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第3/3頁)

糾紛的性質,一開始只是普通戀愛,涉及的三個人,分別叫周允寬、古昌華、祝曉蓉。周允寬和祝曉蓉是中學同學,高中二年級的時候,兩人已經建立了戀愛關系。當時,中學是不準談戀愛的,一旦發現,立即處分。周允寬在學校的表現原本不好,屬於那種惹事生非的主兒,學校發現他戀愛後,將他開除了。那個時代,社會的待業青年非常之多,高中畢業就等於失業,何況周允寬這種被學校開除的人?他沒有工作,只好在社會遊蕩,後來跟著別人跑生意,從縣城跑到省城,常常還跑到外地。祝曉蓉高中畢業後,在當地一家商場找到了工作。

有一次,古昌華到商場買東西,見到了祝曉蓉,便主動進攻。那時候的人單純,因為和周允寬在戀愛,祝曉蓉不肯接受古昌華,只肯和他做普通朋友。有一次,古昌華請人吃飯,將祝曉蓉也叫了。平常,祝曉蓉可以喝幾杯酒的,那天不知怎麽回事,喝了兩杯,覺得天旋地轉,不一會兒醉倒了。古昌華向客人送她回家,結果將她帶回了自己的家,並且在她完全不知曉的情況下,輕易取走了她的初夜。

因為周允寬不在身邊,又和古昌華有了第一次,祝曉蓉的情感開始出現偏移。周允寬偶爾回來,找她,她便刻意回避。周允寬找她鬧了多次,沒有效果,跟蹤她,才知道她和古昌華好了。周允寬自然咽不下這口氣,叫了幾個把兄弟,把古昌華狠狠地揍了一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