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鋪花的歧路(第2/10頁)

“……我說的鬼神難擋,指一件大事,該你死而沒死,別人替你死了,死得很慘……”

甘子玉說的應該是一九六五年十月的那次大火了,那時他已在峽江市市中區解放路派出所做了戶籍民警,有一天夜裏,對門的大眾旅社突然失火了,火勢一開始就很大,他和同時分到派出所的同學小劉正巧一起值班,便去救火,一趟趟往外背人,背了多少人都記不清了。只記得最後是抱著一個小女孩時被一塊燃著的木梁砸倒的,後來什麽都不知道了。醒來已是十天以後了,全身燒傷面積達百分之七十幾,一條腿也被砸斷了。可總算活過來了,被評為愛民模範。同學小劉卻犧牲在火海裏,被追認為革命烈士。也就在那年,他入了黨,被破例提拔為解放路派出所指導員,是峽江市整個公安系統最年輕的一個指導員。欺負別人的念頭就此消失了,面對組織給予的榮譽,面對老百姓尊敬而感激的笑臉,你怎麽能不好好

為人民服務?怎麽能不往進步向上的正道上奔呢?更何況那時他又有一個如此賢惠善良的好妻子!

“……你現在的夫人不是原配,你原配夫人在哪裏我看不清,可能已不在人世了……”

是的,第一個妻子死於一九八三年的大年二十八,那時他已是沙洋縣公安局長了。妻子帶著十二歲的兒子回老家過春節,公共汽車在西角山裏翻了車,十二歲的兒子當場死亡,妻子被搶救了三天,最終還是去了。他拉著妻子的手後悔得痛不欲生!原說好要和妻子一起回老家過節的,因為政委生病,他主動留下來值班就沒回去。如果他也回去,就不會讓妻子兒子坐公共汽車,就會開著縣公安局的警車走,慘禍也許就不會發生了。妻子卻無怨無悔,彌留之際還說,辦私事哪能用公車,不影響你的進步麽?聽到妻子這話,他心都碎了。

“……你有過一段孤獨的日子,也就在這段日子,遇上了第三次大難,是工作上的事……”

當然是工作上的事!為了他的進步,妻子、兒子連命都送掉了,從一九六五年當上人民警察到一九八五年,整整二十年他沒收過任何群眾、下屬一點禮品,只知道好好工作,可他得到了什麽?一直到一九八五年還是沙洋縣公安局局長,雖說進了縣委做了常委,也只是帶上了一個括號副縣級。想開了,一下子就想開了,人生在世不就這麽回事嗎?該收就收,該送就送,送禮把自己送上去了,就能更好地收禮了。這一幹還真有效果,一年以後就進了一步,坐到了峽江公安局副局長的位置上。副局長一做又是五年,市委組織部的同志幾次透信說要提,硬是沒提起來,當時的市委書記還是鐘明仁,他壯著膽把一塊外商送他的名表送到了鐘明仁家裏,這下子惹了大麻煩:鐘明仁當場開銷,指著鼻子狠批了他一通,讓他緊張得差一點兒尿了褲子。好在鐘明仁還記得他過去的功績和榮譽,算給他留了面子,沒把這事捅出去。正因為這件事,在鐘明仁做峽江市委書記期間,他一直沒提起來,當時他甚至想,這輩子算是混到頭了。

“……你的新夫人幫了你的大忙,你的新夫人有一段助夫命……”

一點不錯,和新夫人宋雪麗是一九九一年認識,一九九二年結的婚,好像就是結婚前幾天,鐘明仁調到省裏做了省委副書記,趙啟功做了峽江市委書記。他便帶著宋雪麗往趙啟功家跑,先是匯報工作,後就下圍棋,最後宋雪麗不願去了,說是趙啟功不正經。他暗中一驚,心裏的滋味真是說不上來,喜中有悲,甜中透苦。他並不想把新婚太太青春的身軀作為賄賂奉獻給趙啟功,是想在摸到趙啟功的底之後送禮的———這也是接受盲目給鐘明仁送禮的教訓。那一夜他翻來覆去睡不著,天一亮終於做出了一個一生中最無恥的決定:把宋雪麗奉獻上去,為此,給宋雪麗說了多少好話呀,還不能把話說透,只要宋雪麗去替他跑官,把局長和常委的位置跑下來。宋雪麗被逼無奈,只好一次次去找趙啟功,有時在家裏,有時在賓館,有好多次徹夜不歸。隨著宋雪麗徹夜不歸的日子一次次增多,趙啟功對市公安局的工作越來越重視了,半年之後便在常委會上提出讓他做局長,進市委做常委。不曾想,鐘明仁在省委常委會上提出了反對意見,硬是給打了回票。更倒黴的是,宋雪麗偏在那時懷上了趙啟功的種。事情辦到這種地步,已沒有退路可走,就此罷休,暗虧就吃大了。於是,他讓宋雪麗流產之後不到三天又去找趙啟功糾纏,又是長達近一年的奉獻和等待,終於如願以償了。然而,他和宋雪麗的夫妻關系也基本上玩完了。宋雪麗對他的評價是:一個世上最下流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