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四子搶劫案(下)

愛子回答曹雲問題:“我說了兩次,我並不知道幸子行為是犯罪,我只是覺得隱瞞了事實是不對的,應該向警察說明。幸子已經同意了去派出所,如果不是青松學長,她肯定去了。”

愛子很害羞,臉紅紅的低著頭,雙手手指交替,聲音也不大。

曹雲問:“為什麽你沒有向警方說明這件事?”

愛子道:“我一直很猶豫,青松學長在高中就是我們的學長,很照顧我們,到了大學後,和我們關系也非常好。我擔心我向警方說明,會把青松學長拖下水。”

曹雲不滿道:“你知道不知道,因為你的擔心而妨礙了司法公正?”

愛子帶了哭腔對四面連連鞠躬:“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

雲隱在聽審席扯頭發:“臥槽,表現滿分。”

陸一航道:“愛子性格本來就比較柔弱,曹律師稍加引導,讓她本色發揮就可以了。”

雲隱:“可是,這……這純粹是偽證嘛。”

檢察官也感覺到這點,站起來道:“法官大人,我有理由懷疑愛子和幸子串通做偽證,互相為對方脫罪。”

“反對。”曹雲發表反對意見,道:“首先她們只是說明了事實,並沒有否認自己的罪名,檢控官你所說的脫罪是汙蔑。其次,檢方沒有任何證據就胡亂猜測證人的證詞為偽證,是相當不嚴肅的行為。另外,檢方應該注意到今天要出庭的證人,她們之間是否存在串通,可以從證人身上求實。”

“反對有效,檢方請專業一些,不要憑借主觀印象對亂下結論。”法官這話說的檢控官臉都紅了。

……

下一位是青松學長,青松學長先說明了他和四名女孩的關系,是從一次誤會開始的。高二的他喜歡上高一的梅子,但是梅子有喜歡的人,他就借著學長名義請四人吃飯,以圖接近梅子。雖然最終沒有成功,但是在追求梅子的過程中,和四名女生成為了朋友。

青松學長承認是自己勸阻幸子去派出所,理由和幸子說的一致。青松學長是法律專業學生,他舉例了很多實際案例,認為警察注意幸子口供二十元,和受害者會注意到自己錢包少了二十元錢的機率極小。本著保護四女生的想法,青松學長一力阻止幸子去派出所。他仍舊愛著梅子,擔心梅子因為二十元錢卷入此事,於是還多次通過電話聯系幸子,堅定幸子的態度。

雲隱低聲問:“你們認為這是偽證嗎?”由於青松學長的證詞,雲隱懷疑心有開始動搖。

陸一航回答:“如果連你都不敢確定是不是偽證,那法官肯定會相信他。”

雲隱問:“青松這麽幹,會有什麽後果嗎?”

陸一航顯然最近學了很多法律知識:“按照道理屬於包庇罪,但是由於本案罪名較輕,青松有悔罪態度……我想檢方應該不會有興趣起訴青松。”

令狐恬兒問:“青松,你知道不知道自己這種行為是包庇罪?”

青松學長鞠躬:“對不起。”

檢察官沒有青松學長這邊的資料,問的問題無關痛癢。另外梅子和福子的辯護律師不認為青松作證有侵犯自己當事人利益,所以也沒有問題。

法官最後讓青松學長離開法庭後自己去派出所自首,至於怎麽出發,檢方是否要控告青松包庇罪,那就不是法官的事了。

……

接下去出庭作證的是青松學長的輔導員,輔導員向法庭說明,青松在這一兩周情緒不穩定,還在他面前哭了,但是不說是什麽原因。輔導員希望檢方能網開一面,說明青松是一位很有前途的學生。

輔導員證實了青松和四名女孩關系相當不錯。在曹雲和令狐恬兒的詢問下,就他所知點評愛子和幸子兩人平日的表現。

然後是愛子和幸子的老師出庭,幸子老師說明,幸子是一位比較有個性的女生,很樂意幫助別人,同時還是慈善機構的長年義工。而且提到幸子很可能在兩個月後參加國際大學生運動會,最後懇請法庭對幸子手下留情。

愛子的老師對愛子評價很高,愛子是外柔內剛的一名學生,很有正義感,同時又很害羞。愛子老師提到,愛子曾經在大一見義勇為打跑了欺負本校學生的小混混,事後報案,此事在派出所肯定有存档。

壓軸出庭的證人是剛退休三個月,東唐大學前校長,七十歲的一位老者。

……

“法官大人,我手上有很多合法但是不合情的判決。”曹雲伸手指聽審席上的寒子道:“她叫嚴子寒,曾經是東唐大學的學生,父親因為被詐騙而自殺,她為了復仇傷害了別人。法官雖然非常同情他,判了緩刑和社區勞動,但是她的罪名成立了。她本應該有機會成為東唐未來驕子,而因為這個罪名,她只能在超市、加油站打零工。我這邊有一疊的卷宗,這裏的人都是在校學生,他們在犯罪的時候並不知道自己犯罪。他們被頂罪付出的代價是慘重的,自殺,自殘,被社會冷落,走上真正的犯罪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