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的好與壞

中華民族,歷史悠久。依我看來,至1912年清朝皇室發布遜位詔書前,史況本質上是一樣的——國乃皇家“天下”,人乃皇權統治下的“子民”,百姓創造之財富任由皇家收繳、支配甚至窮奢極欲地揮霍。區別在於,僅僅在於,若子民幸運,生逢好皇帝亦即所謂“仁君”在位的年代,並且無外患,無內亂,朝廷由賢臣良將組閣頂層領導班子,再加上少有大的自然災害發生;那麽,百姓得以休養生息,百工得以蓬勃發展,士人安分,商賈活躍——便會被史家說成是“盛世”了。

古代的史家與近代的史家很不同的一點在於——前者對“仁君”“明主”一向歌功頌德;後者則大不以為然,再三指出皇帝就是皇帝,都是封建統治集團的頭子,“總舵把子”,所謂“仁”與“明”,不過是統治術玩得高超。歸根結底,是為了家天下能“千秋萬代”罷了。而所謂賢臣良將,也不過是皇家的優種鷹犬。如此看來,“仁君”與暴君、庸君,賢臣良將與奸相惡臣就沒本質區別了。

我年輕時是很接受後一種史觀的,奉為圭臬,以為是與封建思想做了一切斬斷的絕裂。

後來讀的史書多了點兒,領會的史觀豐富了些,看法有所改變。

這我真的要感激胡適。

他那句“立論總要公允”的話對我影響很大,很深。他似乎在此話之前或之後還加了“要厚道”三字。他的話並非針對歷史研究,而是指人與人辯論甚至論戰時的態度。他們是對個人修養有很高自我要求的人,認為旨在以文字為武器一心“擊斃”論敵的粗暴辯論態度是不可取的,屬於江湖上的暴力崇拜行徑。

智哉斯言,君子者胡適!

竊以為,對待歷史,尤當立論公允;厚道的眼光,反而會更接近史實一點兒。

比如武王創周後的執政表現,確比他號召諸侯所推翻的商紂王的統治人性化得多。而商紂王,則十足是變態的惡魔式的暴君。孔子以“克己復禮”為己任,對弟子們反復強調“悠悠萬事,唯此為大”,是可以厚道地理解的。

而劉邦立漢做了“天子”後,也確實與秦二世的暴戾昏聵有別。

包公、海瑞、楊家將、嶽家軍等等被後世人一再以戲劇、評書的形式歌頌,不能僅以民智愚昧而論。

即使那些治國表現總體上與“仁”不沾邊的皇帝及其大小官員,只要在某事上表現了對民的一次一點善舉,使民間疾苦從而減輕了些,使社會制度從而人性化了些,也當予以承認、肯定。此種對歷史人物的公允、厚道的態度的養成,有益於當代人對當代事之立場的客觀。

舉例來說,自啟夏以降,奴婢現象便存在矣。當時女奴並不叫婢,叫婢是後來之事。至先秦兩漢,戶籍制度逐漸形成,至魏晉時,已較定型。至唐宋,更加成為國法之一項內容。

那種國法規定,戶籍分為皇族、貴族、軍籍、民籍、賤籍——分類造冊登記。

貴族雖貴,因與皇族並無血統關系,與皇族在法辦方面還是有區別的。陳世美只能算是“國戚”,不能與血統上的皇親混為一談。若他是皇帝的親兄弟,親子侄或叔伯之親,包文正能否真的鍘得了他,或還敢不敢鍘,也許將是另一回事了。封建之所以謂封建,血統是至上的。至上到什麽程度?老婆那邊的親戚,該殺那也是按倒了就殺的。理論上國丈殺得,皇帝他爸的毫毛是沒人敢碰一下的——除非得到皇帝的授意。而皇後的三親六戚若犯了法,該怎麽處置,全看皇帝對皇後的寵愛程度。

再說古代的戶籍——士農工商皆屬民籍。農業之國,國稅主要依賴農民繳納,故農民的重要性排在工商前邊。士人中出“幹部”,出皇家倚重的棟梁之材,茲事體大,雖同在民籍,地位突顯。

而所謂賤籍,從唐宋至元、明、清,成分越來越蕪雜。到明晚期,已細分為官戶、雜戶、樂戶、疍戶及墮民等種類了。

官戶並非是指官員的戶籍,而是指戶籍雖直隸“農司”,但身在官府,聽命行差於大小官員的下等民,多為戰俘後代;地位比奴婢略高,卻也高不到哪兒去。他們只能在相互之間婚配,不得娶嫁“良人”亦即士農工商,違者杖百。沒有武松那等抗擊打的功夫,不被活活打死才怪了。

雜戶乃指被判以“謀反”“降判”等“政治”罪名的人的後代;後代的後代亦在其列。

北周建德六年(公元557年)曾頒詔書,謂“一從罪配,百世不免,罰既無窮,刑何以措。道有沿革,宜從寬典。凡諸雜戶,悉放為民,配雜之科,當永削之”。

“革”自然就是改革。這“道統”的改革自然是進步。我們今人偏不以為然的話,那麽今人又成了什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