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清宮外史上 第四六章

從光緒入承大統,醇王以皇帝本生父的地位,未便再擔任任何差使,所兼各職,分別另簡王公接替。醇王所有的職司中,最重要的是“管理神機營事務”,派由伯彥訥謨詁繼任。但當時的上諭中拖上一個尾巴:“醇親王辦理多年,經武整軍,著有成效,仍將應辦事宜,隨時會商”所以醇王與神機營的關系不斷,伯王大受到牽制。兩王本是兒女親家,醇王的長女由慈禧太後指婚給伯王的長子那爾蘇,而兩親家竟因公事傷害了私誼,有些面和心不和的模樣。

神機營的官兵,樂於親近醇王,也是由於伯王治軍較嚴的緣故。視事的第一天,他就表示:“我奉旨當這個差使,一定要把神機營整頓起來。當年祖宗入關,神機營的士兵,能夠站在馬上放箭。如今,你們看是什麽樣子?倘或再不整頓,更不知道會怎麽樣的糟!”

“王爺,”有人勸他:“不必多事吧!這是再不能整頓的了。”

伯王不信,銳意改革,無奈積習太深,那些不長進的官兵,又以醇王為護符,所以辦事越來越棘手。日久疲頑,伯王的那番雄心壯志,也早就拋入汪洋大海了。不過他的稟性峻急,遇到看不順眼的情形,依舊會雷厲風行地嚴辦。

這年南苑秋操,發覺火器營少了一門炮。深入追究,才發覺是一夥士兵,居然將火炮錘碎,當廢鐵賣了給鐵匠店。如此荒唐之事,自然為伯王所不能容忍,下令首犯治罪,從犯開革。

從犯中有個驍騎校名叫富哈,他的母親是醇王府洗衣房的嬤嬤,頗得七福晉的信任,富哈因有所恃,平時在營裏就常幹不法的勾當。開革以後,便端出醇王府的招牌,請人向伯王要求收回成命,或者另外補上一個名字。伯王嚴詞拒絕,毫無情商的余地。

於是富哈乘伯王閱操的時候去求見,侍衛見他神色不善,抓住了先搜身,果然搜出一把極鋒利的小刀。其意何居,大成疑問,嚴刑審訊之下,支吾其詞,看起來是有行刺的意思。

神機營的士兵行刺長官,說出去駭人聽聞,所以伯王上奏,只說“富哈挾刃尋死,請即正法,抑交刑部,請旨辦理”同時,由軍機大臣面奏真相,建議按軍法從事,而且不必明發上諭。慈禧太後當然照準,富哈在當天就被處死了。

到了第二天一大早,伯王府開出大門來,發現台階上躺著兩個婦人,年紀大的那個,已經氣絕,年紀輕的那個,奄奄一息,找了兵馬司的官員來,灌救無效,延到天亮也一命嗚呼了。

這一老一少兩個婦人,便是富哈的一母一妻。服毒自盡在伯王府的門前,自是怨無所泄,走上這樣至愚的絕路。如果“仇家”是平民百姓,這一下便可以害得對方家破人亡,無奈是王公府第,除了為伯王帶來不痛快以外,不會惹上什麽官司,兩條人命,算是白白葬送。

富哈家裏還有人,他的嬸母也在醇王府服役,便請見七福晉,跪地器訴。七福晉遇到這種麻煩,不知如何應付,只有告訴丈夫。

醇王當然也知道了這件事,早有神機營常奔走醇王府的人,來加枝添葉地細訴經過,說伯王禦下如何嚴刻。神機營不同其他營伍,本就不服蒙古親王來管轄,如今忍無可忍,唯有請醇王作主。

所謂“作主”,意思是仍舊請醇王來管。從中俄交涉開始,邊防緊急,言官就不斷建言,說應該聯絡蒙古,鞏固邊陲,醇王認為“這都不過是給伯彥訥謨詁開路”,每逢兩宮太後提到,總是極力反對。但神機營是自己一手所培植,兵權落到他人手裏,老覺得於心不甘。早年為要避嫌疑,不便過問朝政,自然也不便去抓神機營的權,最近奉旨參與大計,倘或對俄交涉決裂,拱衛京師的重任,舍我其誰?這樣,就得先把神機營拿回來,才有憑借。因此,決定借這個機會,攻掉他的親家伯彥訥謨詁。

由此大處去看,富哈母妻之死,便有一篇文章好做。只是不論怎麽樣,談不到替她婆媳倆“報仇”,除卻交代帳房,好好替她們辦後事,同時多賞幾兩銀子,作為富哈家孤兒的教養之資以外,不能向伯王有所理論。

伯王也知道,他的兒女親家對他不滿,而且也聽到神機營有請醇王復起的打算,只是暗中較勁的事,不便公然談論,所以煩惱在心裏。現在又遇見李蓮英來訴說這麽一件荒謬怪案,越覺揪心。

“你說得也對,‘西佛爺這幾天脾氣不好’,病中也不宜受驚”他改變了原先激動的態度,“咱們分開來辦,內裏歸你維持,好好兒查一查,外頭歸我。說實話,我也還不知道怎麽辦,得跟六爺商量一下。看他怎麽說,咱們隨時商議。”

李蓮英就怕案子鬧大,不可收場,但一手硬壓,卻又擔不起責任,現在聽伯王有“隨時商議”的話,便不會貿然出奏,頗為滿意,因而連聲答道:“是,是!我遵王爺的吩咐,上緊去查,王爺有什麽話,務必請賞個信。為來為去為西佛爺聖體不安,不能再讓上頭煩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