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賠償(第2/2頁)

曹雲反對:“我擁有股權,屬於合夥人。”

高山杏道:“首先,股權有明確說明,不負律師所的盈虧,沒有任何連帶責任。所以你不屬於創所合夥人。普通合夥人業內通常做法是抽成80%到85%。”

“沒錯,那就是85萬。”

高山杏一笑:“不是,因為普通合夥人必須簽訂風險創收合約,以目前東唐市場來說,普通合夥人必須保證年創收百萬,你既沒有簽署創收合約,又沒有實際的創收,無義務,無權益。所以你不能歸納為普通合夥人。”

我特?高山杏原來偽裝這麽緊?對外人軟弱無力,對內人……對自己人刀刀見血。

高山杏繼續道:“接下來還有兼職律師,和獨立律師差不多,不過除了抽成,律師所還要收入一定的座位費用。專職律師,85%的抽成,15%交給律師所作為日常營運和管理費用。同時專職律師要繳納座位費,如果是律師所提供的案源,律師所還有一定較低比例的抽成,因為是專職律師,所以案源費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同樣的本案中,有談案抽成和協助費,扣稅之後,也差不多三十來萬吧。”

高山杏:“掛牌律師,每年繳納一定費用。實習律師,每個月有一兩千的底薪,不能獨立辦案。律師助理,你的薪水就由我來決定,你沒有抽成。以上……請曹雲你選擇一種最心儀的律師崗位。”

曹雲反而笑了:“我想問一句,就你現在這氣勢,怎麽也不至於壟斷東唐的死刑。”

高山杏有些無奈回答:“我最熟悉是商務和勞動合同,但是我從來沒接過商務勞動合同糾紛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