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當年之事。)(第3/5頁)

這種體質極其稀少,謝鏡辭只聽說過大概。

裴渡緩聲應道:“聽聞身懷邪骨之人天性嗜殺,喜食鮮血,能通過旁人精血增進修為。”

“正是。”

村長扶額,目光漸深:“我們輕而易舉制服了那個女人,試圖將她綁好時,我娘卻察覺了很不對勁的地方――在她脖子和手腕上盡是牙印、撕裂的傷口和被小刀劃開的血痕,像是無數次放出鮮血,給其他人吸食一般。”

孟小汀打了個寒顫,聽對方繼續道:“在那之後……便是那孩子突然沖出,朝我們發動襲擊。我們那時毫無防備,他又身懷邪氣,一不留神,便讓他劫走那女人,逃去了潮海山的方向。”

故事已經逐漸成形。

孤苦伶仃的女人生下了天生邪骨的兒子,發現那孩子以鮮血為食,當時的她究竟是何種心情,如今已是未可知。但為了繼續將孩子撫養長大,她決定背井離鄉,前往一個完全陌生的、沒人認識她的小村莊,重新開始新的生活。

最初幾年,是她親自劃破皮膚,把血液喂在孩子手中。

可後來他越來越大,對於鮮血的渴求也越來越多,不知出於什麽原因,在抵達淩水村的五年之後,孩子終於喝上了其他人的血,並且一發不可收拾。

“我們一路追趕,費了好大力氣,才終於在潮海山裏找到他們母子兩人。那孩子天生怪力,釋放出的邪氣更是駭人,村裏所有人一齊湧上,千辛萬苦才將他打倒在地。”

村長嗓音更低,語氣多出幾分澀然:“那女人跪在地上,一遍又一遍給我們磕頭,聲稱一切都是她的錯,若想報仇,沖著她去便是;小孩則頂著滿臉血告訴我們,所有遇害的村民都是他一人所殺,與他娘親無關。”

除她以外,沒有人再說話。

空氣硬邦邦地凝著,老嫗沉默須臾,繼而開口:“可那孩子生性殘忍,一日不除,就算不禍害淩水村,也會有更多無辜之人遭到殘害。大人們經過一番商議,決定將他即刻處死。”

謝鏡辭想,然而那人還活著。

“可他卻活下來了。”

村長自嘲笑笑:“在我們即將動手的那一刻,女人發出聲嘶力竭的哀嚎,驟然烈焰沖天,熱浪湧來,所有人都被掀飛數丈之遠。我雖不懂得修真之法,卻也能看出,她是用盡了身體裏的最後一絲氣力,想要助那孩子逃跑。”

直到現在,她仍然無法忘記當日地獄般的景象。

邪火四溢,將整片樹林轟地點燃,那孩子倉皇逃竄,很快便不見蹤影,而他們被熱浪震飛,邪氣橫沖直撞,地上滿是血跡。

那女人雙目淌血,癲狂地又哭又笑,一遍遍地叫著:“求求你們,放我兒一條生路吧!”

謝鏡辭聽得入神,猜出這是種同歸於盡的自爆手段,在意識到這一點時倏而一怔,出言詢問:“她用了那一招,村子裏其他人居然還能僥幸活下來?”

“許是她氣力大損,那時我們雖然或多或少受了傷,卻並未有人死去。”

村長搖頭,不知為何露出了猶豫之色,聲音更低:“那女人放出火浪之後,仍然活著。”

她說罷一頓,語氣雖輕,卻擲地有聲:“於是我們殺了她,每人一刀,埋在了潮海山裏。”

在當年的淩水村,有十幾個人無辜枉死,連屍首都沒見到。

也許那個女人當真沒有殺人,頂多知情不報;哪怕她是個優秀的母親,拼盡全力只想保護那個被自己生養的孩子,但無法否認的一點是,這是個可恥的幫兇。

她的兒子是一條命,死去的其他人,卻也有和睦美滿的家庭,以及日日夜夜守望著他們回家的家人夥伴。

他們無法允許讓她活下去。

“在當年,東海位於凡人界與修真界之間,受律法所限,不能肆意殺伐,大多數人連雞鴨魚都沒殺過,更別說是殺人。”

村長說著,微不可查地一笑:“為分擔罪責,在場除了我,每個人都刺了她一刀,並一同立下誓約,絕不泄露此事。”

孟小汀一愣:“為何單單除了宋姨?”

“我那時才十幾歲大小,有人念我只是個小孩,從我手裏拿走了刀。”

談及此事,她的目光不自覺柔和許多,卻並未持續太久,很快便恢復了之前的正色:“後來我們搜遍整座山林,都沒能發現那孩子的蹤跡。這麽多年都風平浪靜,沒想到……他還是回來了。”

“他就算回來,復仇也根本沒有道理!”

孟小汀咬牙:“本就是他和他娘親害人在先,你們殺了那女人,也算情理之中――當年死去的那些村民仇還沒報,他哪裏來的臉面,做出一副受害者模樣?”

村長只是笑著搖頭,一言不發。

“在我們看來,他娘的確是個不折不扣的邪修,但對於那孩子而言,她是他一生中唯一的倚靠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