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第2/3頁)

方良華聽著心裏一陣陣發緊,李強講的時候,盡量把語氣緩和了,但方良華還是感到這些話就像秋風裏的刀子,一點點地割著他。他感到從內心裏開始疼了。

“一個縣委書記,收一些肯定是正常的。但是,老同學,不會有這麽多吧?”李強問。

“當然不會,你看我是那樣的嗎?”方良華極力辯白道。

李強笑了,說:“那就沒問題了。小問題誰都有,不過,人在官場,還得慎之又慎哪。”

方良華也笑了下,“謝謝你了,我自然知道。”

晚上,方良華沒有回南州,也沒有像往常一樣打電話給石妮,而是一個人開了房,想靜靜地睡一覺。可是,一關上房門,空蕩蕩的屋子裏,就好像冒出很多的聲音,都在問他:“那些都是真的嗎?真的有那麽多?”這聲音裏不僅僅有那些躲在背後寫舉報信的人,還有胡菊,還有自己的老父親,甚至還有殷眉兒,石妮,還有其它的許多許多熟悉和不熟悉的人,都在問,都在等著他來回答。

方良華點了支煙,煙霧暫時地驅除了空蕩。聲音也消失了。

在桐山雖然只呆了四年,但方良華應該說天生是個幹書記的材料。一到桐山,他立即對桐山的班子進行了調整,在不到半年的時間內,徹底站穩了腳跟。桐山的大大小小的事,除了方書記,誰都很難想做主。特別是幹部的任命,方良華深知幹部是根本。一個縣委書記,用不好人,用不了人,那還能當書記?守著用人的最後底線,這是方良華的一貫方針。四年內,他確實調整了一大批鄉鎮幹部。在到桐山的第一次人事調整常委會上,有個別常委對他提出的人選持不同意見,方良華旗幟鮮明,堅決按自己的意見落實到位。從此,桐山上下都知道:方書記不同意的事,誰說也不行;方書記同意了的事,誰不說都行。

在官場上,一個縣委書記做到這份上,說句好聽的,叫威信;說句不好聽,就叫專橫。方良華自己認為,要當好一個書記,沒有這些手段,是很困難的。中國的官場,越到上面越有組織,也就越好管理;越到下面,組織性就越差,管理的難度就越大。官場其實就是規則,越到底下越明顯而已。你不進入規則,規則就淘汰了你。你進入了,而且諳熟規則,你就可能成是規則的主人,成為規則的最大受益者。

事實證明,方良華在桐山四年,他有效地駕馭了官場規則,幾乎是遊刃有余,自由馳騁。他不僅僅得到了威信,得到了許多他也許並不希望得到的,更重要的,他還得到了組織上的肯定。從一個縣委書記,升任到了市委常委、秘書長。一個官場中的男人,這是最大的成功。

但現在,這成功帶來的副作用,開始顯現了。賈紅旗,這個時刻,方良華突然有些懊悔,當初也許真的應該在離開桐山之前,推薦一下賈紅旗的。論資歷,論水平,論能力,論從政經驗,賈紅旗都有理由上的。可是這個人,就是因為有水平有能力,所以一開始就沒有將從市裏下去的年輕的方良華書記放在眼裏。就這一下,方良華把他放到了自己的規則之外,方良華在的四年,也許就是賈紅旗官場生涯最痛苦的四年。

現在想來,賈紅旗做出些對不起方良華的事,也確實有些可以理解了。但是,你再有氣,再不高興,也不能舉報;而且,從現在掌握的情況看,賈紅旗存著舉報的心,不是一天兩天了。搜集了那麽多材料,搞得那麽詳細,蓄謀已久啊!

事實上,賈紅旗也是個很聰明的人,這麽多舉報信中,他一直不提方良華作風上的事,這其實表明,對方良華來說,作風問題只是個次要問題,重要的上受賄,是賣官。這可是反腐倡廉中最關鍵的兩條。誰攤上了這兩條,不是腐敗分子才怪呢!

方良華想了一晚上,頭都發疼,眼也發花。清早起來,匆匆地吃了早點,他便趕到省委,找到了正要出門的王書記。王書記是方良華父親的老同事,早些年,他們一道在南州工作。後來,王書記援藏了,回來後一直幹到現在的省委副書記。

“現在還好吧,最近正準備到南州去呢?方老好吧?”王書記問。

方良華答道:“都好,他也一直念叨您。這次我來,是……”

“有事是吧,那就說”,王書記坐了下來。

“是這樣,有件事我想向您匯報下。您知道我在桐山幹了四年書記,大概也得罪了一些人,最近這些人搞得厲害,老是向各級舉報。煩得狠哪!我想請您……”方良華望了望王書記,王書記正望著他,從西藏帶回來的古銅色的臉上,看不出任何特殊的表情。

“啊,是這事。我也收到過。關鍵是他們舉報的,是不是真實的?如果是真實的,你要做好準備啊。一個黨員領導幹部,清正廉潔是第一位。當然,如果是不實之辭,你也沒必要去心煩,相信組織嘛!組織上不會去冤枉一個好同志的。”王書記說著,站起來走到方良華身邊,笑道:“這事我知道了,回去好好工作吧,放下包袱,輕裝上陣,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