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完敗(下)

第二次開庭。

高山杏問證人,曾經的夏令營的學員:“高木,說說你在夏令營的經歷。”

高木回答:“噩夢一般的經歷,早上六點三十分起床晨跑,晚起一秒,就會有教官在耳邊狂吹哨子。早飯前集體唱歌,誰不唱歌誰就沒有早飯吃……”

高山杏道:“我換個問題,教官有沒有毆打學員?”

高木:“當然有,輕者腳踹,重者耳光。晚上九點不睡覺,還在說話的會被揪出去,站立在走廊十分鐘,這十分鐘蚊子能把你的血吸幹。”

高山杏點頭,再問:“做過電療嗎?”

高木回答:“那根本不是電療,是電擊,在教官看來最不聽話的學員就會被送到電擊室去。我去過一次。”

“有什麽感覺?”高山杏問。

“觸電的感覺,更多是恐懼和害怕,然後我屈服了。”

高山杏問:“每個人都去過電擊室嗎?”

高木回答:“不,每天最調皮的三個人才會被送去電擊室,由大家一人一票選出。”

高山杏:“我這裏補充一句:少數服從多數是不符合法律精神的。法官大人,我沒有問題了。”

“被告律師可以詢問證人。”

令狐恬兒上前:“高木,去年你因為頂包酒駕,被判處一百個小時的社區服務。”

高山杏:“反對,和本案無關。”

令狐恬兒道:“不,有關,我在說明證人證詞的可靠性。”

法官道:“反對無效,證人請回答。”

高木點頭:“是。”

“撒謊對你來說完全不是事,除了這一次外,你上一份工作是在咖啡廳當服務生,你藏了客人落下的手機,客人報警後,你又偽裝成自己撿到還給客人,最後被警方警告,對嗎?”

高山杏難以置信看高木,高木點頭:“是的。”高山杏是通過網絡聯系上高木的,高木曾經為某新聞網站寫過報道,說明羊信夏令營的黑暗,得到大面積的轉載,也是讓日川陷入討伐的根源。

令狐恬兒道:“你虛構了自己在夏令營的經歷寫成報道,在網絡上賺了不少錢,怎麽會去做服務生呢?”

高木正色道:“我說的都是真的,夏令營如同集中營一樣對待我們,所有人必須按照他們的命令生活,否則將受到懲罰。”

令狐恬兒道:“看來你不打算回答我的問題,我來說明好了,你因為寫羊信夏令營的報道,獲得了三十五萬元的稿酬,因為新聞轟動,網站還再給了你五萬元。這四十萬元去哪了?”

高木沉默許久:“賭了。”

令狐恬兒轉頭看法官:“法官大人,對方好不容易才找到一個證人,卻是一名賭客,一名警方有記錄的騙子,所以我懇請法官同意,不要再浪費大家的時間,宣告本案結束。”

法官沒回答,看向原告席:“你們對此怎麽看?”

高山杏頗為惱火:“我承認準備不足,希望法官大人給我們多一些時間,我們能找到更多的受害者。”

法官想了想,委婉道:“在三年前,有二十多名自稱是受害者的人出庭作證。”

令狐恬兒道:“我可以將二十多位當年的證人名單送給對方律師,但是我請對方律師尊重下我們的時間,不要浪費在沒有意義的事情上。”

藐視,蔑視,雲隱當場爆炸,拍案而起,又不知道說什麽。他承認,這次自以為是了,自以為主動收集這些證據最少能讓對方頭大,卻沒有想去看看三年前的庭審記錄。不過不是不想看,這方面記錄是比較保密的,想知道,只能問曹雲。但曹雲明顯不想插手本案,所以這次幾人本著自尊心上的法庭。

雲隱心裏就是很生氣,主觀事實大家都清楚,夏令營用藥物控制學員情緒,對刺頭進行體罰震懾,讓大家乖乖的按照他們的節奏走。什麽團隊生活,團隊內沒有一個人願意這樣生活,但是也沒有人願意當出頭鳥去享受電擊的樂趣。

但怎麽在法庭上就說不通呢?每打出一張牌,對方完全做好了準備輕松接牌。

法官看看原告律師席,道:“我宣布……”

一直沒吭聲的魏君將一張紙條收起來舉手,站起來道:“我申請將控告改為:控告日川用言語誘導麻生子自殺,要求賠償五百萬。”

令狐恬兒道:“警方已經認定麻生子自殺。”

魏君道:“我們認為警方在衡量中有一些小錯誤,下次庭審,我方將申請教官主管作為證人出席接受訊問。”

法官點頭:“本席同意,本次庭審結束。”

“浪費時間。”令狐恬兒無奈的發了句牢騷。

……

高山律師所。

大家坐在會議桌邊,氣氛凝重,曹雲閉目養神,看的出來其神色疲憊。高山杏看曹雲:“曹雲,說話,為什麽你要控告日川誘導自殺?警方屍檢報告,證人口供,沒有找到任何虐待和誘導的事實。除非你想將體罰描述成誘導。還有警方衡量錯誤……這官司怎麽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