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史與野史(第2/2頁)

最主要的是——商代是有考古之物可證的,而“夏”是一種怎樣的社會形態,至今沒有足可采信的考古發現作為佐證。“夏”肯定非是子虛烏有的,否則不會突兀地產生出一個商王朝來。但“夏”究竟是較龐大的部落聯盟,還是一個較有規模的王朝,此點至今尚無定論。

綜上所述,像顧頡剛那種接受了西方現代的嚴謹的史學思想的人,以他的眼再來看中國的第一部經典史著,也就難免會發出“層累地造出”的不以為然的感慨了。

但我看《史記》,除了也有以上困惑和疑問,總體上是信其史實性的。我覺得,起碼,“周”以後是相當可信的。特別是“世家”“列傳”部分,文學元素甚少,所以幾乎沒有硬性的理由不信。

而且我覺得,全世界各國的古代史,都或多或少會摻入傳說的部分,都不同程度也是難免地會有文學色彩。七分可信,三分文學,幾是共性。而且,便可視為好的史著作了。不這麽看,許多國家都會對自己國家的歷史陷於歷史虛無主義的泥潭,自尋煩惱。

中國的史,一向分為“正”“野”兩類。正史為官方的,權威的。野史為民間的,由非史官的文人所著的。在民國前,任何一個朝代的官方史,都是絕不向民間公開的,也基本上是按皇家意思來記載的。某些關於古代史官違命秉筆直書的事跡,固然可敬,但屬個例,絕非常規現象。而任何民間人物著野史,都是大罪。倘被舉報,不但自己會掉腦袋,家族也將遭殃。

但文人們總是忍不住要給自己找件值得一做的事投入精力和心血。這種事一是編詩集文粹;二是編蒙學讀物;三是修史。雖被視為“野史”,他們往往也是認認真真的。為了不羅大罪,采取本朝人修前朝史的策略。而前朝是本朝的歷史敵人,記前朝的忠臣良將,本朝亦不限制——有如許多忠臣良將,還是被本朝所滅了,證明前朝的君主要麽無能,要麽是不折不扣的昏君暴主。而直接歷數前朝的腐敗、罪孽,則本朝樂見其成。故野史無一例外是記前朝的事,而且基本傾向是寫前朝的該亡。不但史現象如此,文學戲劇現象亦然。如馮夢龍《醒世恒言》中,也收了一篇筆鞭金國天子海陵王漁色不止,鮮廉寡恥,踐踏綱常的“紀實小說”——他是大明文人,那不犯法。

著野史的文人往往自謙其著為“史演義”,或“通俗史”——都是中國歷史小說的前身。

如關於中國的“五代史”,文人所著就多之又多,因為“甚矣哉中國之亂,未有逾於五季者也!”有民國時的文人修《五代史演義》,在自序中“太息”而曰:“天地閉,賢人隱,王者不作而亂賊盈天下,其狡且黠者,挾詐力以欺淩人世”“元首如弈棋,國家若傳舍,生民膏血塗野草,骸骼暴原隰,而私鬥尚無已時,天歟人歟,何世變之亟,一至於此?”

身為民國文人而不慮前著甚多,其借古言今的動念,在自序中已表達得昭昭然。這樣的書,對後人全面了解民國時期之國運,參考價值在焉。

以顧頡剛的眼來看,一概演義了的史,皆非真正的史著。但以更寬泛的文化視角來看,不唯《史記》,許多野史,未必不具有裨史的重要意義。

現如今之中國,史學發展成就巨大。分朝代的史,各方面的考證越來越翔實。顧氏那句“層累地造出”的名言,現在委實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