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1章 合作麻煩多(上)

李家的投資確定了,那麽付榮兵的投資也就確定了。本身付榮兵就有意投資,並且派了助理過來,現在李嘉誠都投資了,洪國發看到付光偉點頭,也點點頭,表示一切都沒問題。

投資確定,接下來就是對大家商量好的投資金額再次確定,除了李嘉誠跟李澤楷的投資比例稍有變動,其他人的則完全沒變。李家的投資總額也沒變,只不過是李澤楷增多,李嘉誠減少而已,說白了也都是他們家的投資,這點不會有人反對。

剩余百分之五的股份,也分給了五位副總,其中黃志高沒來,馮宇帶他表態的。每人出資一百萬美元,就可以獲得百分之一的股份,且成為股東會的成員。

股東會跟董事會不同,不是按照票數做決定的,而是按照股份比例做決定的,誰能獲得超過半數的支持,誰的提議就能得到通過。

股東會下設一名執行監事,由馮宇擔任。執行監事可監察公司的財務情況,監察高管的職務執行情況,且可組建專門的內部監事、審計部門,只對股東會負責。

馮宇他們五位大股東,成為泰華超市集團的董事,其中馮宇為非執行董事,也就是沒有任何權利的董事,等公司上市前,股票增發後,馮宇會退出董事會,因為上市公司的執行監事,是不應該擔任董事及總裁、副總裁之類的管理職務的。

大家選舉付光正成為董事長,付光正提名李澤楷成為公司的總裁,五位小股東,自然也都被提名擔任副總裁,分別負責不同的部門,其中黃志高主抓財務管理。

這些都是一些協商,等到公司正式成立之後,大家在公司中的職務,才會正式落實。尤其是馮宇占得那一個非執行董事的位子,讓幾位副總裁都非常眼紅。進入董事會,才是真正進入公司的管理權力核心。

這些都商量好之後,付光正讓律師擬訂合同。

第二天,付光正飛去京城,那邊已經到工商注冊泰華超市集團,法人代表是付光正。馮宇要求,公司注冊地必須在內地,本來他還想注冊在哈爾濱呢,但被所有人反對,他也就作罷了。

一個星期後,各人都拿到了相應的股權證明文件,公司也正式宣告成立。不過此時大家資金都只注入了百分之十,畢竟超市連選址都還未做呢,這錢放在賬上也不會增值,等到選址完成,才會按比例和協議注資。

公司內部很快也選好了團隊,按照大家商量好的城市開始進行考察選址,付光正等人分頭行動,但最終拍板的人,還是付光正。

而此時,李家也將選好的店長人選派到了付榮兵的公司進行培訓。可培訓的時候,問題又出來了,那就是付榮兵不願意讓李家接觸核心的東西。

同行是冤家,李家也做零售,這些經營方面的秘密技巧,付家當然不遠讓對手學了去。合作是合作,大家各有優勢,但當一方的優勢全面碾壓另外一方的時候,那離另外一方被踢出局也就不遠了!

本來李家的人以為,可以在港惠超市中鍛煉,要麽擔任副店長,最次也應該是店長助理,跟著店長學習大型綜合超市的經營管理。

可付家給他們安排的都是一些基層職務,比如店面巡視員、產品質檢員之類的,這跟李家人的想法差距太大。

擔任這些職務,能學到什麽?理想跟現實的差距太大,李家那些人差點直接就辭職了!他們相信以自己的能力,應聘一些大超市的樓層經理總沒問題吧?需要到你付家的超市,做最基層的工作?學習?學習個屁!

而自然,本來付家的人,要跟李家這些人,學習內地的一些經營管理理念,了解一些不能觸碰的禁忌,順便學習普通話等等。

但付家如此對待他們,李家這些人自然也不會給他們好臉色。所有問題,都是一問三不知,逆反情緒十分明顯。

付光正在內地忙呢,就打電話給馮宇,讓馮宇協調一下。無論是李澤楷還是付光偉出面,都難免有些偏頗,馮宇出面調解最為合適。

聽到這些消息,馮宇也有些無奈,大家開開心心做生意不好嗎?泰華超市集團賺錢,大家也都有錢分,幹嘛要這麽對立呢?

可不是每個人都跟馮宇一樣的想法,都會舍得將權力交給別人。他們更習慣的是,將權力攥在自己的手裏,從而獲得更大的利益。

尤其是那些儲備店長,一旦未來超市越開越多,必然要進行分區,而那時候,他們難免要相互競爭,競爭這些區域的負責人。

職位越高,薪酬就越多,這是跟他們的利益,直接掛鉤的,誰願意讓?而且能管著別人,為什麽要被別人管?

將來公司上市,肯定要獎勵他們一些股票,職位越高,獲得的股票數量就越多,說不定運氣好,還能因此成為公司董事呢,那時候可就是鯉魚躍龍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