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紫 荊(第3/7頁)

21

1842年的中英南京條約並未解決鴉片貿易的地位問題。在名義上,買賣鴉片仍是非法的,但交易數量卻扶搖直上,並沿河道向廣州以外的內地擴散。昔日海盜,今為河匪;1844年洪秀全第一次在廣西傳教時,就可能已有匪徒進入桂平一帶,“保護”鴉片買賣,到了1846年馮雲山深入紫荊山區時,這情形已是確實發生了。大多數盜匪對這地方還不熟,所以便以當地的山匪,或脅迫當地村民充作向導。22

郁江和黔江在桂平縣城交匯,之後入潯江,而桂平自然就成了這類活動的中心。每年有幾千人沿潯江回家,洪秀全也是其中之一。從桂平逆流而上,多奇巖激流,小溪曲折通幽。自桂平順流而下,則是百舸爭遊,生意興隆。貨物集散繁忙,自然引起匪徒覬覦,而沿江多島嶼水灣,又為水生水長的劫匪提供了藏匿棲身之所。廣西人對於從販賣鴉片、綁票和收取保護費能得多少錢財心知肚明,所以也會窩藏河匪,提供食物。到了1840年代中期,一些自稱“米飯主”的人成立合股商號,做起收保護費的生意,也來分一杯羹。23

許多河匪在當年幹海盜時也是秘密會社的成員,他們把這一套也帶到內河。這些會社其實頗為松散,其中最有勢力的是所謂的三合會或天地會,其發端要追溯到1760年代,有一群長於福建東南和廣東的人不滿時局,裏頭有雲遊僧道、拳師、賭徒、糕餅制作匠、江湖郎中等。他們簽了一份血盟,尊其中一人為“師傅”,其余則按序齒結為“兄弟”,並喝下摻香灰的酒以表“同心合一”。他們的計劃時有變更,但總是包括開設堂口招募新血,劫掠富戶官倉和縣廩,積聚資金以“舉大義”。24

朝廷難以用武力壓制天地會的擴散,因為它不光是反賊,也不光是宗教團體,它更是一個根深基廣的“會社”,在動亂年頭保民安良。有個天地會成員被抓,便向官府解釋:

天地會之名源於天地乃萬民生存之本,其意只求尊天敬地而已。初起之時,眾人各願入會乃因如遇紅白喜喪可得會眾資助,或如與人爭毆亦可得人相幫。如道遇劫徒,彼等一聽本會切口即不再糾纏;如向會外人顯露己之會民身份,彼等亦將示“敬”。故此,欲入會者為數極多。25

這種互助和“保民”的活動很容易變相為“勒索保護費”,從廣東一個姓徐的供詞便可清楚看出這一點。此人販賣酒酵,他從福建一名賴姓店主買了酒酵,然後運回家鄉販售。一天,有五個人搶了他所有的銀兩,他氣急敗壞,趕到姓賴的店鋪。賴直截回以:“你如入天地會,便能免得日後在路上被劫,而我也可去討回你被搶走的銀子。”徐同意加入天地會,很快就拿回錢財;最重要的是,他知道以後在這地方行走要做些什麽。如果再遇上攔路搶劫,他應馬上豎起大拇指——這個暗號代表“天”,搶劫者會伸出小指,以表示“地”,這樣他就能暢行無阻了。26

在華東華南一帶,這類暗號很常見,不過也用其他的記號。會上兄弟在茶館喝茶或抽煙袋,會把三根手指並在一起,或是外衣的第二粒紐扣不扣,或把辮子盤在頭上,辮梢扣於發盤中心27。他們還會選些暗語來確認身份,這些話在旁人聽來並不覺冒昧,但會中兄弟一聽就明白,如“往日無緣相會,今日得以識荊”等等。若在路上有劫匪或生人問他們去哪裏,就要說“從東部來,要去西邊”。若是問到從哪裏來,就回以“我從橋下過來”,指的是入會儀式上穿過刀劍架起的排陣28。南方各省的會眾入會時便知“開口不離本,出手不離三”,好教會眾終身難忘。說“開口不離本”時伸手,說“出手不離三”時並攏手指29

他們永世不忘的“本”就是“洪”。“洪”一字意兼指碩大或洪水,亦做姓氏,在天地會之前存在已久,但對成千上萬的天地會會眾來說,“洪”卻有特殊的召喚含意。在1760年代到1840年代之間,天地會規模擴大,影響日增,也創造了自己的神話,並使其完備。“洪”這個字其實是1760年代天地會創始人的諸多化名之一,它也是1368年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的年號“洪武”的第一個字,代表天地企盼“反清復明”,天地會還杜撰了一套譜系,溯及17世紀清兵滅明之時。除此之外,“洪”也見於古代佛教典籍和占卦相書中,並經常與“太平”年月並用。30

但永不忘本並不是要大聲呼號:天地會會眾反將“洪”字拆成幾個數字。左邊三點水即為“三”,右半的“共”為“廿一”和“八”組成,故會眾在說話或相互引見時便用“三八廿一”,或將“八”作“兩點”,與“三點水”相加成“五”,而為“五廿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