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邁向工業世界(第4/7頁)

然而,在一個重要的層面上,歐洲大陸——以及在某種程度上還有美國——的工業化並不同於英國,即以私營企業推動工業化自發進展的前提條件,在歐洲大陸還不如英國那般有利。如我們所知,英國在經歷了約200年的緩慢準備後,並不存在任何生產要素的真正短缺,實際上也沒有阻止資本主義充分發展的體制性障礙。在其他國家,情況就不是這樣。例如,德意志有明顯的資本短缺。德意志中產階級那種非常樸素的生活方式,便顯示了這種短缺。雖然如此,這種樸素的生活方式卻完美地化身為比德邁爾(Biedermayer)風格,一種迷人而又穩重的室內設計。人們常常忘記,根據當時德意志的標準,歌德確實是一個非常富有的人。他在魏瑪(Weimar)的房屋,比起英國克拉彭(Clapham)地區節儉銀行家的舒適標準,要綽綽有余(卻也好不了太多)。在19世紀20年代的柏林,宮廷貴婦,甚至公主,終年都穿著簡樸的密織棉布衣裙。如果她們擁有一套絲綢服裝,通常都留到特殊場合才穿上。[17] 由師傅、幫工和學徒組成的傳統行會制度,仍然阻礙著工商企業的發展,阻撓著技術工人的流動,而且實際上阻礙著一切經濟變革。普魯士於1811年廢除了手工工匠必須歸屬行會的義務,卻沒有廢除行會本身,而且,行會成員還由於這個時期的城市立法,而在政治上得到了加強。直到19世紀30和40年代,行會的生產模式幾乎依然如舊,未受觸動。於是全面引進“自由行業”,不得不等到19世紀50年代。

一大批各有控制權力和既得利益的小邦國,阻止了工業化的合理發展。唯一的勝利是建立了一個全面性的關稅同盟。這個同盟不包括奧地利。普魯士出於自己的利益,運用它在1818—1834年間所具有的戰略地位,成功地建立了該同盟。每一個政府,無論是重商主義的還是父權專制的,為了社會穩定,都向卑微的臣民頒布了大量的規章和行政條例,但同時卻也激怒了私營企業家。普魯士政府控制著手工業生產的質量和價格、西裏西亞家庭亞麻織布業的活動,以及萊茵河右岸礦業的經營。人民必須取得政府的許可才能開辦礦場,而在開張經營後,政府的許可也可能被撤回。

顯然,在這種情況之下(許多其他國家也相似),工業發展不得不以與英國不同的方式進行。因而在整個歐洲大陸,政府在相當大的程度上都插手工業發展,這不僅是因為政府已經慣於此道,也因為它不得不這麽做。1822年,荷蘭聯合省國王威廉一世創立了“荷蘭全國工業促進總會”,他不但捐贈國家土地,還認購了40%左右的股票,而且向其他認購者擔保5%的紅利。普魯士政府繼續經營該國相當大部分的礦場。新的鐵路系統即使不是由政府實際建造,也無一例外是由政府規劃、提供有利的土地使用權,並擔保投資以資鼓勵。事實上,到此時,唯有英國的鐵路是完全由承擔風險和謀求利潤的私人企業所興建,投資者和企業家沒有得到政府的津貼和擔保。設計最早和最好的鐵路網絡在比利時,是於19世紀30年代初期進行規劃,旨在使這個新獨立國,從以荷蘭為基地的交通系統(主要是水路)中分離出去。1833年,法國議會決定興建法國鐵路網,但是,政治上的困難和大資產階級不情願以安全投資換取投機性投資,延遲了鐵路網的系統性建設。1842年,奧地利政府決定興建鐵路網,普魯士也有相似計劃,但都因資源貧乏而延後。

出於類似原因,歐洲大陸上的企業要遠比英國企業更依賴於足夠現代化的實業、商業和銀行業的立法,以及金融機構。實際上,法國大革命已經產生了上述兩者。《拿破侖法典》,以其重視合法保障的契約自由、承認匯票和其他商業票據,以及對合股企業(如股份有限公司和合資公司,全歐洲都采用,除了英國和斯堪的納維亞)的安排處理,而成為世界通用的模式。此外,金融業的各種發明創造,也在國外廣受歡迎,這些創見出自那些主張革命的年輕聖西門主義者和皮爾耶兄弟富有想象力的頭腦。他們最偉大的勝利,要等到19世紀50年代的世界繁榮時代才告實現;但是,早在19世紀30年代,比利時的蘇塞特集團(Société Générale)就已經開始將皮爾耶兄弟所預見的那種投資銀行付諸實踐,荷蘭的金融家(雖然大部分實業家尚未聽說過他們)也采用了聖西門主義者的主張。實質上,這些主張旨在把各種各樣的國內資本源動員起來。這些資本原本是不會自發地通過銀行或投資信托公司而流向工業發展,就算資本擁有者想要投資,也不會知道該投向何處。1850年後,歐洲大陸產生了大銀行既是銀行家又是投資者的獨特現象(德意志尤為如此),因而大銀行也支配了工業,並且促進了工業的早期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