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一章 誠實與謊言(中)

遺書這東西律師沒少接觸,因為遺書產生的案件更是比比皆是。陸一航沒有跳出條條框框,首先先質疑遺書的真實性。這個戰術是曹雲戰術之一:警察閑著也是閑著,沒事出去溜溜,萬一有收獲呢?陸一航的戰術思想:質疑成功與否不重要,萬一有收獲呢?即使沒收獲,也能浪費九尾的精力。

戰術是沒錯的,確實浪費九尾的時間和精力。但是九尾具備反殺能力。

九尾不從筆跡鑒定,遺書地點,司法現場上去說明遺書的真實性。九尾很清楚利用這三個論證只能說明遺書的真實性。消極防守不是九尾本案的策略。

九尾:“我們可以從遺書中讀出死者李寶的真實情緒,作為一個人的真正心情。第一個心情:愧疚。李寶承認自己導致了趙曉摔下台階,在趙曉死後,以死謝罪。第二個心情:悔恨,悔的是自己當時導致趙曉摔倒,恨則是恨自己在法庭上撒謊。第三個心情:解脫,在即將自殺時,各種負面情緒導致其的壓抑心態得到了釋放。筆跡專家認為最後筆鋒明顯輕快了當。第四個心情:仇視,仇視自己的律師,也就是被告陸一航。”

九尾:“前三個心情我都能理解,我相信法官大人也能理解。但是為什麽仇視自己的律師呢?要知道陸律師在本案中收費很低,並且打贏了官司,因此我有幾個問題要問陸律師。”

法官:“可以。”

九尾問:“陸律師,請問這三個月你一共接了多少案子?”

陸一航:“十一個案子。”

九尾:“總律師費多少?”

陸一航一愣:“我沒有計算。”

九尾回答:“通過向稅務部門查詢,我可以替你回答。平均每個案子的收費為六千元,最高一萬五千元,最低三千元。你十一個案子的總收費為六萬六。你是高山律師所的客座律師,律師所抽15%律師所,你還有五萬六。每月收入平均為一萬八千多。按照稅率,你屬於勞動收入稅率(工資和勞動收入不同),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也就是3000稅金,你每月實際拿到手上的錢為一萬五千元。”

九尾:“每個月你平均三個案件,三個案件的成本有多高?沒有標準,高山律師所在南郊,開庭前一天你必住法院附近的賓館來計算。一天的費用是八百元,這就扣除了兩千七。每天夥食費算你一百元,很少了吧?再扣除三千。交通費因為律師所在南郊,同時看守所在西郊,來回奔波,算你兩千,可以嗎?你還剩下七千元。”

九尾:“電話費一千元(東唐話費貴),剩六千元。硬開銷計算後,你每月還有六千元的收入,還不錯。但是對比你網絡購物,送同事一塊手表就價值一萬八千元,能告訴我是什麽同事嗎?”

陸一航回答:“是同律師所的律師,我這三個月比較忙,她有空就協助和幫助我整理案件資料,我非常感謝她。檢方不需要質疑我的財務,我的實際開銷遠遠大於檢方的預測,我姐姐每個月會從高巖給我打十萬元的生活費。五百萬之內,就一個電話的事,我不缺錢。”

九尾點頭:“高山律師所曹律師臭名昭著,律師所起步百萬,業內皆知,人稱曹百萬……”

“反對。”聽審席曹雲站起來憤恨道:“馬勒隔壁,關我屁事。”

法官:“聽審者沒有反對權,再鬧把你趕出去。”罵你怎麽了?你可以去起訴,是不是律師?懂不懂法律?

九尾見曹雲悄悄的坐回去,忍不住一笑,馬上又收回了笑容:“你和曹律師完全不一樣,你根本不是為了錢打官司。”

陸一航點頭:“可以這麽說。”

九尾問:“為了什麽?你辦案的最終私人的目的是什麽?”

陸一航:“為了累積經驗,很多案件的被告出不起很高的律師費。”

九尾道:“可是根據我的了解,陸律師在業內頗有名氣,不用擔心案源的問題吧?是不是在挑選案件上有講究?”

陸一航:“有一定的挑選。”

九尾:“也就是說,陸律師的名氣是因為大量接案,並且勝訴率而提升的?”

陸一航:“控方是不是想質疑我為了名聲,為了出名,所以不擇手段的為李寶辯護?”

九尾拍掌:“說對了。很顯然陸律師在貼錢辦案,還是在陸律師可以選擇律師費比較高的案件情況下。這也說明了為什麽陸律師收費這麽低,打贏了官司,還被李寶所憎恨的原因。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陸律師違背了李寶的意願,讓李寶在法庭上作偽證。”

這段話本應該分成幾個部分,九尾歸納成一個部分就具備相當的殺傷力。第一部分:陸一航貼錢辦案。第二部分:李寶憎恨陸一航。第三部分:陸一航教唆李寶做偽證。前兩個部分是事實,第三個部分是衍生和推理。一旦結合在一起就變成了因果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