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1] 關於民主國家的信仰的主要來源[2]

隨著時代的變換,教條性信仰的數量也會發生改變。它們產生於不同方式,其形式和對象也會隨之改變。不過,這種教條性信仰——也就是不經論證就被人們接受的觀點——並不會完全被消除。如果每一個人都堅持自己的觀點,並按自己的方式追尋真理,那團結在共同信仰之下的人將會少之又少。[3]

所以,我們可以看出,如若信仰千差萬別,那社會則不能繁榮發展,抑或說,沒有共同觀點的社會無法存在,因為如果觀點不同,那行動也不會一致,雖人依然會存在,卻不再是社會個體。因此,社會想要得以存在,就需要存在一些主體思想,以讓全部社會個體的思想連為一體。但要達成這一目標,每個公民都需要從同一來源獲得自己的觀點,並接受一部分的已有信仰。[4]

就單獨的個體而言,一個人無論是要單獨生活還是要與他人共同行動,教條性信仰都是不可或缺的。[5]

如果一個人必須得去證明日常生活中所應用的一切真理,那求證工作將無法完成,或者會在求證舊有真理的道路上筋疲力盡。人的生命有限,不僅沒有足夠的時間,也礙於智力和能力的限制,無法完成求證任務。所以,他只能選擇相信一些已被前人證明或被大眾認同接受,而自己也沒有時間和能力去親身驗證的一些事實真理。他自己的思想大廈只能建築在這樣的基礎之上。這並非他的意願所致,而是其限制條件不允許他去求證。

世上的每一位偉大哲學家都是站在巨人肩膀上,認識數之不盡的事物,同時,接受無數他人發現的真理。[6]

這不僅必要,而且符合他們的期望。如若你試圖用自己的力量檢驗一切,那分配到每件事情上的時間和精力都必定有限。如此一來,你的思想便會一直處於繁忙狀態,從而影響到你更加深入地研究或者求證。你的智力獨立且軟弱,所以,為了深入探究你感興趣的信仰,你將不得不選擇不加論證地接受很大部分早已存在的信仰。[7]

可以這麽說,一個人如若隨意聽信他人言論,並接受其觀點,那他的思想則會處於被奴役狀態,但這樣的狀態有助於他正確利用自身的時間和精力。[8]

所以,無論怎樣,智力和道德領域都應有其自身的權威。權威也許會不斷變化,但它必須存在。社會個體的獨立性有強弱之分,但必須有所限制。因此,我們所面臨的問題不是去探查智力權威[9]是否存在於民主時代,而是去了解其存在於何處,延伸到哪種程度。

在上一章中我已講過,平等是怎樣讓一個人對超自然事物采取不相信的態度,並且是出於本能的不相信,卻對人類的理性做過高甚至過分的評價。

所以,出於平等時代的人們,不會輕易地信服在外的或者超自然的智力權威。通常他們只會在自己身上或者自己的同類身上尋找真理的源泉。這足以說明,在這樣的平等時代,新的宗教不可能出現,而人們會認為一切想要建立宗教的想法都會被視作荒謬且不合理。我們能夠遇見,神的使者無法讓民主國家的人民輕易相信,新的先知也會受到嘲笑,而他們會認為自己信仰的仲裁者只能來自人類自身之內,而非之外。

當社會個體的身份地位不平等,條件存在差別之時,就有一些見多識廣、因智力非凡而能力超群的個人出現,而與此同時,也會有很多無知且能力有限的人出現。所以,當一個社會存在貴族制度之時,人們就會把某個人或者某個階級的理性思維作為自己的思想導向,而且群眾階級的正確性永遠也得不到承認。

而在平等時代,情況則會截然不同。[10]

隨著公民平等程度的提升、社會差異的縮小,人們就越是不會選擇相信某個人或者某個階級。從而人們會不斷提升對廣大民眾的信任度,並慢慢成為世界的主導觀點。

公眾觀點不僅是民主社會中個體理性的唯一指南,而且相比其他社會形態,它在民主社會中的影響力要大得多。由於彼此間的相似,平等時代中的人不會將信仰建立在他人身上。但這種相似性會讓民眾無比信任公眾的判斷,因為在他們眼中,公眾的判斷如若與眾人共識相去甚遠,則不會被視作真理。[11]

生活在民主國家的人從自己的角度出發,與周圍人相比較之時,他們會驕傲地感受到自己與他人之間的平等。但一旦環顧四周,從全體的角度看時,又會感覺到自己的渺小。

而在面對集體行動時,這種獨立於其他同胞的平等感卻會讓他感覺到孤立無援。[12]

所以,民主制國家的公民所擁有的強大力量是貴族制國家所無法比擬的。公眾將信仰強加並滲透到個體身上的方式不再是遊說,而是用集體思想強壓個人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