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必輸之案(第2/2頁)

“怎麽可能?”高山杏道:“亂用藥物,電療,體罰……怎麽可能會敗訴?我不相信夏令營曾經的幾千名學員,沒有一個人願意出來作證。現在是一名十四歲的女孩死了,她找任何可能的機會去自殺,可見她絕望到什麽程度。而這樣的夏令營還在開辦,每年都有愚蠢的父母花費高價,將自己的孩子送到夏令營中。我一定要接這個官司,誰和我去。”

雲隱拍掌:“說的好,人間正道是滄桑,我和你去。”

魏君低頭道:“我也想去聽聽,我聽說過這個案子,但是不了解實情。”

曹雲勸說道:“杏子,冷靜,現在律師所慢慢在復蘇,只要我們抓住機會,接受一些商業上的法律委托,高山律師所就遲早會回到當年的輝煌。現在我們沒有本錢去接這個案子。”

高山杏道:“之前你說的,律師所已經沒有什麽可以輸的。”

曹雲道:“可是我們現在有一定資本了,憑借上一個案件,我們可以向中小型商業公司兜售自己。經過時間和業績的沉澱,慢慢的上升到一家著名的商業律師所。”

高山杏道:“我已經想過了,之前委托者告的是間接謀殺,最終敗訴。我們要控告對方非正規治療……我們走吧。”

“你有沒有聽我說?喂……”曹雲只能看著雲隱和魏君快步跟上高山杏。

陸一航道:“曹律師,高律師明知敗,還要戰,這就是一種勇氣,我們應該支持她。”

曹雲看陸一航:“你認為高律師純粹是為了正義?”

“當然,我能感覺到。”

“我去喝一杯,律師所先麻煩你。”曹雲頭疼。什麽正義?這次敗訴,必然把自己剛贏回來的一點籌碼全部扔掉。不會輸?不會輸才怪、曹雲已經說的很清楚,羊信案是被當了法庭經典案例,都快成為官方教材了。如果會贏,怎麽可能會有那麽多的法律人士一面倒的佩服令狐蘭呢?諸如曹雲這類人,面對令狐蘭的庭辯,鉆死了牛角尖都鉆不出一個洞來。

踏馬,不能輸,否則自己又要白手起家了。既然阻止不了高山杏,要麽就幹掉高山杏,要麽就幹掉令狐蘭和日川。

思來想去,還是殺掉高山杏會比較靠譜一些。

“寒子,心情怎麽樣……我也一般,出來喝一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