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明主昏君 三 拓跋弘禪位

濟南王慕容白曜所統領的各州,基本與當年慕容德建立的南燕所控制的地區相當。慕容家族的後裔再次來到其祖先創造過輝煌的地方,卻終究不復當年之勇。慕容白曜打敗了劉裕後人的軍隊,算是為被劉裕屠戮的數千慕容貴族報了仇,可他無法逃脫北魏朝廷對他的猜忌。

北魏皇帝拓跋弘雖然在戰場上任用慕容白曜,但那不過是權宜之計。“狡兔死則獵狗烹”,仗一打完,慕容白曜就不再具有重要的利用價值。乙渾專權時,慕容白曜就依附於他,這是一個非常敏感的政治立場問題;而慕容氏與拓跋氏本是世仇,怎麽說都不可能完全信任,何況慕容白曜在山東一帶的安民工作做得不錯,很得民心——老百姓一放心,上級領導就不放心了。於是,青州之戰結束僅一年多,拓跋弘便捏造了一個謀反的罪名,強加到慕容白曜頭上,將他與他的弟弟慕容如意一同收捕殺害。(這起冤案直到後來拓跋弘的兒子拓跋宏做皇帝時,才得到平反)

這個時候的拓跋弘已經親政差不多三年了,說起來還得感謝他的長子拓跋宏。馮太後對於皇族的孩子尤其喜愛,天安二年(公元467年)拓跋宏出生,馮太後和拓跋弘都很高興,大赦天下,改元皇興。不久,拓跋宏就被立為太子,馮太後宣布將精力投入到撫育皇太子的工作中去,而把執政大權交還給了拓跋弘。

拓跋弘也像他父親一樣十分勤政,賞罰分明,對地方官拔清黜貪,收到了很大的成效,然而對於貪汙成風的朝廷大官們,他卻一籌莫展。

我們在前面介紹高允的時候,就曾提到過官吏多貪這個北魏建國以來統治者一直頭疼卻無可奈何的大問題。北魏官員沒有俸祿,大部分人都本著“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原則,在自己的職權範圍內是能拿則拿,能貪則貪。拓跋燾就曾對這一現象深惡痛絕,但是他南征北戰,還得靠著這些文臣武將為他賣命,所以他常常斥責手下官員,卻不可能痛下決心處罰貪汙的人。拓跋濬時代休養生息,對於州郡上的官員進行考核,依然不能觸及貪官的根本利益,更別說監督皇帝身邊那些重要的王公官吏了。

拓跋弘有心攻克難題,他下詔書說:“官員凡是收受一只羊、一斛酒以上的,一律處死,同時行賄之人以從犯論處。如若有人揭發尚書以下官員的貪汙罪狀的,則可以取代被揭發官員的職位。”

詔書一頒布就嚇壞了不少人,這可是非常重的懲罰措施了,要擱到現在,一多半的官員恐怕腦袋都保不住了。皇帝身邊有個叫作張白澤的官員趕緊勸諫,說:“這法子怕是行不通。從前周天子的時代,即便是小官,都有找人代耕(即雇傭農民代為耕田)的俸祿。現如今我們皇朝的達官大臣,辛勤付出卻毫無回報。陛下讓收禮的官員受刑,讓揭發的人代替他的職位,微臣擔心奸人有機可乘,真正的忠臣則會灰心喪氣,想要如此就得以簡政民安,也太難了吧!於今之計,還是得參照過去的律令,對於清廉的官吏頒發俸祿以作為獎賞。”

張白澤的建議,實際上是以賞“清官”取代罰“貪官”,來避免嚴刑治貪可能引發的危險。表面看起來嚴懲貪官大快人心,但若真正操作起來,的確很可能像張白澤所說的那樣,被小人所利用,造成社會的動蕩。光靠懲和光靠賞的手段都是無法從根本上解決貪汙現象的,只有從制度上來規定和約束,才會有所成效。拓跋弘覺得張白澤所言有理,只好又廢除了新法。

拓跋弘在革除舊弊的過程中受挫,很是懊惱,而更使他不爽的是來自太後的重重壓力。

馮太後退居二線之後並不完全放棄對於權力的控制,她提拔自己的親哥哥馮熙為太傅,時刻監督皇帝的言行。做了父親的拓跋弘怎麽甘心就這麽被人擺布,他對於馮太後的敬畏漸漸演變成了怨恨,決定要好好報復一下。

馮太後年輕孀居,自是寂寞難耐,她的宮中就常有面首出入,當時最為受寵的,名叫李奕,就是以前被太武帝拓跋燾處死的李順的兒子。

李奕仗著哥哥、南部尚書李敷是幾朝的舊臣,皇太後又對自己寵愛有加,很不把皇帝放在眼裏。拓跋弘對於太後不滿,也把李奕視為了自己的眼中釘。

機會是不難找的。李敷在官場上的老友李擔任相州刺史,收受賄賂,碰上拓跋弘嚴打,有人就出來檢舉揭發。李敷出於過去的情誼,想方設法地為李掩飾,沒想到還是讓拓跋弘知道了。拓跋弘就下令把李押回平城,親自審訊,證據確鑿,依律當斬。

拓跋弘有意借此做文章,並不急於結案,他派有司的執法人員向李暗示說:“如果你能招供李敷兄弟的醜事,就可以憑此免除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