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第3/3頁)

只要不出事,不出大事,就是最大的成功。因此,每天信訪辦送上來的文件,他看得異常仔細,邊看還要邊思考,努力發現其中可能存在的蛛絲馬跡,以便將重大事態,控制在萌茅之中。

今天送來的簡報中,有一個上訪案例,引起了唐小舟的注意。

幾個月前,信訪辦接待一個抱著孩子的年輕女子上訪。女子名叫郭麗華,原是陵丘市委招待所的服務員,她手裏抱著的孩子名叫郭愛雨,一個非常可愛的女孩。

郭麗華自訴材料有幾十頁,打印的,文筆相當流暢,故事也非常曲折,簡直就像一篇小說。唐小舟想,這材料恐怕不是郭麗華寫的,而是請人代筆的,從語言表達可以看出,寫這個材料的人,應該是一個老手。

事件起始於差不多十年前,當時,劉成雨還只是常務副市長,郭麗華則是市委招待所的服務員,十八歲。郭麗華進入招待所工作才不過三個月,有一次劉成雨在招待所餐廳宴客,郭麗華參與服務。劉成雨敬了她幾杯酒,她不得不喝。後來,別人給劉成雨敬酒,劉成雨又要求她代喝,她的酒量淺,當場醉了。劉成雨讓秘書將她扶到房間去休息,她進入房間不久,睡著了,醒來時,劉成雨正在強奸她。當時,她猛力將劉成雨掀翻在地,並且大鬧了一場。事後,劉成雨的秘書找她做工作,對她說,你鬧下去,肯定沒有好處,相反,你如果退一步,劉市長肯定會好好照顧你。就這樣,她成了劉成雨的情人,幾個月後,劉成雨讓她離開了招待所,搬進了一套公寓房,正式包養了她。

從十八歲到二十三歲,她和劉成雨在一起五年。眼見年齡大了,和劉成雨又不可能有結果,郭麗華想離開劉成雨結婚,和劉成雨談了幾次,劉成雨堅決不同意。無可奈何,她只得瞞著劉成雨談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