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1] 為什麽美國人從來沒有像法國人那樣熱烈地追求政治領域的一般觀念

在前文中我們已經了解到,美國人並沒有法國人那麽喜歡一般性觀念。在政治領域,這種現象最為明顯。

在立法和實踐理論方面,美國人對於一般性觀念的運用都要比英國多很多,但是,與法國的制憲會議和國民工會相比,美國的政治機構卻並不喜歡一般性觀念;對於美利堅民族來說,他們在追求一般性觀念時,並沒有像18世紀的法國人那麽熱烈,也不會盲目相信任何理論。

在這方面,造成美國人和法國人差異的因素很多,但其中最主要的是:

美國人一直以來都是一個民主民族,由自己來管理公共事務;然而,雖然我們法國也是一個民主民族,但就如何更好管理公共事務的探討來說,法國人一直以來都只局限在口頭上。

我們的社會形態促使我們早就提出了一些有關政府工作的一般性觀念,但我們的政治制度卻在妨礙我們通過實踐來矯正一般性觀念,這樣一來,我們發現舊有一般性觀念的缺陷的速度變慢。然而,在美國人眼中,一般性觀念和政治制度在大部分時間裏都是相互適應,從而也就能很自然地相互修正。

我之前說過民主國家對理論力量的熱愛來源於實際生活,但在此看來,似乎與此時的說法大相徑庭。然而,倘若進一步研究就會發現,這兩種說法並無矛盾支持。[2]

一般性觀念深受民主國家人民的熱愛,因為生活在民主國家的人空閑時間有限,而一般性觀念則節省了他們探究個別事物的時間和精力。這樣說來沒錯,但他們采用的一般性觀念僅局限於那些他們不用時常會想或者必須得想的事物。[3]舉個例子,對於他們本該關心的哲學、政治、科學和藝術方面的一般性觀念,商人會渴望知曉,並希望有人能為他們提供,但是只有在經歷了實踐考驗,他們才會對這些觀念予以接受,或者有所保留地接受。

這樣的情況也適用於政治家,尤其是在涉及政治領域的一般性觀念時。

所以,民主國家的人民不應該過分盲目地追求有關那些尤具危險性事物的一般性觀念,而是選擇采用最好的解決辦法,在每天的實踐中探究這些事物。如此這般,他們便必須得去深究每個事物的細節,並通過這些細節來發現理論的缺陷。

這樣的解決方法肯定會帶來麻煩和苦惱,但是效果卻尤為顯著。

所以,如果每個公民都能實際參與到政府的管理工作中,這樣的民主制度可以減少人們因為平等所產生的在政治領域中對一般性觀念的狂熱。[4]

注釋


[1]第四章(a)。(n.)

為什麽美國人在政治理論上從來就沒有像法國人一樣充滿熱情。

美國人從未對政治理論展現出像法國人一樣的熱情。

這是因為這樣一個事實,他們總是以一種實際的方式來進行政治活動。在這一點上他們的自由是與平等所產生對一般觀念的過度喜好相鬥爭的。這似乎與我在之前章節中所說的有沖突,我在之前章節中說過實際的生活讓民主國家產生了對理論的熱愛。但是這兩件事通過區別的方式是可以達到一致的。

民主國家人民的繁忙生活實際上給了他們對理論的喜好,而不是對他們所從事工作的喜好。

甚至可以為了讓他們接受一般觀念而從事於某種只有通過檢驗之後才能與之有關的工作。(YTC,CVf,第5—6頁)

n. 標注了(a)的章節是那些讓我仍感到最為不滿意的章節和必然會在“最後”一次閱讀時吸引我大部分注意力的章節。(YTC,CVf,第1頁)

在裝著這一章節手稿的文件袋上寫著:“這一章節留給了我一些渴望得到的東西,我也不知道是什麽。”

[2]“這並不矛盾,但是這是因為美國人不僅是平等的,還是共和主義的。”(草稿,卷1)

[3]讓我們想想德國吧。

在德國,人們的思想在哲學方面,尤其是形而上學,顯示出了過度的(無法辨認)和一般化,而在其他所有方面則是不變而特殊的,受到了束縛的。是什麽造成了這樣的情況?

在美國則剛好相反,在對於哲學方面,人們的思想是有不變的規律的,而在其他所有方面則是大膽和普遍的。

難道是因為身份條件的平等產生的影響導致了民主方面和政治社會觀念的大膽和一般化,而對其他方面只有非常細微的作用?

或者有著一種隱藏的因素可以讓人們的哲學觀念變得大膽和一般化,而不會對其他方面產生效果?

人們最終對這個現象的解釋做了研究之後,發現:

首先,如果說在美國,人們對於哲學的普遍思想是一成不變的,那是不正確的。如果你為指導人們行為的原則冠以哲學之名,甚至將原則這個範圍縮小到理論或者學科,那美國人都一定有著某種哲學,甚至是一種嶄新的、大膽的哲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