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風雲突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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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朝鮮發生“壬午軍亂”那年,法國占領了越南的河內。

法國最初向越南大規模出兵是1858年,借口保護天主教徒,與西班牙共同出兵。

第二次鴉片戰爭,是由“亞羅號事件”引起的。法、英兩國聯合出兵,進攻被太平天國軍弄得疲憊不堪的清政府。英法聯軍攻進北京以後,燒毀了圓明園,大肆掠奪,時為1860年10月。《北京條約》簽訂後,實現了停戰,法國便把兵力指向越南南部——“南圻”。1862年法國強制越南簽訂《西貢條約》,要求割讓包括西貢在內的三省一島。

法國對中國的雲南虎視眈眈。它不甘落後於列強瓜分中國的競賽,正積極準備,打算從地下資源豐富的雲南開始,逐步向四川、廣西伸出侵略的魔爪。法國預定以湄公河為入侵路線,但調查結果,發現湄公河上遊不能行船,於是改向越南北部,要從紅河,即元江,滲入雲南。

越南與朝鮮一樣,都是清的“屬國”。1802年,阮福映歷經三十年平定了內亂,建立新王朝。第二年,清政府派廣西按察使齊布森冊封他為“越南國王”。在內政方面,同朝鮮一樣,清政府只管冊封,保持宗主國的名義,而不加幹預。不僅對於朝鮮,對於琉球也是如此。實際上琉球已在島津藩的統治之下,但表面上又接受了清政府的冊封,因為不如此,無法進行貿易。清的冊封使來到琉球時,島津的官員們便躲藏起來,清使肯定知道這種情況,但裝作不知。

長期以來一直是相安無事,不料19世紀末,朝鮮與越南幾乎同時發生了糾紛。朝鮮有日本插手,越南有法國涉足其間。

日本也好,法國也好,都想把朝鮮、越南當作自主的“獨立國”,直接進行外交。而清政府卻千方百計要保住“宗主國”的招牌。

法國占領河內,本意就是要取消清政府在越南的宗主權。“壬午軍亂”的前一年,清政府駐法公使曾紀澤(兼駐英公使)照會法國外交部,提出:“越南久屬中國,法國無視宗主國,與越南所訂之條約不能予以承認。”

關於越南問題,曾紀澤向本國政府提出七項建議,如:要求越南向北京派出高級官員,讓越南官員作為中國駐法公使館的隨員駐在法國等。但均遭李鴻章反對,未能實現。

對於前一條建議,李鴻章以“按制陪臣不得住在京師”為由駁回。

大院君就是因為同樣的理由,不能住在北京。大院君是朝鮮國王的生父,也是自己兒子的臣下。在清政府看來,就是“陪臣”。他作為“壬午軍亂”的發動者,被宗主國清廷所囚禁,監押在保定,按制是不能住在北京的。

李鴻章認為歷來的制度不應更改,而長期生活在外國的曾紀澤則認為時代變了,應該更改的制度必須立即更改。

李鴻章抓住舊制度不放,卻又是個妥協的天才。關於法國和越南簽訂的條約,按曾紀澤的主張,絕對不能予以承認,但是,李鴻章竟默認了,而且提出保持宗主國體面的方法可另行考慮。

曾紀澤是曾國藩的長子。現在,人們並不覺得公使是怎樣的大人物,但在當時,只有諸強國才能互換大使,像中國那樣的弱國,甚至同外國交換公使也是勉勉強強的。曾紀澤是一個沒有大使的外交銜的公使,稱為“出使欽差大臣”。

曾紀澤的強權論和李鴻章的軟弱投降路線,在外交上形成對立局面。但是,掌管國政的畢竟是李鴻章,曾紀澤的強權論終究要被否決。

在社會上,把湘軍創始者曾國藩之子與淮軍創始者李鴻章的對立,視為湘、淮兩派的派系鬥爭。其實,這只是兩人的意見不合,從而招致兩派鬥爭。

從清廷的角度看來,朝鮮和越南是南北相隔萬裏的“屬國”,同時又都是與外國糾纏不清的、產生麻煩的、難辦的屬國。清政府不可能把外交、軍事的全部精力集中到朝鮮來,這正是日本求之不得的。法國在越南牽制,使日本受益不少。而日本在朝鮮起事,法國則可以在越南問題上得到有形和無形的好處。

朝鮮一旦發生軍事政變,最高興的是法國,所以,日本若在朝鮮搞軍事政變,法國應當給予經濟上的援助。

正是根據這種想法,日本自由黨的板垣退助和後藤象二郎曾會見駐日法國公使西昂基厄維茲,要求法國提供朝鮮軍事政變的資金一百萬元。

實際上,法國面臨的情形更為棘手,因為越南有太平天國的余部黑旗軍從事著反法活動。領導黑旗軍的是天地會的勇將劉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