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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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達集團和鄭小光事件的調查處理很快有了結論。

根據年副部長一行的縝密調查,最後認定人民來信反映的情況部分屬實,部分查無實據,還有一些則純屬子虛烏有。其中,明達集團的問題主要是內部管理不嚴,規章制度松弛,尤其是財務監管失控,以至財務主管王大海可以隨便挪用兩百萬元巨款用於炒股,幸好當事人醒悟及時,才未給國家和集體財產造成巨大損失。有鑒於此,陽城市政府決定退出在明達集團的國有股份,並對企業法人鄺明達給予適當批評。對王大海挪用公款一事,由於挪用時間不長,歸還贓款及時,認罪態度較好,法院判決免於刑事處分,建議公司給予開除處理,並按規定程序吊銷其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

處理結論下達之後,陽城市政府常務會議作出決定,由市國資委出面協調,退出明達集團的國有股份,由鄺明達本人全資收購。由此一來,鄺明達在明達集團的股本比例進一步加大,他也因此成為集團真正的所有者。

對於鄭小光工程上的問題,城建局副局長馬大富、交通局副局長何忠來等人,在工程招標、合同監管、資金結算等方面把關不嚴,且多次私自接受對方宴請、饋贈,所幸工程質量基本合格,沒有造成明顯不良後果,情節、數額、後果都夠不上刑事處理,加之他們均已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又積極退還了所收錢物,因此,建議由單位黨組織內部處理。

鄭小光和鄒蓉蓉合資的那個光蓉建工,決定不再在陽城承建任何工程,現有在建項目爭取盡快了結。據說,鄭小光已經私下告訴於海東等人,他的下一個戰場將揮師江南的陽江,繼續他的淘金之旅。

黃一平的姐夫,也就是明達集團財務總監王大海,以有罪免於刑事處理之身,重新回到下崗失業狀態。讓他始料不及的是,調查組、法院、檢察院等部門在有關處理意見中,幾乎不約而同提出應當依照法規吊銷他的注冊會計師資格證書,這使他倍受打擊。從事財會工作多年,為了這個資格證書,他幾乎翻爛了所有財會書籍,熬了不知多少個通宵,花費的心血、精力不堪回首,可現在說吊銷就吊銷了,而且還將影響終身。事前,鄺明達雖然曾經許諾,以後還會重新聘用王大海,可那畢竟只是許諾,而且即使再回到公司,也不再可能回到財務崗位,更加不可能有那麽優厚的待遇了。眼前的現實是,隨著王大海被開除,黃一平姐姐家的小康生活戛然而止,高額房子貸款難以為繼,車子眼看也養不下去了,王大海在親戚、朋友、同事、鄰居圈子裏的清白聲譽一敗塗地。王大海年過七十的老父親,在電視報紙上看到兒子挪用公款的消息,整天悶在家裏不願意出門,不幾天便突然中風偏癱,生活陷入不能自理。王大海的兒子,也就是黃一平的親外甥,在學校和同學爭吵,結果對方罵他是貪汙犯的兒子,一氣之下與同學打了一架,回家後再也不肯到學校讀書。原本計劃中的出國留學方案,更是無法再提。

至於黃一平本人的問題,調查組專門找他談話,做了筆錄。

找黃一平談話的是年副部長手下一名副處長,還有一位好像是省紀委的一名工作人員。

面對調查人員的詢問,黃一平態度相當誠懇。

談話的氣氛很輕松,也很融洽,從眼神、表情到語氣、言辭無不充滿了那種心照不宣的意味,隨便得如同平常朋友間的聊天。

調查人員問:“知道今天找你來談什麽嗎?”

黃一平答:“知道。是關於鄭小光在陽城做工程的事。”

“能說說你和鄭小光的關系嗎?”

“能。我們是朋友,好朋友。”

“請具體說說你和他交往的過程,以及他來陽城拉工程、請客、送禮方面的情況。”

“好的。我和鄭小光大概是在六年前認識,之後他經常來陽城找我玩,一起吃飯、聊天,慢慢就成了好朋友。從五年前開始,他在陽城承接城建、交通方面的工程,都是由我出面接待並介紹給城建、交通等相關單位負責人。期間,有些招標投標、合同修改、工程款預支方面的事項,也都由我通過請客的方式幫助安排。”

“馮開嶺同志知道這些事情嗎?”

“不知道。他完全不知情。都是我自己單獨出面、私下安排,有時也悄悄打他的旗號。我再聲明一下,這件事與馮市長毫無關系。”

“鄭小光給你送過東西嗎?你接收過嗎?”

“鄭小光是給我送過一些東西,但現金、金銀首飾之類沒有接收過,超過兩千元的購物卡也都退還了,只收下小孩衣服、化妝品、食品以及小面額購物卡。這個,我願意全部作價退還,並且接受組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