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完敗

委托者叫真田,其女兒麻生子是一名重度網癮患者,曾經因為連續玩手機,導致眼睛無法視物,住院一周治療才恢復視力。真田每天打兩份工,無力看管麻生子,最後用了多年積蓄將麻生子送到了羊信夏令營,進入夏令營才不到十天,真田就收到了噩耗。

警方勘察,自殺無誤,但接納真田間接殺人的說法,進行了全面調查,未發現有利證據,最終結案。

(再次強調,本書開庭時間是不符合現實的。)

第一次庭審。

雲隱:“大家看看這位母親,每天打兩份工,就為了孩子的未來打下點基礎,希望她將來不會和她一樣窮。學鋼琴,她沒有眨眼,上私立學校,她毫不猶豫。但是她卻在糾結加班到晚上十二點,是不是要買一份五塊錢的面條來填飽饑腸轆轆的自己。麻生子是她所有希望,她花費了三萬元,三萬元相當她不吃不喝,兩份工作兩個月的工資。她花費了三萬元滿懷希望將孩子送到了夏令營……結果再次相見,孩子已經是一具冰冷的屍體。試問在座的大家,我知道社會很冷漠,很現實,但人心都是肉長的,能不能有一點點的同情心呢?”

法庭一片沉默。

雲隱致意:“我說完了。”

一名年輕的二十四五歲左右的女孩從被告辯護席上站起來,平頭短發,打啫喱水,一看就是一名巾幗戰士。

女生雙手放在桌子上道:“大家應該也聽明白了吧?真田女士是不希望孩子輸在第一起跑線上,努力的賺錢,很幸苦。但是卻忽略了重點,孩子才是重點,為什麽有那麽多人認為給孩子物資生活比給孩子精神生活更重要呢?為什麽不選擇打一份工,留下時間去陪伴孩子呢?說難聽點,這就是典型的投資家長。自己不會飛,下個蛋希望孩子能飛,還要帶著自己一起飛。我見過一次車禍,一位十八歲的妙齡姑娘慘遭不幸,母親非常傷心,旁觀者無不落淚。沒想到母親嚎啕的內容是:我幸苦了十八年把你拉扯大,我還沒有享福你就死了。沒錯,真田女士也是這種類型……”

高山杏:“反對對方律師對我委托人的人格進行定義。”

“反對有效。”

女生微笑一下,繼續道:“我不知道對方律師是什麽邏輯,請大家給予同情心,你站在法庭上讓大家給同情心?法庭是講究法律的地方,裁決誰對誰錯的地方。同情心,我們也有,我的委托人願意支付三十萬的賠償金,請注意,法庭裁定我的委托人沒有責任情況下,我的委托人願意主動擔負不存在的罪責拿出這筆錢。相比之下,誰更有同情心?是望女成鳳的母親,還是慷慨解囊的日川先生呢?”

第一次攻擊完敗,高山杏要求休庭,她需要時間調整戰術。

休庭十五分鐘後再次開庭。

詢問證人,羊信夏令營負責人日川。

高山杏問:“夏令營是否要求學員每天定時服用抗抑郁和焦慮藥物?”

日川外表頗有專家味道,回答前先點頭致意:“是的。”

高山杏問:“你認為這是否屬於濫用藥物?”

日川回答:“不屬於,因為網癮者在脫離網絡之後,會出現很多負面情緒,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抑郁和焦慮,我們的醫護人員嚴格按照標準提供藥物,並且根據每個人每天的表現情況,酌情的增減藥物使用量。”

對方律師,那位女生站起來,拿了一份文件走出辯護席:“關於這一點,這是由東唐研究所開具的證明,證實藥物存在對網癮者的幫助,並且說明了各種毒副作用完全在人體的承受範圍之內。”

2:0

曹雲在聽審席坐著,下面是四個律師對一個律師,氣場卻相反,令狐根本不出場,派個小醜就把他們給打發了。

……

高山杏拿出一份資料:“按照東唐衛生和教育部門文件法規,電擊患者是變相的體罰,是很明了的違法行為,日川先生承認對死者麻生子進行過一次電擊,請法官看下這份文件。”

辯護律師站起來:“沒錯,電擊是違法的,但是用醫學範疇內脈沖電流對患者進行治療是允許的。我想原告律師沒讀懂本案,是電療,而不是電擊。電擊指的是無意義的對人體的一種殘害,那是刑事罪。而電療,是通過電流脈沖對患者進行一定有益的治療。這份文件是東唐大學醫療研究所開具的,電療對網癮者具備積極作用的報告。”

辯護律師將資料送給法官後,回到自己位置上道:“在我看來,這是一次很搞笑的一次起訴,十多年來,除了兩例自殺之外,沒有學員發生意外。即使有很多人誤解日川先生和羊信夏令營,但是家長們的信任讓他們感動,夏令營不能說完全讓孩子脫離網癮,但最少大大減輕了孩子們的網癮。這是一份回訪報告,83%的學員減少了最少的一半上網時間,剩余17%也減少了最少20%的上網時間。他們大部分人將這些時候投入到了戶外活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