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3章 終身難忘(一)

林茂地區治安形勢一直處於良好的狀態,派出所的工作也都在緊張有序的正常開展,由於楊前鋒帶領所裏民警始終堅持打早打小露頭就打的原則,轄區沒有再出現像來的時候那樣,一些人成群結幫的在轄區各鄉鎮尤其在林茂街道橫行霸道的現象,有部分兩勞回歸人員回來時還想像過去一樣繼續混,可到家後發現形勢完全不一樣了,總感到有一種無形而巨大的威懾力壓著他們,迫使一些人放棄了再混的念頭開始走上了正道,還有少數人就像陽光派出所楊帆所長常講的‘有家不歸,有事不做,吃喝玩樂,遊手好閑’慣了的還是那副德性,但他們都離開了林茂去金水城區混日子去了。

嚴打前林茂街道有倆個最厲害的狠人頭子,一個是阮大聖,一個是方林志,喜歡賭博和打架,他們都有一身蠻力,並且還跟會拳腳功夫的人學了幾招,所以打架從來沒有輸過,因為他們不務正業,整日帶著一幫人東遊西蕩在林茂這一片混日子,不久他們成了這一帶的名人,老百姓都很怕他們。

最讓他們出名的是一次外地有一幫人到林茂來賭博,在賭的過程中這幫人在賭場仗著人多勢眾欺負林茂人,當時他倆很不服氣就說了幾句,由於話不投機雙方就動起了拳腳,可一場架打下來他倆放倒了對方六個人大獲全勝。這事以後,那些本來就很崇拜他們的人都想跟在他們後面玩,而阮大聖和方林志為了表現自己,經常帶著跟在他們後面成年的和沒有成年的人上路攔停外地的貨車,向駕駛員或貨主要錢要煙,不給就用拳腳說話,他們的行為當時簡直就成了跟在他們後面那些人的英雄和真正的大哥,同時也滿足了他們自己的虛榮性,可就在這時嚴打開始了,第一網就網住了他們並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當時他們也就十八九歲。楊前鋒調到林茂派出所後抓的那些人中大部分都跟在他們後面混過,只是他們當時年紀太小還不到負刑事責任的年齡沒有被抓起來而已。

轉眼十多年過去了,阮大聖和方林志刑滿到期釋放了,雖然他們到監獄勞動改造了十多年,但是他們的本性一點也沒有改,回來後那些和他們一到進去先出來的人,不論改好的和沒有改好的都請他們倆吃飯喝酒,他們突然感到做大哥的味道又回來了,酒桌上那些沒有完全改造好的小弟們勸他們帶著自己去城裏發展,說這裏的條子(指警察)太厲害。阮大聖用力拍了拍方志林的肩膀說:“我們可不是怕林茂的幾個條子,只是這裏沒有什麽發展前途,要混就要到城裏去打一片天地。”說著端起一杯酒就把喝了下去,接著把杯子重重的往桌子上一放說:“這些條子一下把老子那麽多小兄弟都送進去了,聽說還很能打,我倒不信他們有這麽厲害,人要的是一種氣勢,明天我要去會會那幾個條子,我要給他們一個下馬威,不管以後我們在哪裏發展,都要讓他們不要小看我們,最好是讓他們見到我們就怕。”說完他和方林志同時陰險的哈哈大笑起來。

蘇來寧個子一米七二,烏黑的頭發有點自然卷,長的有點偏瘦,白白的臉上沒有什麽肉,但五官端正,別看他勁不是很大,可頭腦特別靈活筆頭子快,審訊時很會觀顏察色掌握審訊對象的心理變化,並且很有耐心,善於和犯罪嫌疑人打心理戰和持久戰,很多情況下審訊對象在他面前都會敗下陣來,王沖把他和楊前鋒安排在一起也是想讓他們倆互相學習取長補短,因為楊前鋒雖然在刑事業務和審訊上也有他的一套,也在他看來審訊肯定不如蘇來寧,而蘇來寧在各項治安管理上肯定不如楊前鋒。

星期一上午九點半,楊前鋒昨天回去休息了,上午他要到局裏辦點事再回所裏,張文傑帶李小波到鳳山鄉出警去了,蘇來寧正在他的辦公室整理一個卷宗,派出所突然來了四個人,他以為是來報案的群眾就放下了手中的活走到門口客氣問:“你們有事嗎?”接著他就感到不對,因為四個人的臉上都帶著一股說不清的兇氣並沒有理他,而是直接去敲所長辦公室的門,於是他不高興的說:“不要敲了,所長不在,有事我接待你們。”

阮大聖和方林志倆人把手插在褲子口袋裏搖晃著身體把臉轉向蘇來寧,阮大聖突然笑起來說:“你是蘇指導員?”

蘇來寧點點頭說:“我就是,有事嗎?”不過蘇來寧感到這人變臉變的太快,總感到那個地方不對頭,心裏有了點防備。

阮大聖對方林志眨了下眼睛走向蘇來寧,並伸出了右手說:“你好!你好!”說著就有和蘇來寧握手。

蘇來寧不認識這四個人,更不知道他們有什麽來頭,雖然心裏有防備,但握手總沒有什麽問題,於是他沒有多想就伸出了自己的右手,那知道他的手一張開伸出就被阮大聖緊緊抓住了,立即專心的痛起來,他立即明白這家夥來者不善,是想和自己較勁的,可手怎麽抽也抽不出來,阮大聖邊使勁抓著蘇來寧的手搖晃邊咬牙切齒的說:“我是上周才從裏面放出來的阮大聖,齊天大聖你知道嗎?就是那個大聖,只是姓不同,我是來報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