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章 換將(第2/3頁)

假如犯貳的對手是搜查三課普通探員,或者是派出所的民警,曹雲肯定要拿五十萬刀。

拒絕辯護還有一些其他原因,比如李龍等。

……

十分鐘後,管家讓大家安靜,道:“由於唯一一位辯護律師拒絕為犯貳辯護,節目組將尋找現實律師代替曹律師為犯貳辯護。因此今天無法進行庭審,明天同一時間我們再見。另外由於本案明晚才會開庭,從現在開始到明天晚上七點為由自活動時間。大家可以住在大名城,也可以回家,也可以到周邊遊玩。”

神經病,現在快九點,大名城距離東唐路程不近。睡一覺,明天早上回家,匆忙趕回來,累不累?

所有人都選擇留下,由於是由自活動,第二天取消了拜訪約束,也沒有攝影師跟拍。寒子就住在曹雲處。

寒子睡沙發:“看電視劇,一般是男的睡沙發和地板。”

曹雲:“你可以上來。”

“切!”寒子:“這案子應該能贏,為什麽不打?”

曹雲:“因為遊戲規則,你說烈焰到底將犯貳定位為壞人,還是好人?”

寒子想了好一會:“應該是好人。”

曹雲呵呵一笑:“你好嫩哦。”

寒子:“信不信我把你扔出去?”

曹雲再呵呵一笑:“我告訴你,犯貳在烈焰的定位中肯定是壞人,並且烈焰很可能知道他埋藏珠寶的地方。否則犯貳此人在真人秀中沒有任何意義。和越傳不同,李龍在犯貳案中做的一點沒錯,是法官裁定了犯貳有罪。至於法援之說,根本沒有證據。犯貳忽視了一點,現在的李龍當然有影響力,可以影響法援。但是十五年前的李龍只是個探員,他有狗屁資格能動搖司法制體。犯貳畫蛇添足的誣陷,讓我確定了犯貳肯定是壞蛋。”

曹雲:“肯定犯貳是壞蛋後,我必須思考犯貳存在的價值。我進行反向思維,我輕松打贏官司,陪審團認定犯貳無罪,這是非常合理與正常的發展。最終公布結果,犯貳竟然是壞人之一。從而打臉陪審團度制,再質問律師對司法的影響。烈焰順便做好自己,烈焰是不會放過壞人的,並且還幫助警察追到了贓物。”

曹雲道:“再反射第一案,既然烈焰秉承公正的態度,那麽第一案中烈焰判定犯壹不是罪犯,犯壹案就變得撲朔迷離。媒體記者跟進調查,當案件完整浮現之後,越傳必死無疑。死是那個意思,不是那個意思。”

曹雲:“第一案做壞越傳身份。雖然我在法庭上說明犯壹不可能殺人,但不少人仍舊會半信半疑,認為烈焰是為了誣陷而誣陷,我可能是幫兇。第二案做好烈焰身份,這就不一樣了,烈焰的公信力提高,越傳的公信力就隨之下降。”

曹雲:“犯貳案是對犯壹案的補充,可憐的是犯貳這傻瓜蒙在鼓裏,不知道自己是烈焰早就定下的犧牲品。我因為犯壹案對烈焰有些不滿,既然烈焰想讓犯貳罪名不成立,我就幫九尾讓犯貳的罪名成立。”

曹雲:“當然我這麽做有自己目的,一來是告訴電視觀眾,我很有能力哦。二來是告訴烈焰,價格上面最好能提一提。我拒絕辯護違反規則,但沒有扣發獎金,沒有驅逐出大名城。”

寒子聽完消化了很久:“你們的世界好黑暗,真不是我這個純潔少女所能理解的。”

曹雲:“還好啦。”

寒子道:“但是你這麽做不就讓反向風投的我拿不到錢了嗎?”

曹雲一愣:“對哦,沒考慮到我家寒子……”

寒子道:“算了,你想怎麽玩就怎麽玩。這個案子很簡單,你加九尾和令狐恬兒,真有勝算嗎?”

曹雲道:“你忘記犯壹為什麽有罪了嗎?”

寒子:“怎麽?”

曹雲道:“按照庭審,我已經說明的非常清楚,控方無力反駁。最終竟然判處犯壹罪名成立。為什麽?因為陪審團出現了問題。業內人都不太願意得罪越傳,越傳已經站起來說明,表達了他要扛這件事,他知道自己說那席話的後果。業內人不會落井下石。”

寒子明白了:“你不打算贏庭審,你打算贏陪審團?”

曹雲道:“我會盡可能想辦法贏庭審,但陪審團這邊也要做文章。俗話說的好,會哭的小鬼有奶喝。我中庸不動,錢怎麽來呢?”

寒子道:“槍打出頭鳥哦。”

曹雲大笑:“落後就要挨打,人家要打你,總能找到理由的。”作為律師,名人名言加古今中外的諺語只配拿來擦屁股,或者是拿去忽悠別人。

……

第二天上午八點,節目組通知,特邀嘉賓何英律師負責犯貳的辯護,晚上八點為庭審時間,希望大家都能如期出席。

何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