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4章 幹一行愛一行(第2/2頁)

顧驁只不過是順勢而為,還略微提前了兩年:按照原本的發展軌跡,周惠敏其實是85年選秀獲勝後,先去電台當DJ歷練了一兩年,然後到87年前後才開始歌手包裝、次年出的唱片。

現在顧驁手頭的資源多,天鯤音樂本來就比另一個時空楊守城的YH唱片早發力兩年,手下捧的人也就一步到位了。

面對韓婷的質疑,顧驁並不否認這一點,不過他也強調,他是走了心的,要想捧紅,並不只是靠賣人設這一招吃遍天。

“賣人設雖然不齒,但光靠賣人設沒幹貨也是紅不了的,我下的功夫,比你想象的多得多。”趁著一曲終了,顧驁如是解釋。

“你還下了什麽招?”韓婷隨口問道。

“你難道不覺得這首歌不錯麽?”顧驁自信反問。

韓婷回味了一下,也不得不承認:“確實很優美,所以,你所謂的場外功夫,就是找了一些有才華的詞曲創作人,為你要捧的歌手服務?專門為他們寫歌?”

顧驁自得地承認:“我確實花了一定的資源,請了幾個有點本事的歌詞創作人。不過我更注重在選秀的新人裏發掘,讓他們命題翻唱作詞。比如,前陣子剛挖到的一個、即將參加男組選秀的苗子,叫李科勤,水平就不錯,今天周惠敏這首歌的詞,就是我在備選組裏,命題讓大家填、他填出來的。”

歷史上,李科勤是85年的香江十八區歌唱大賽拿獎出道的,路數跟張雪友相。顧驁開辦了新的賽事,把人吸引過來也是很正常的。

“那曲子是哪裏來的?”韓婷好奇追問。

顧驁傲然一笑:“曲子當然是日本人那裏來的——這就要說到,我未來數年準備讓旗下公司獨霸香江樂壇的宏大規劃了。你以為,我回國這一個星期,還幹了些什麽?

我可沒閑著,我通過前幾年跟鄧麗筠結下的交情,讓她做中間人,約了美雪姨喝了個咖啡,一並請了她的經紀公司和版權運作方。花了一億日元,就買斷了她所有曲子的中文翻唱權。

前些年,這事兒也就是萌芽狀態,誰逮到了就翻,香江法律對於外國曲子的翻唱,版權保護查得也不嚴——畢竟那時候香江的付費音樂產業也就這麽點規模,外國人也懶得來跨國維權,還不夠律師費呢。

不過,從今天起,我買斷了,以後香江這一畝三分地上,就沒人能合法翻唱了——當然除非他們非要問我高價買轉授權,然後申訴我‘不充分使用授權、惡意不使用授權、有可能使原創者影響力利益減損滅失’,那我倒是有可能勉為其難收點高價放出去幾首。否則,未來其他香江公司就別想了。”

85年以前,香江音樂界對於翻用外國曲子、重新編曲的收費標準,大致是這樣的:如果你一首歌或者一張片子試水了,沒紅,撲街了,那也就當什麽事兒都沒發生,一點錢都不會給原曲作者的。

如果你試水之後有點小紅,那才找上門去,給個十幾萬到幾十萬日元一首歌的翻唱授權費,事後追認拿授權——而日本人基本上也都認了,不會再多事兒,畢竟訴訟成本高。

按照日元升值之前的匯率,十萬日元才兩三千港幣,一首歌最高不超過一萬多港幣。

韓婷並不知道歷史行情,所以乍一聽也不知道顧驁說的“1億日元買斷中島美雪目前已經出的全部歌的漢語翻唱授權、並且按固定分成比例優先拿到未來她終生還沒寫出來的歌的授權”到底是貴還是便宜。

韓婷心裏折算了一下,也就50萬美元,或者300萬港幣,貌似不多啊。

不過,她虛心問顧驁掃盲之後,就覺得貴了。

“一首才單賣幾千到一兩萬港幣?那你一次性一億日元買斷,不等於要翻唱人家至少200首歌才能回本?你這是讓日本人占便宜了呀!難怪人家那麽痛快就賣了”韓婷忍不住愛國情緒爆棚,不滿顧驁讓日本人賺了錢。

顧驁卻智珠在握,非常篤定:“這個賬不是這麽算的,紅了之後,這個價格本來就是會漲的。她們允許我買斷,也是看中了只有讓我買斷,我才會去花力氣捧紅。而且,這個買賣的關鍵是堵死別人的路。等到過幾年之後,我旗下的藝人翻的都紅了,寶麗金和其他唱片也想跟風翻唱,他們就無權翻了。我這人,做什麽生意都要做得像模像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