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1章 小聰明(上)

“很諷刺啊,”陳太忠坐在酒桌邊,跟高雲風說下午發生的事情,臉上是難掩的悻悻,“這些施工隊被人查用工合同的問題,居然先想到的是沒打點到人……這社會到底怎麽了?”

“這不是正常嗎?”高雲風笑一笑,也不管他臉色難看,“這些查處、懲罰啥的,本來就有賺錢的意思,要不然大家不是白忙嗎?影響工作積極性啊。”

“我還是那句話,你小子虧得沒進了官場,”陳太忠哼一聲。

晚上這頓飯,是他想到高雲風要承包山,而林科所下屬的苗木公司要賣樹苗,他就想是不是能幫著撮合一下,結果高公子一聽,就邀他晚上吃飯,陳太忠正好還想了解一下,這承包荒山是個什麽意思,倒也沒有拒絕。

高雲風已經去看過那片山了,山在遼原地區,是一片丘陵,原本是國營林場,後來這個分場裁撤了,這片林地怎麽處理,就成了老大難問題。

當地村民想要這地,但是裏面還有樹呢,林業廳首先就不答應,你們得把樹買了,我才讓這塊地,遼原地區的人也頭疼,這片林子挨的可不只是一個村子,而且國有土地轉集體,這手續上也是有點麻煩。

於是事情就僵在那裏了,由於沒人慣了,眼瞅著林場被周圍的人盜砍盜伐,到最後林業廳這邊做主了,我們賣樹——不管大小,一畝地算十棵樹,一棵樹值一百,就這麽算了。

這也是被逼無奈的變通行事,遼原這邊也答應了,可以這麽搞,相當於國家土地丟給私人用了,拿了土地的主兒,只要你能保證一畝地有十棵樹就行,大小無所謂,至於說這土地回收——那就不知道啥時候了。

在七八年前,這個價格不算太便宜,畢竟那裏是遠離城市的地段,交通也不便利,不過有眼光的人也不少,整個林場一萬多畝地在十天內就賣完了,買地者多為林場和遼原地委的關系。

那些靠近村子的地,基本上就沒林子了,但是這地照樣有人搶,交通便利嘛,至於說沒樹,這裏並不怎麽缺水,地下水很豐富,旁邊也有河,基本上栽上樹苗就不愁活。

這幾年裏,隨著土地價值的一步步提高,當初買地的主兒可是賺翻了,當然,這還是不能跟城市或者近郊比,但是有個別遭逢不幸的困頓者,不得不出讓土地,那每畝輕輕松松地賣出去上萬元,一點都不成問題。

反正花錢買地的人真的不少,永遠不要懷疑國人的土地情結,有人買了地之後,直接將祖墳遷過來了——或者是因為風水不錯,或者就是說,這是咱家的永產了,誰要想拿走,得給個說法。

按說這種事情,高雲風已經是不趕趟兒了,不過可巧的是,那個林場的書記當時一下就買了五千多畝地,當然,他是用諸多假身份證買的。

最近這事兒被人捅出來了,別的不說了,只說當時是九十年代初期,你這買地的五百多萬是從哪兒來的?

這個書記跟副廳長瑞根走得近,而瑞廳長當時當選廳長的呼聲,比李無鋒要高,李廳長恨不得收拾他一把,不過這個林場的處理方式,在系統內也小有名聲,有人支持有人反對。

支持者認為籌到了一千萬,是因地制宜盤活國有資產,甩掉了包袱,反對者則是認為,這是國有土地私有化,是路線錯誤,這爭論到最後,也沒落下個定數——不過可以確定的是,那個年代的一千萬,真的很多了。

沒有定數也不要緊,關鍵是這個事情是在前廳長的手上完成的,李無鋒跟老廳長合作多年,關系不能說特別好,但是人家都退了三四年了,再翻舊賬也沒啥意思不是?

所以他就指示了,當時的原則就是每人買地不能超過一平方公裏,也就是一千五百畝,考慮到地形啥的,只有比一千五百畝上限少而沒有多,你自己選一塊地,多的……原價退出來。

高雲風是趕了這麽個時機去的,結果去了一問才知道,就剩下三個零散的山包了,最大的也不過才三百多畝——你願意要就選一個,覺得不合適就別要。

他選了最大的一個,田強也選了一個,差不多也有三百畝,剩下一個山包不到一百畝,田強要為自己妹子田甜買一個,高雲風覺得,這事兒最好跟太忠說一聲。

一畝地一千買到手,轉手就是上萬,幾十萬落袋是輕輕松松,不過,高公子覺得這地價還要漲,傻逼才會賣——所以,這不是幾十萬的人情。

陳太忠自然無所謂,給了田甜就給了吧,這件事於是輕輕松松地揭過,然後大家就說起了別的,看到陳主任臉上有不豫之色,高雲風就問,你這是遇到啥事兒了呢?

按說陳太忠跟高雲風的交情,還沒有到了跟許純良那麽親密的程度,不過也是匪淺了,而且高雲風現在做事,也是越來越上路了——若是高公子還是兩年前那種做事風格,他也不會把田強交給高雲風看管。