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7章 聽不懂就對了

用完午宴,說了些聯絡感情的話題,林國棟覺得氛圍已經盡在掌握中了。

然後他領著人們去下午茶的場子,邊喝邊聊。

顧驁終於輪到開口了,他不緊不慢地開始反擊:

“林律師,鑒於您上午對這項技術創新程度的質疑,我希望站在一個技術人員的角度,進行幾點解讀。首先,這並不是簡單的生產方式改良,而是有重大技術突破的。”

林國棟一早擡價的理由,無非是兩個方面:

首先,這項技術創新不夠,所以法務層面申請難度會變大、前期固定成本比較高、事務所墊資會更多;(各國的專利局,在審核新發明的時候,要看這項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創造性/新穎性的點有多少。簡單來說,創造性越多越容易過,代理律師工作量就小。)

其次,這項技術前景和創造利潤的空間太小,客戶不夠多,所以即使成功,總收益不夠,因此要增加風險分成比例。

顧驁自然也要從這兩個角度,全部駁倒。

林國棟還以為顧驁是跟包處長一樣段數的老生常談,很不尊重地打斷:

“這個問題沒什麽好討論的——早上包處長已經說過了,我方也查了國外現有技術,法液空林德普萊克斯都能造制氦機,這說明你不是革命性的發明,只是小打小鬧修改。”

顧驁果斷地說:“不,你根本不懂技術——我舉個簡單的例子,全球現有的工業層面分離氦氣的技術,從定性來說,最終就像是用蒸餾法獲取純凈水。

而我們的技術,卻像是找到了一種新的濾紙材料,把一杯渾濁的天然水直接往濾紙上一倒,濾過去之後就變成純凈水了。難道你覺得倒一下過濾的能耗,和把一壺水徹底燒成水蒸氣,消耗的能源是一個數量級的麽?

這個比喻非常深入淺出,把溫度分離法和膜法之間區別的精髓,一下子就點透了,卻又那麽精妙而恰到好處。

而且,這是專利律師只看“權利要求書”絕對想不明白的比喻——除非他們看了詳細的背景技術和本技術的交底材料。

但那些細節,顧驁現在還沒拿給林國棟看過呢——在專利領域,技術持有人與代理律師在洽談代理業務的過程中,是絕對不給看技術交底材料的。否則合作都沒達成,就有可能泄密。

而“權利要求書”只是用來告訴對方:我能實現什麽。

具體怎麽實現,在交底材料和說明書上。要簽了委托合同、至少是保密協議,才能看。

林國棟終於微微打起了些精神,反駁道:“能……能這麽比喻麽?我覺得不妥,你們的權利要求書上來看,也是需要制冷環節的,至少要達到普通制氧的寒冷溫度。”

顧驁自信地擺擺手:“看問題要看主要方面,傳統分離氦氣的制冷難度和能耗,至少是分離氧氣的十幾倍。所以前期工序中稍微制冷一下,能耗占比是極低的——

用一個比喻,還拿剛才制取純凈水舉例好了。假設我們那種濾紙,可以過濾掉所有別的已知雜質,唯獨過濾不掉醋酸。

這時,我們仍然需要結合加熱法和過濾法來制造純水,但不再需要把水燒開到100度,而是燒到40幾度醋酸沸騰就夠了:這兩者之間,煤氣的消耗量要差多少倍?

采用我們的設備後,用戶得到的收益,是未來整個設備生產的壽命周期內,總能耗都比法國人、德國人的低一大半,這筆錢還不足以讓產品本身的售價和競爭力大漲麽?”

這就好比一戶人家買空調,一開始看到一台1000塊的,另一台2000塊的,制冷量貌似差不多,然後就吐槽貴的空調辣雞、活該賣不出去。

但是,如果有實打實的證據告訴他:1000塊那台空調,是5級能耗的黃標貨,每小時要用兩度電;而2000塊那台是變頻無氟……等等節能環保新技術的,每小時只用一度電。

假設空調壽命用10年,每年開1000個小時,後者省掉1萬度電,這時候空調本身的1000塊差價就不算什麽了。

林國棟沒想到顧驁的腦洞這麽大、思路還這麽西化,有些略慌手腳:“可是……這個東西,如何進行有公信力的權威證明呢。你們說了也不算啊。”

“這是有實驗證據的。還可以在未來的采購合同上體現,這不用你來擔心。”顧驁很強硬。

“公信力問題不是那麽容易解決的!西方對你們不了解!這裏面的風險都是我在承擔!”林國棟唇槍舌劍地反擊。

然而,顧驁的底牌太多了:“據我所知,美國人和法國人目前對於不符合環保的高汙染、高能耗工業,是有政府背書、審核的節能化改造補貼的,也就是EMC模式——什麽你聽不懂什麽叫EMC模式?就是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這個詞目前國內還沒翻譯過,那就我臨時翻譯一下吧,我叫它‘能源合同管理’模式好了。其他很多發達國家也有借鑒,到時候我們可以接受官方的EMC資質審核!並且把能否過審列入今天代理合同的風險對賭條款內,如果我們到時候過不了那個審核,今天的分成就按你上午說的比例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