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4 單純的約翰內斯(第3/3頁)

我為什麽從來沒有抽他的嘴巴,哪怕只有一回?而我的生活還在繼續。高中畢業後,我到一家銀行工作。當然,我是通過父親的一個朋友謀的職。我喜歡同數字、紅利、支票打交道。我從自己的小天地裏躍入了金融大世界。一個官員的簽名,就可以倒動很多錢,而這是我十年也掙不來的。

說實話,當時我只關心一件事:如何更好地打敗這類人。令我著迷的與其說是搶銀行不如說是設法進入電腦化的貨幣交易。我成了一個工作狂。上司開心,母親感動,人人都認定我將大有作為。我果然有事業運。我步步高升,有了更大的辦公桌,更舒適的座椅,乃至更昂貴的服裝和汽車。後來,我成了部門經理,就開始利用復雜但也簡單的電腦系統偷錢,每個月我都設法將一萬德國馬克轉入瑞士銀行。我甚至記不得我用這些錢都幹了些什麽。旅遊、賭博,偶爾還帶上個女人。每隔一個月,我休一次大禮拜。星期五上午到蘇黎世提款,然後去尼斯、羅馬或者蒙特卡羅。我有三天的時間縱情歡樂——我成了一位紳士、一位王子。我隨手給門衛的小費比我一天的工資還多。

這幾天裏,我的生活煥然一新。我成了一個新人。沒人問我從哪裏來,父母是誰,又是如何生活的。金錢讓我能夠隱姓埋名。我沒有拋棄過去,只是大把花錢,擺脫它幾天。我付出的是我擁有的一切——錢和自由,但物有所值。你知道沒有過去,生活意味著什麽嗎?我抹掉了我的過去。我花錢讓人忽略我,不要探究我從哪裏來,什麽出身。我從來沒有覺得我欺騙了誰。法律?正義?多可笑的觀念。我做的一切,不過是得到我需要的東西。我的偽裝自然不便宜,但它對我是必不可少的。當然,最終我被抓住了,我供認了一切,被判刑八年。現在刑期已經過了三年,我努力改造,可能很快出獄。他們已經允許我每隔一個星期日外出一次。

問題在於所有這些與我父親的生活又有什麽關系。他從來沒有觸犯過法律。相反,他就是誠實的化身。不管他面對怎樣的上司、怎樣的制度,他都堪稱模範公民。是我的母親,在父親死去一年後,告訴我他其實糟糕透了,他是屠夫和劊子手的幫兇,行刑者手中的絞索,就是他送上去的,事先還試過了絞索是否夠結實——物資部門的首長,主要負責技術問題,並不考慮人。今天,我難得有了權利,可以決定誰更讓我鄙視——父親還是母親。沒有過去,生活會有多麽可愛,有時我真希望在我還很小的時候,他們已經不在人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