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為利益分配,他們鬥爭了兩百年

羅馬是個城邦,一起參加戰爭的,不僅有國內的貴族和平民,還有那些同盟者城邦。羅馬人在對外侵略擴張時,是不惜一切辦法想著去獲得勝利,而沒時間和精力想著如何去分配戰爭帶來的利益。但贏得戰爭後,他們很快面臨如何分配利益、如何管理好財富的問題。戰俘數量遠遠多於公民數量,被充作奴隸的戰俘造反了。剛鎮壓了奴隸造反,平民和貴族的利益沖突,羅馬人與同盟者的利益沖突,奴隸和奴隸主的利益沖突都接連發生,從和平手段到戰爭手段,最終到了唯有軍事巨頭不足以控制局面的地步。在這200多年間,羅馬人深受財富帶來的煩惱的困擾,同時,羅馬的政治格局也在不斷的鬥爭中發生著變化。

1. 奴隸是戰爭回報羅馬最直接的財富

公元前3世紀初,羅馬統一意大利後就走上海外擴張道路。經過迦太基戰爭、馬其頓戰爭等,羅馬戰勝一個個強敵,在整個地中海區域確立霸權。隨著歷年對外征服和擴張,羅馬掠奪了大量財富,侵占了大片土地,俘獲了大批奴隸,為羅馬經濟發展提供了極其有利的條件。羅馬的經濟隨著對外擴張空前發展起來。

羅馬常年對外擴張,戰俘是其奴隸的主要來源。每贏得一次戰爭,羅馬人就將俘虜賣為奴隸,以此獎勵有戰功的人,補充軍費。例如,公元前262年,羅馬占領西西裏的城市阿格立真坦,把俘虜的2.5萬人賣為奴隸;在第一次迦太基戰爭中,羅馬總共把7.5萬名俘虜賣為奴隸;公元前177年,羅馬占領撒丁尼亞時,將8萬人賣為奴隸;公元前167年,羅馬占領伊庇魯斯,將該地區70個城市中的15萬人賣為奴隸……

因為有很多戰俘被賣為奴隸,這對每個參軍的羅馬公民來說,戰爭不僅僅是為國出力,也是一次發財機會——只要活下來,贏得了戰爭勝利,將會或多或少分得戰利品,包括土地和奴隸,而這些能保證他們此後過上相對優裕的生活,擁有較高的社會地位。

此外,羅馬的奴隸來源還有奴隸生育的子女,一些受高利貸重利盤剝淪為債奴的人,在地中海經商時被海盜搶掠押送到奴隸市場兜售的人。

由於奴隸主要來自戰場,軍隊又不便長期管理奴隸,大多在戰爭結束後盡快將奴隸賣掉,於是隨著羅馬對外擴張,奴隸貿易迅速發展和興盛起來。當時,許多城市都有奴隸市場。例如,雅典的愛非塞斯、亞得裏亞海北岸的奎雷亞、倫河口的馬薩利亞,以及塞浦路斯、開俄斯島,都是著名的奴隸市場,進行著大宗奴隸交易。提洛島是當時奴隸交易的中心,一天之內奴隸買賣的成交量高達1萬人。

大量奴隸流入羅馬後,羅馬有了大量廉價勞動力,奴隸制經濟高漲——人力是最大的資源,這種成本極低的奴隸,為奴隸主們創造著財富,導致他們不僅能做許多平民無法無力做的事,而且與平民階層的財富差距也越來越大。到公元前2世紀中期,羅馬奴隸制充分發展,奴隸勞動在社會生產中占據了絕對優勢,奴隸成為羅馬社會的主要生產者。原先那些平民已經逐漸成為社會邊緣人了——社會最主要的人群是奴隸主和奴隸,平民階層的影響力越來越小。

在當時,奴隸主是財富的主要擁有者,而奴隸則是財富的主要生產者,特別是在農牧業、采礦業、手工業以及服務業(家內仆役)方面。

在農業方面,由於土地集中形成大土地所有制,奴隸充斥在大農莊、大果園和大牧場,從事著生產活動。

在采礦業和建築業等手工業部門,也大量使用奴隸勞動。與此同時,奴隸充當家內仆役也日益增多。因為隨著財富的積累以及希臘和東方文明的影響,羅馬奴隸主中逐漸滋長一種追求奢侈享樂的風氣,大量使用家庭奴隸成為爭強誇富的手段。在富有乃至中等的羅馬家庭中,都擁有許多奴仆——他們擔任看門人、廚子、馬夫、侍從、理發師,甚至擔任教師、樂師、醫生等。不僅如此,羅馬奴隸主為了追求奢侈享樂,還動用大量奴隸修建豪華的住所、娛樂場所、墓地等。

當時,奴隸的地位十分低下。在法律上,奴隸被視作主人的物品和財產——他們沒有獨立的人格,只是“會說話的工具”,和牲口以及其他財物同列。奴隸主對奴隸可以隨意打罵,肆意虐待,甚至操有生殺之權。奴隸沒有財產權,也沒有家庭權和婚姻權,男女奴隸同居所生的子女是奴隸主的財產。

奴隸受著殘酷的壓迫和剝削,生活十分悲慘。奴隸主一方面盡量增加奴隸的勞動量,一方面把奴隸的生活水準降低到無可再壞、只能勉強活命的地步,以更多地榨取奴隸的勞動價值。而奴隸一旦生病或年老,奴隸主便把他們變賣或拋棄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