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章 扯皮(第2/3頁)

開庭前服務員代表法庭進行協商,徐娜和王妻都退到聽審席上,暫不列席。最後聽審席三個人,坐最左邊是徐娜,最右邊是王妻,曹雲坐中間。

開庭後司馬落開始鞏固證人證詞,先是小賣部老板證詞。小賣部老板不是只看見三輪車,還看見三輪車上的泡沫箱。賣魚是少不了泡沫箱,氧氣朝泡沫箱一放,裏面加水,魚放在裏面就可以活著。司馬落認為,三輪車肯定是賣菜,賣魚所用的三輪車。王家魚湯只經營魚湯生意,所以是徐父可能性極大。

郭笑天認同這點,但是他同時要求司馬落承認,雖然兩位證人證詞有一定可信度,但是不排除出現錯誤的可能。司馬落不承認,因為一旦承認,人證就變成參考證據。最終在雙方就同一個問題交鋒一個小時後,一號法官叫停本次庭辯:“你們該說的都說了,陪審團聽的很清楚,一切由陪審團做主。”

沒有意義的浪費一個多小時,現場看非常熱鬧,雙方唇槍舌劍,各不相讓。就曹雲業內人士來看,沒有一點意義。如同街頭兩個婦女互相辱罵一般,精彩,但是旁觀者難以從她們的對罵中分辨出誰是誰非。

這種只會出現在學校辯論會上的情況,竟然出現在庭審中,還有兩位很有經驗的律師。唯一的可能就是:他們很默契的在拖延時間。

曹雲不知道法官能不能看穿,畢竟雙方表現的非常敬業。今天是徐父案第二庭,竟然還在第一庭未結束的證人證詞處打轉。按照目前的節奏,每天開兩庭,每庭四小時,最少需要一周時間才能結束本案庭審部分。

在一號法官中止就三輪車這問題庭辯後,郭笑天開始進行地圖展示。這是一片棚戶舊城區,面積相當大。鳳凰小區在棚戶區中算是比較高档的小區,實際上鳳凰小區是本世紀初建設的小區,連停車場都沒有規劃的小區。

郭笑天指出王家魚湯到鳳凰小區的距離,攝像頭分部,三輪車速度,當時天氣情況等等。似乎在為郭笑天接下去的辯護台詞做鋪墊,可沒有想到,郭笑天花費二十多分鐘說明後,就問了一句:“控方,你認可這些信息嗎?”

司馬落回答:“認可。”

“謝謝。”

然後法庭出現了尷尬的沉默,司馬落看郭笑天,說話啊。郭笑天,你這麽痛快認可,我一時間沒話要說。

司馬落在數秒後反應過來:“等等,辯方律師你所說這些環境情況,有沒有官方資料支持?”什麽意思?你說天氣冷,幾度,是自己編的,還是天氣預報說的。

郭笑天道:“這是氣象台提供的案發當天的環境數據。”

“嗯?”司馬落不知道怎麽接話。

郭笑天無奈,繼續道:“大家看地形圖,被告離開王家魚湯,回鳳凰小區,走的應該是比較寬敞的留香街。留香街是這片區域比較靠近新城區的街道,同時也是比較有名的夜攤街。所以留香街安裝有幾個治安攝像頭。但是警方在監控中沒有發現案發前後被告經過留香街。無論是被告自稱的十點三十分離開,還是警方認為的十一點離開,都沒有發現被告。”

郭笑天道:“假設按照檢方所說,被告十一點殺人離開了王家魚湯,沒有經過留香街。必然是走其他弄子和小巷,這樣一來他回鳳凰小區的時間就會很緊張,他還需要一定時間銷毀物證。也就是王俠遇害現場丟失的三萬元。”

這時間夠,還是不夠呢?如果開的快一點點,還是夠的。司馬落開始維護證據,說明那天天氣冷,下雨,沒人,十五分鐘就可以回到鳳凰小區。郭笑天認為最少需要十七分鐘到二十分鐘。

雙方很默契的找到一個新的扯皮話題,開始了長達四十分鐘的唇槍舌戰。

一直到2號法官敲了錘子。

數秒的安靜後,2號法官道:“我知道有人和你們雙方暗中聯系,讓你們拖延時間。你們要知道他的行為已經違反了法庭的規則。不僅是烈焰法庭,普通法庭發生這種事,他也是有麻煩的。本來我打算睜一眼閉一眼,畢竟你們都不容易,不敢得罪警察。看庭審情況,此人的行為已經嚴重破壞了本案的審理進程,所以……把他拖出來。”

陪審席附近一名警衛拿出手槍,對準一位三十多歲的男子,動了動槍口,示意他出來。男子比較鎮定,舉了雙手左右看看,從陪審席位置走了出去。

司馬落道:“我認為其中有一些誤會。”

旁邊一警衛過來,一人壓住男子的脖子,將他頭部朝地,另外一人手槍對準男子的後腦。

司馬落急道:“我這裏可以答應烈焰法庭,我們接下去肯定不會……”

槍響了,一片驚呼聲後是死一般的寂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