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五章 千萬律師

東唐治度是很落後的,他們的土地屬於私人所有,並且允許買賣。東唐一些白領買不起城市內的公寓,於是就去郊區買地自己蓋房子,越偏遠就越便宜。集體財產,諸如大宇島就屬於居住在大宇島的居民所有。

村長說明了規劃項目,村民們遷徙居住在以大宇島北面,生活不會受到太大的影響。同時也允許村民們開辦農家樂,提供給遊客民家住宿,允許村民們售賣大宇島紀念品。將來建成旅遊島之後,每年每戶人家都可以獲得一定的利潤分紅。

嚴格來說是好事,大蝦的信譽相當不錯的,他們在橫唐也是以同樣的方式建設了國內最大淡水水上樂園。

不過有村民對一個億表示了疑義,認為少了點。村長表示錢的問題自己肯定會再向大蝦爭取。大蝦目前看好大宇島,同時也在注意名唐的小雨島,機會難得,他首先要統一所有村民們的意見。

有村民提議,不能按照戶來分錢,應該按照人頭來分錢。這說法立刻得到了支持,但是馬上有不少人反對。

兩天後大蝦旅遊集團副總裁乘坐直升機上島,召集了所有村民,說明了新的也是最終的補償協議。其他的不變,一次性金錢補償變為:每個人一百萬,每戶再給一百萬。大宇島常住居民有四十戶,一百人,大蝦最後出資為一億四千萬。這部分錢先給三成,剩余七成在兩年內分期付清。

會議進行的很順利,到最後討論正式簽約時間時,一位六十歲的老頭表示反對出售大宇島土地。他叫井下,是土生土長,一直生活在大宇島的本地人。一對兒女都在東唐成家立業,現在和老伴居住在一起。

井下認為祖先把大宇島交給大家,大家應該把完整的大宇島交給下一代。一旦將土地出售,作為大宇島的人不能目田的前往大宇島每個地方,他們的生活被限制在大宇島北面。井下還說,大蝦願意投資這麽多錢,說明有更豐厚的回報,到時候來大宇島的遊客會非常多,必然會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

更多人認為,和環境相比,錢才是提高生活的主要工具。他們膩味了一成不變的生活。不過井下也有支持者,有三戶人家表示同意井下的看法,不能將祖輩的土地就這麽給賣了。賣派認為,現在島上年輕人數量加一起不會超過五個人,如果大宇島能發展成旅遊熱點島嶼,會吸引年輕人回到家鄉。

賣派的理由似乎更有力,但是井下等四戶人家表示他們已經習慣了大宇島的生活節奏,不希望隨意改變。

矛盾開始尖銳起來,這四戶人家的兒女都在外發展,都有所成就,是大宇島村民中的大戶。賣派就勸說,這是大家的福祉,希望不賣派能同意,但不賣派態度比較堅決。最終大蝦副總裁表示,再過兩個月再來,希望到時候村民們能統一認識。

村民們連續幾天開會,實在無法說服不賣派,於是希望通過投票方式做出決定。不賣派反對投票,他們認為這是在欺負他們人少。最終大家不歡而散。在接下來的幾天裏,原本五年無治安案件的大宇島,治安突然變壞。四戶人家被針對性的攻擊,半夜玻璃被砸,狗失蹤,供電線被剪斷。

小郭畢竟是搜查一課出來的人,鎖定了兩名嫌疑人。但是很多村民為他們作證,案發時間這兩名嫌疑人沒有作案時間。小郭認為賣派已經團結在一起,組建了社團,想辦法逼迫四戶人同意賣地。

小郭和雙方進行了商談,最終他們決定由法庭來決定應該不應該賣地。大宇島所屬鎮地方法院,將在三天後到大宇島公開仲裁此案。

曹雲聽完愣住了:“這也能開庭?”

小郭道:“這是沒辦法的辦法。我不誇張的說,如果放任不管遲早要出人命。就算大蝦旅遊這個項目最終因為四戶人家的阻撓,大宇島項目告吹。但把仇恨就留在了大宇島。法庭仲裁也是雙方各懷鬼胎,賣派將仲裁當作一個手段,就算仲裁失敗了,他們還可以繼續想辦法威逼或者說服不賣派。不賣派很清楚自己不會輸,所以同意進行仲裁。”

曹雲道:“沒錯,法律不保護多數人,開庭賣派必輸無疑。”

小郭道:“如果都以法律來辦事,我得把賣派的人全抓。因為進行搗亂的兩個年輕人是賣派他們開會討論派出來的行動組。主謀是賣派。”

曹雲:“那就抓。”

小郭翻白眼。

曹雲問:“聽起來我就是四戶人家的律師了?草了,這種案子你叫我來?你信不信我殺了你?”不賣派必勝,根本不需要自己,甚至不需要律師,更甚至不需要出庭。法院不可能因為他們人少就剝奪他們的土地所有權。(本書法律至上,可以玩弄法律,但必須遵守法律規則。強拆耍劉莽那屬於不遵守遊戲規則的行為,在本書中是不會出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