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胡攪蠻纏

韓朝陽說那麽多甚至拉著村幹部一起做工作,不是想當和事佬,不是遇到點事就想息事寧人。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和《治安處罰法》有明文規定,對於這樣的民間糾紛引起的毆打他人或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情節較輕不夠刑事處罰的,公安機關要先依法調解處理。

相比單純的處罰,調解更易化解矛盾,所以調解原則上只有一次,但必要時可以增加一次。

不管怎麽調解,必須以雙方當事人同意為前提。

張貝貝斷然拒絕村支書的提議,堅決不妥協。

調解不了,韓朝陽只能走程序,讓她看一下筆錄,在筆錄上簽字摁手印,完了給師傅打電話匯報,確認辦案隊這會兒有人也有空,讓她趕緊去所裏找辦案民警開傷情鑒定委托書,去指定的鑒定機構進行傷情鑒定。

事實證明,她拒絕調解有拒絕的道理。

江家姐妹情緒激動,鐵了心要把包括南街店面在內的所有房產收回來,獲得拆遷補償之後兩姐妹平分。

分歧太大,張貝貝就算願意做出妥協願意接受調解也是一廂情願。

“嚷嚷什麽?”

對於這兩個從未盡過哪怕一點贍養義務的不孝女,韓朝陽自然不會給她們好臉色,“都什麽時候了,還沒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你們讓我向左鄰右舍打聽房子到底是誰,我打聽了,不光打聽到房子到底是誰的,也打聽到你們的繼父是怎麽對你們,你們又是怎麽對待你們繼父的!”

警察聲色俱厲,解主任一臉恨鐵不成鋼。

江小蘭和江小芳被嚇住了,耷拉著腦袋不敢再撒潑。

“關於余秀水把房產留給張貝貝,你們不服氣可以去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使用暴力、威脅手段進入他人住宅,侮辱甚至毆打他人這是什麽行為,這是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的行為!”

韓朝陽拿出《治安處罰法》,翻到第四十三條,轉過來給她們看。

“警察同志,我看不懂,我不是有意的。”江小蘭別過頭,仿佛看了就是認罪。

江小芳比姐姐脾氣大,竟一把推開《治安處罰法》,驀地站起身:“警察同志,你不能看她長得好看就偏袒她!什麽叫進入他人住宅,那是我家好不好,家裏進了賊,我正當防衛!”

我去,居然血口噴人。

韓朝陽火了,立馬掏出警務通手機:“還胡攪蠻纏,好,你說那是你家,拿出證據啊!你拿不出來,我可以幫你查戶籍資料,看看戶主是誰,看看戶口簿上有沒有你。”

“我嫁出去了,戶口遷到六隊,戶口簿上沒我,但戶口簿上一樣沒她!”

“但人家有戶主生前請律師立的遺囑,遺囑上不光有三個見證人簽字,還經公證部門公證過。”

“她們娘兒倆假惺惺伺候,整天花言巧語,余秀水鬼迷心竅上了她們娘兒倆的當,而且已經病得不行了,神志不清,什麽遺囑什麽公證不能算數!”

居然振振有詞,見過不要臉的,沒見過如此不要臉的。

韓朝陽徹底服了,厲聲問:“還好意思說人家假惺惺伺候,說人家整天花言巧語,我倒要問問你繼父生病時你們在幹什麽?你繼父去世後你們又做過什麽?江小蘭,江小芳,做人要講良心,到這會兒還一口一個余秀水,你們晚上睡得著覺嗎,你們的良心哪兒去了?”

看見這蠻不講理的兩姐妹,解主任氣也不打一處來,禁不住來了句:“人在做,天在看!”

江小芳顯然屬於那種一碰就跳的主兒,不僅沒認識到她的問題,反而咬牙切齒地說:“解主任,你怎麽也幫外人!余秀水住院我是沒去看,死了我是沒管,不是我江小芳不孝順,是他沒把我江小芳當閨女,開口閉口都是張貝貝,沒見他臨死都要把房子留給他外甥女。”

“小芳,你這話就有點不講理了,老余到底有沒有把你和小蘭但閨女,村裏人全看在眼裏。不是他沒把你們當閨女,是你們沒把他當爸,你們做的那些事,真讓人寒心!”

解主任再也忍不住了,指著她們訓斥道:“老余對你們怎麽樣放一邊,畢竟說起來他是你們的後爸。你媽呢,她不可能不把你們當親閨女吧。朝陽村就這麽大,瞞得了別人嗎,她生病那會想管你們借點錢,你們是怎麽說的?”

“我們不是不借,是余秀水有錢,舍不得拿出來給我媽看。”

……

怎麽說都是她們有理,沒有理都能編出個理。

再跟她們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純屬浪費時間,韓朝陽不想再跟她們磨嘴皮子,指著筆錄說:“好啦,一碼歸一碼,先看看筆錄,沒有出入就簽字摁手印。”

“我不看,別指望我簽字畫押。”

“我也不看。”

頭一次遇到這樣的當事人,韓朝陽越想越窩火,緊盯著她們問:“想清楚了,到底看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