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 司馬落

法援發案子給律師所,不需要被告阿強同意,律師所指派的律師直接成為阿強的委托人,其中簽署的委托代理人合同不再是阿強和曹雲,而是曹雲和法援。高山杏接案子,曹雲在簽署自己的大名,程序就算完成了。

有了這個程序,曹雲很輕松的得到了和阿強單獨會面的機會。

這一見面才聊兩句,曹雲就知道阿強絕對不是一位好市民,但是了不起也就是個滑頭和投機者,曹雲不認為阿強有一招殺人的本事和膽量。所以話題不能從案件開始,要從南非開始。

曹雲道:“阿強,我剛才說的很清楚,我不會把你說的告訴警察,這也不符合律師行業的規定。你必須和我說實話。”

阿強道:“曹律師,我對天發誓,我沒有殺人。”

曹雲道:“先不急,我先問你幾個問題。”

“恩。”

曹雲道:“你在南非幹過犯法的事嗎?無論被抓住過,還是沒被抓住過?”

阿強立刻猶豫了,好一會才回答:“生病交不起醫藥費,跑回國算不算?”

曹雲道:“我這人做人有個原則,別人有墜樓危險,我會給他加一跟安全繩。別人要跳樓,我絕對不會勸他不要死。你如果要自己找死,我工作就會很輕松。”作為一名好律師,說話一定要白。

阿強抿嘴低頭,約莫過了半分鐘才擡頭看曹雲:“我在南非是在‘獨唱’工作,接的多是東唐和高巖人,類似客戶代表。比如有人賭贏了,我會勸說他乘勝追擊。有人賭輸了,我會請他吃飯,鼓勵他,並且可以放貸給他。高利貸還不上,自然就失去人身目田,我就以和事佬身份勸說他還債,並且告訴他,因為我們是老鄉,我會想辦法說服老板給他利息打個折。鑒於南非獨唱是合法的,我不僅沒被警察抓過,很多賭客還很感謝我。”

曹雲點頭,問:“那你怎麽那麽窮?”

阿強苦笑:“因為賭,我收入是不錯,但是每一分錢都還給了獨唱。和很多人一樣,賺了錢覺得還可以再賺一些,等再賺一些就收手。輸了錢,就想著一定要把本錢撈回來然後再也不賭。我跑回國目的不是躲醫院的錢,主要是欠了那邊老大四百多萬。我把自己弄感冒,再著涼才弄出了肺炎,這才趁住院逃回國。”

曹雲問:“案發當天就是見財起意了?”

阿強沒有直接回答:“PA是什麽工作階層?一個月才多少錢?洗手池上的手表最少要四十萬……可笑的是,我當時就想,這手表足夠我再搏一次的,說不準我就翻身了。我當時就想混到本錢,立刻再去南非搏一把……但是我真的沒殺人。”

曹雲道:“你的幾次口供都不同,都是在警察拿出證據情況下你再改口供……你現在要誠實的告訴我,到底發生什麽事,包括你為什麽把崗位從二樓換到三樓。”

阿強開始說明,他臨時換崗位並不是為了小費,在現代無鈔年代,臨時收小費的難度是很大的,客房收小費是客人會事先準備好,很多人沒想到準備小費給洗手間的服務人員。他換崗的目的就是看宴會廳有沒有機會弄點錢。原因是他的阿姨孩子並不歡迎他住在家裏。參加宴會的人,都是娛樂界的富人,穿金戴銀,說不準可以找到下手機會。

當天機會不多,他也沒心情守洗手間的小費,就在距離洗手間五米的地方看宴會場內部,表面是偷看明星,實際上是觀察是否有下手的目標。大概是八點快半的時候,差兩三分鐘,有個客人從洗手間出來,告訴他沒洗手液。他就回到洗手間,拿了洗手液的空瓶子去倉庫。因為他是在二樓上班,對三樓並不熟悉,好不容易找到洗手液。

回到洗手間,他看見了洗手池上的手表和手包,一號坑位門關閉。阿強認為,有客人急著上廁所,洗手後沒有收起自己東西。這很正常,很多人小便前後都會洗手。因為原本就有打算,阿強用衣服隔著捏住拉鏈,毫不猶豫的拉開包,拿走了現金還有手表。

但是酒店就個規矩,上下班進出門是刷指紋的。他的下班時間是九點,九點前刷指紋下班,會被保安攔截。他已經想好,自己在休息室抽根煙再回去,丟失了東西的顧客肯定會先和領班扯皮,自己否認,說去員工休息更衣室。最後顧客會報警,這一來二去,他就可以找機會下班走人。

阿強很清楚,只要警察抓不到現金和手表,就算百分之一百萬的懷疑自己,也拿自己沒辦法。雖然有些冒險,但是因為手表價值的緣故,所以他就鋌而走險。

他實在沒想到發生了命案。

在阿強說的時候,曹雲聽的很仔細,而且還用錄音筆錄音。阿強說完案發前後之後,曹雲沉思許久,道:“有需要我會再來拜訪你,記住一點,無論是警方再提審,或者是將來開庭,不要再撒謊。就這樣吧,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