性的一般觀念是所有觀念中最能讓人的理性避開習慣的影響的觀念。不過,從理性的角度來說,要承認一個權威的存在是有一定難度的。

為這些重要的問題提供一種清晰、明確、所有人都能夠理解的永久性解決方案就是宗教的首要目的,也是主要的好處之一。

然而,一些宗教是非常可疑和荒謬的。但是,我認為,對於那些在我所說的範圍之內的宗教來說,只要它們不脫離這個範圍,並且不像某些宗教一樣總是想盡辦法去壓制人們的思想自由的話,它們就能對人的智力活動進行有益地規範。不過,有一點我們必須承認,即使宗教無法讓人們在來世獲得福報,它在提升人們在現世的興奮和精神道德水平上還是非常有益的。

而對於自由國家的人民來說,更是如此。

如果一個國家的宗教遭到破壞,那麽,那部分智力較高的人就會變得疑慮和不知所措,其他智力相對較低的人則會變得麻木。對於和自己與同胞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的事物,所有人都會習慣性地堅守混亂和變化不定的觀念。如果無法保衛自己認為正確的觀念,他們就會選擇幹脆放棄它們。這樣一來,他們往往就會因為無法獨自去解決一些重大的人生問題而陷入絕望,最後自暴自棄,幹脆去逃避這些問題。

而這樣的狀態只會讓人們變得萎靡不振、意志消沉,陷入容易遭受奴役的境地。

如果一個民族陷入這種狀態,他們不僅會任由自由被人奪走,甚至還會將其拱手相讓。

如果宗教領域也像政治領域一樣失去權威,人們立即會對由此產生的境況感到惶恐不安。事物這種頻繁的變動性,會使人們感到不安和疲倦。一旦精神世界的大廈發生動搖,人們就會力爭在物質世界建立穩定的秩序。然而,他們這時已經無法恢復昔日的信仰,只能把自己的統治權交到一個人手中。

在我看來,人們無法同時保持宗教的完全獨立性和政治的充分自由。我一向認為,如果人沒有信仰,他就一定會走上受人奴役的道路,而想要獲得自由,就必須信奉宗教。

因此,在所有人都身份平等的國家中,宗教的這種重要功能體現得最為明顯。

雖然平等能帶給人們很多益處,但是也可能會讓人養成一些非常危險的秉性,我將會在後面探討這一點。平等讓人們變得獨立,也容易讓人們變得自私和陷入貪圖物質享受的境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