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二章 坑死神(上)

回到律師所,曹雲看自己記錄的和斯基談話的兩頁速記。刑事案、特別是這樣嚴重的刑事案,曹雲不太想碰。但兩百萬確實是很高的價格。除了烈焰和鬣狗冤大頭外,日常業務這麽簡單的案子沒有這個價格。

雲隱拿了蘋果坐在客廳沙發,拿過筆記看了一會:“很棘手?”

“不,很簡單,根本不用上庭,我和檢控官聊一聊就可以無罪釋放。”

“那……”

曹雲道:“雲隱,假設你是一個癮君子,你父親派遣了一名保鏢跟隨你,保鏢腦子不是很好,很相信你,而且很容易打發。在開始的二十多天時間內,你完全沒有吸煙的想法。突然在第二十五天,你連續四天支開保鏢,連續四天進行吸煙。五天後,在沒有任何人發現的情況下,你又戒煙了。正常嗎?”

曹雲說的是斯基自稱喜歡東方女生,和麗薩在一起前二十多天,完全沒有這問題,也沒有找酒保。在王紫死前五天,斯基找酒保,約女生,並且都約到搏擊俱樂部去。搏擊俱樂部倉庫窗戶正巧可以俯視八百米外的王紫別墅。

雲隱:“百分百不正常。”

斯基的描述很正常,說明很正常,行為很正常,但只要細致的分析,對比分析,就發現並不正常。

在曹雲主觀判斷,斯基八成是死神。原本曹雲和死神沒有關系,甚至可能帶來業務。但是這次不一樣,死神和曹雲有一個半的利益沖突。一個沖突是高山杏,曹雲懷疑崔茜雇傭死神刺殺王紫,甚至包括高山杏。半個沖突,曹雲自認為自己快升入上層社會,自己未來有可能會成為死神目標。

你是不是壞人,關鍵是不是有害於我。你是不是好人,關鍵在是不是有利於我。一個道德高尚的人是楷模,但不是自己的好人。同時曹雲承認自己不是好人,不值得任何人學習,但他就是他,他就是這樣的人。

“李課長……一起吃個晚飯?……你掏錢就不違反規定了嘛……好,明天午飯我請客。”

……

“斯基?”李墨給曹雲倒飲料,慢慢品味:“斯基是三名嫌疑人中嫌疑最小的一位,他有證人。孫天遇害,雖然他在南湖的遊艇上,距離不遠,但是他身邊還有麗薩。根據我們對麗薩的側寫,我不認為她在撒謊。第二次是王紫遇害,斯基身邊有女人,女人證明下午四點二十分到五點之間,兩人進行了第二次談心,王紫是在下午四點三十分遇害。我如果要懷疑斯基,也是因為他會聘請你當律師的原因。同時,我有個問題不理解,這兩百萬應該很好賺,找我有什麽目的?”

曹雲道:“李課長不是給我打過電話嗎?”

李墨明白了,自己給曹雲走過一次後門,說明崔茜在龍蝦風暴中虧錢了。曹雲將高山杏弄到了高巖,王紫遇害,說明自己提供的信息是真實有效的。曹雲擔心死神還威脅到高山杏,所以想除掉死神。

不過,曹雲畢竟只是律師,在曹雲帶有殺心的情況下,李墨懷疑曹雲的判斷能力。曹雲先入為主的觀念有時候非常頑固,李墨也不知道怎麽說服曹雲。

“我接個電話。”李墨接電話,聽第一句後跳起來:“什麽……我知道了,我馬上過去。”

曹雲詢問眼神看李墨,李墨想了想:“一起出個現場?”

“什麽情況?”

“孫地遭遇襲擊,初步判定是遠距離狙擊。”

“納尼?”三個嫌疑人都是無辜的?真的是孫雪衣雇兇?

“走吧,現場別說話。”

……

現場是一家米其林餐廳,高档次餐廳,餐廳在二樓,距離銀河集團總部只有一公裏。孫地在接手銀河集團代理董事長職務之後,經常到這家餐廳吃飯。

初步判定子彈是穿甲彈,狙擊手打算射穿玻璃,擊斃孫地。根據技術人員的測繪,在距離六百米的一棟大廈10層找到狙擊點。10層是唱歌的包廂,上午沒上班,下午兩點才開始營業。很顯然是有人潛入了餐廳。

米其林餐廳在二樓,樓下一棵樹上掛了一片紅黃布條,和孫天遇刺案的布條屬於同一款布料。

孫地本應該死了,刺客非常精準打中了玻璃。刺客使用穿甲彈沒有太多技術含量,實際上就是硬碰硬的特種子彈,通常來說,子彈擊中目標後會改變飛行軌跡。但是因為穿甲彈太硬,玻璃太脆,穿甲彈沒有改變飛行軌跡。實際上用普通子彈也可以,玻璃距離目標很近,子彈撞擊在玻璃後,即使軌跡稍有改變,不算個事。

孫地沒死的原因是刺客並不知道餐廳的玻璃不是普通玻璃。餐廳的西面玻璃是定制玻璃,利用光折射的原理,在傍晚西曬的時候,陽光會朝地下折射。

這說明了孫地也是受害者,三名被羈押的嫌疑人都是無辜的,孫雪衣雇兇的可能性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